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0)04-0114-04 我们已进入“民生时代”,这是可经验到的事实。民生问题不仅是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伦理问题。蕴含于民生的伦理品性和伦理的民生倾向的民生伦理思想,在西方由来已久,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思想家们就融民生与伦理于一体,提出了德性的目的在于幸福生活,美德是获得最大快乐的手段等观点,但真正把民生问题作为伦理道德的中心视界则肇端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批判性地审视西方伦理学中的民生伦理思想对我们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民生伦理雏形 古希腊罗马时期社会生活的重心是政治、城邦,此时“人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1](P7)因此,民生问题不是这个时期伦理思想家探讨的核心问题,但他们在论述个人与城邦、道德与政治、美德与人生等问题时,提出了许多与民生伦理内在关联的思想和观点,闪耀着智慧的火花。 日常生活是民生伦理的基础。普罗塔戈拉认为伦理道德既不来源于神,也不来源于客观事物的物理性质和规律,而是来源于人的社会生活。他认为伦理道德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产物,是治理城市的原则、维系社会友谊和好的纽带。他强调道德的目的是实现一个和睦相处的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互相尊敬和正义行事。如果社会生活没有尊敬和正义的原则,则城邦的秩序就不能维护,人们就不能和睦相处,就会彼此争斗,社会就会濒于崩溃,人类也就无法生存下去。亚里士多德提出道德生活取决于社会政治生活,他认为政治学高于伦理学,伦理学只是研究和解决个人的善的问题,而政治学则要研究和解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善。他认为城邦高于个人和家庭,城邦的幸福和善是符合个人的幸福和善的,城邦是个人幸福和道德的保证。他说“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由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1](P140)因此,个人道德上的完善只有在良好的社会政治制度中才能实现。 民生的德性价值追求在于幸福生活。总体上来讲,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伦理思想家都把幸福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认为生活的目的在于追求幸福,但不同的人对幸福的理解又有所不同。梭伦认为幸福在于善始善终。他说“毫无疑问,纵然是豪富的人物,除非是他很幸福地把他的全部巨大财富一面享受到他临终的时候,他是不能说比仅能维持当日生活的普通人更幸福的。因为许多最有钱的人并个幸福,而许多只有中等财产的人却是幸福的。拥有巨大财富的不幸的人只在两方面优于幸福的人;但幸福的人却在许多方面都超过了前者”。[2](P36)他还说“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他总是有某种东西却又缺少另一种东西。拥有最多的东西,把它们保持到临终的那一天,然后又安乐地死去的人,只有那样的人,国王啊,我看才能给他加上幸福的头衔。”[2](P37)这就是说,有一定的财产,身心健康,生活安宁,善始善终,才是幸福的人。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认为幸福不是身体的健壮,也不是物质的享受,幸福在于智慧,在于灵魂的安宁和心灵的平静。伊壁鸠鲁也把精神上的快乐看作是人生最高的幸福,他说幸福“并不是指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而是指身体上无痛苦和灵魂上无纷扰”。[2](P104)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就是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现实活动。”[3](P24)他提出最高尚、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一个人只要合于德性活动,就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不是神的赠礼,而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幸福不是品质,它是以其自身而选择的东西,而不是为了他物而选择;幸福决不在游戏、消遣之中,幸福也不在肉体之中,它是一种现实活动。 美德是民生幸福的重要保证。古希腊罗马时期的伦理学可以说主要是关于美德的理论,这个时期道德的基本问题不是“我应当做什么?”而是“我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对于这个时期的伦理思想家来说,研究人的什么品质是好的或坏的、美德的本质和基础是什么、怎样培养美德等问题是他们的主要任务。由于他们所处的时代、地位不同,体现的阶级利益不同,因此对美德的本质、各类美德的轻重主次,以及它的基础和来源,有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有的认为美德即斗争,有的认为美德即中道,有的认为美德即幸福,有的认为美德是天赋的,有的认为美德是后天形成的。但他们一般都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幸福生活,美德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如苏格拉底认为凡是要成为好的男人和女人,都必须有节制和正义的美德。他说“一切公正的事情和一切遵照美德来做的事情都是光荣的和好的。”[2](P51)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善德就在于行于中庸一则(适宜于大多数的)最好的生活方式就应该实行于中庸。”[1](P20)伊壁鸠鲁也强调“各种美德都与愉快的生活共存,愉快的生活是不能与各种美德分开的。”[2](P105) 二、近代西方伦理学家的民生伦理观念 16世纪下叶至19世纪中叶,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自由发展时期,也是西方近代伦理思想繁荣、成熟时期。这个时期伦理学的中心问题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如何在个人主义基础上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协调起来,论证利己主义者如何作出利他人、利社会的道德行为来是伦理思想家的主要任务。由于商品生产的发展和近代工业城市的形成,使民生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反思民生建设也就成为这个时期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增进公共利益是民生伦理的基本价值诉求。所谓利益是指一切能够使我们增进快乐,减少痛苦的事务。爱尔维修认为,人们的公共利益是美德的标准。公共利益不是各个人的个人利益之外的某种特殊利益,而是各个人的个人利益的总和。个人的利益支配个人的道德判断,公共利益支配着社会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评价。他说“美德这个名词,我们只能理解为追求共同幸福的欲望;因此,公益乃是美德的目的,美德所支使的行为,乃是它用来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4](P465)所以爱尔维修认为,公共利益或社会利益是人类一切美德的基础,如果每个人只是追求个人利益,而不顾及公共利益,就不会有个人利益。要努力在公共利益中求得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中促进公共利益。沙甫慈伯里也认为,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前提,个人的幸福主要来自社会的同伴。一个人增进社会幸福也就是增进他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