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是高超的领导艺术,善分权者,举重若轻;不善分权者,不堪重负。诸葛亮“罚二十以上皆亲览”,大事小事亲力亲为,最后累死在五丈原。诸葛亮的这种领导方式是集权。分权则相反,它将权力分散开去,让分到权力的领导者各司其职,共同承担。曾国藩善于分权,通过权力的纵向分解,调动各级将吏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事业的成功。本文着重研究曾国藩分权的主要做法、特点、原因,希望对当今领导者有所启迪。 一、主要做法 曾国藩分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建设,二是任用人才。前者使分权得到制度保证,后者使战略目标的实现得到保障。 1.构建分权组织。曾国藩是一个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领导者,为创建一支“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型军队,他大胆革除清朝旗兵与绿营兵的制度性弊病,参考戚家军“束伍操练”的方法,广泛吸收左季高、王璞山、李厚庵、胡林翼等人的做法,组建了以“事权归一”为核心的新式湘军。湘军以营为主体单位,随着形势的发展,营上设统领、分统,营下设哨,哨下陆军设队、水师设船、旗兵设棚。一个营有500人,分为作战人员与长夫(后勤人员)。营官拥有“威权”、利权。在兵制上,以募兵制替代世兵制,首先选择有忠义血性的知识分子担任营官,再由他们去挑选兵勇;所有勇丁由营官招募,士兵对营官充分信任,且有依赖性。在营官权力配置上,“每营必须择一营官,必划然分出营数,此时即将全数交付与他”,“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营官拥有“生杀予夺”大权。同时,一营的后勤保障也全由营官支配,所有吃喝用度都在营内解决。湘军创建之初,曾国藩还亲领军队,但随着分权制度的完善,他将军队全数交给各个“子公司”的“经理”,自己只做“道义上的统领”。 2.“复制湘军”,组织淮军。这是曾国藩构建分权组织另一高明而独特的做法,体现了曾国藩做大事的大手笔、大气魄、大胸怀。考虑到东南大局的艰巨性、持久性、复杂性,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后,就筹划由李鸿章组织一支军队去扬州或者镇江、上海承担镇压太平军的重任,并最后在1862年完成了淮军的组建。淮军组建之初,兵员主要来自曾国藩的湘军,如将领程学启、郭松林、黄翼升、李朝斌等为湘军名将。从湘军中划出一支淮军,建立一个新的组织,与自己分庭抗礼,与湘军共同作战,一同担当重任。这种做法,使曾国藩的权力表面上得到了分散,摆脱了常规的领导方式、指挥方式,也使曾国藩摆脱了来自清廷的猜疑、掣肘,获得了更多的信任,能够一心一意谋划围剿金陵的战略性决策。李鸿章到上海后,参照外国兵制,进一步改造淮军,使淮军增强了战斗力,成为镇压太平军与捻军的主力。 3.任用人才。分权,最难做到也是最重要的是把适当的权力分给合适的人。作为一个高明的领导者,曾国藩深刻懂得“任人则逸,独任则功”的道理,极力主张“办大事者,以多选替手为第一义”,一生致力于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并将他们安排在众多关键性的岗位上,给予他们权力,对他们的决策不干预、不遥制。一是逐渐将水路军事指挥权分给所属军官,自己不亲自指挥作战。二是将筹饷的权力交给各地,在湖南设立了东征局,在江西、江苏、广东等地都设置有筹饷机构,由朝廷委派人员负责。三是大量任用地方官吏,确保遭到战争破坏的行政体系正常运转。他选择人才,目的只有一个:共同完成东征大业,消灭太平军、捻军。他选人的标准是唯德是用、唯才是举,选人的方式是不拘一格。左宗棠推荐于幕僚,塔齐布简拔于小官,鲍超提携于标兵,李鸿章举荐于编修。一大批优秀人才的任用,分散了权力,凝聚了力量,完成了他“内圣外王”之鹄志。 二、主要特点 做法决定特点。曾国藩分权,虽然没有现代管理理论作为指导,但是却暗合了现代管理理论的原理,可以说,其分权是管理的标本与经典。其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 1.独立性。以事权归一为核心的独立性是曾国藩分权领导艺术的重要特征。所谓事权归一,就是所要做的事情和完成该事情所需要的权力的统一。有些上级领导者要下级去做某事,却又不给其做好该事的权力,使做事者难以适从,做不好事。湘军的特点是各级指挥官都有独立指挥、独立决策的权力。独立的优越性在于:一是使各个分立的组织能够结合实际形势作出正确的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调动各级指挥者的积极性;二是消除了地域广阔、部队分散、交通通信不便等不良环境条件可能造成的高层决策失误;三是能够灵活开展各项业务,各个指挥官能够独立面对形势作出决策,或者随机应变,实现统帅的决策;四是便于裁撤,当一营“师老兵疲”,或者出现“哗变”等情况,或者营官因故离开的时候,可以立即裁撤,不会影响整体。 2.高度信任。信任是分权领导艺术的基本要求与特征。集权者往往存在对下级不信任的情况,认为凡事不亲力亲为,别人就做不好。曾国藩非常信任他的下级,让他们放开手脚去做事,不存怀疑之心。做好了事,就给他们邀功请赏。即使对李世忠那样的降将,当各种怀疑其可能反水的情报传到曾国藩耳朵里的时候,他的态度仍然是肯定其功劳,认为李世忠“于大局不为无功,不可没其劳而遽议其后”,应该“姑循其旧,不设机心”(《曾国藩全集》,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版,第63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