国家创新能力的测度与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陈劲(1968-),男,浙江余姚人,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副院长,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技术创新与管理、科技与教育政策,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会员登记号:I030000051S;杭州 310058 陈钰芬(1973-),女,浙江嵊州人,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副教授,技术创新管理博士,研究方向:创新管理、统计方法与应用;杭州 310035 王鹏飞(1985-),男,山东荣成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创新管理、创业管理。杭州 310058

原文出处:
技术经济

内容提要:

为了更好把握我国创新能力的现状及其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本文构建了一套全面、客观、简洁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对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行了有效分析。主要参考来自中国统计数据库和Source OECD的数据,将1991-2007年中国的创新能力发展情况与日、美以及全体OECD成员国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据此构建了拟合方程,对中、美、日三国的未来创新能力进行了科学预测与比较分析。研究发现,中国的创新投入已稳步提升,但创新过程中管理薄弱,从而导致创新效率不高,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对创新过程管理能力的重视程度。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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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关键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在首届中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党中央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提出要在2020年将中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使科技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首届浦江创新论坛上,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也指出,自主创新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家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加快创新步伐。新兴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综合表现为国家竞争力的差距,其本质是科学技术的差距、创新能力的差距。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和物质基础,也创造了适合的社会条件和思想文化氛围。但自主创新能力的不足仍然是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制约国家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测度研究可以科学地分析国家创新能力实际水平,正确认识国家科技活动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科技竞争的优势和不足。国家创新能力的测度也是政府对科技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自主创新激励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建立科学的国家创新能力测评体系,正确认识我国的国家创新能力演化规律和发展轨迹,与先进的创新型国家进行创新能力的动态比较和分析,寻找差距,实现追赶,对于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要。

      1 国家创新系统、能力及其测度

      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7年,Freeman通过对日本经济发展的研究发现,国家在推动技术创新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他首先明确提出并使用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概念,认为国家创新体系就是一个由公私部门共同组成的网络,各个部门的活动和相互作用促成、引进、完善和扩散了各种新技术。Freeman特别强调政府政策、企业、教育研究机构以及产业结构等四方面因素对国家创新的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仅靠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制定一定的政策,提供公共商品,从长远的、动态的视野出发,寻求国家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以推动产业和企业的创新[1-2]。后来,Nelson和Lundvell等进一步发展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1993年,Nelson在《国家创新体系》报告中比较分析了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支持技术创新的国家政策和制度体系,指出国家的创新体系在制度上非常复杂,其构建不仅涉及各种制度因素,还需要考虑致力于公共知识创造的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及政府基金和规划部门[5]。Lundvell着重分析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微观基础,认为所谓的国家创新体系就是“生产、扩散和使用有价值的新知识的过程中,各种因素和关系的相互作用。”[3]Porter教授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以生产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的支持产业以及企业的战略和竞争状态4个方面为端点的钻石模型,着重强调外部机遇(如战争、灾难)和产业政策的重要性[8]。总的来说,国家创新体系就是在适应外部环境的情况下企业、教育研究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等通过相互作用来支撑国家自主创新的一套系统[10,12]。

      通过测度国家创新能力,我们可以对不同国家的创新体系进行比较。国家创新能力的分析与测度需要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国家竞争力和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知识和理论。OECD作为最早研究国家创新能力的组织,认为国家创新能力就是环境因素、集群因素、大学因素和中介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6]。1990年,Suarez-Villa提出了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能力(national innovation capacity,NIC)的概念,认为国家创新能力涉及国家的教育、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政策等环境驱动因素,并提出用专利水平衡量国家创新能力的观点[9]。2005年,Hu和Mathews指出国家创新能力是国家持续创新活动的制度潜能,并强调创新的持续性以及制度对创新能力形成的重要性[4]。目前来看,有很多不同的方法来测度国家的创新能力,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IM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和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WEF)等使用的方法。2001年,IMD将国际竞争力测度指标归为4项环境因素,即经济表现、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和基础设施,其特点是注重软指标和硬指标的结合。OECD在2005年提出了对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的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STI),主要包括研发和创新、科学技术人力资源、专利、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知识流动和全球化等5个方面的指标[7]。STI的特点是重视人力资源和科学家的国际流动性,认识到信息通信技术对创新的支持作用以及全球化对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性。STI法旨在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分析,找出自身发展的问题,并不进行国家间排序。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06-200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Porter和Stern提出了测度国家创新能力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指数、创新政策指数、集群环境指数、创新联系指数和企业创新导向指数等指标。WEF的国家创新能力测度方法显著的特点是突出了创新政策和集群创新的环境指数。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国家创新能力测度的主要特点:一方面,大多数测度方案都使用了均量指标,并兼顾总量指标,但是对成长性指标的利用不足;另一方面,在不断扩大创新资源或创新环境的范围的同时,也造成了指标内部结构失衡[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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