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我—他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世英,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张世英(1921— ),男,湖北武汉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每个民族、每种文化,都有“我们”、“自我”和“他人”三种观念,每个人也都会言说“我们”、“我”和“他”。三者互不分离,结合为一个整体。但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个人心目中,三者所占的地位各不相同。中华传统文化以“我们”优先,个人所着重于其自身的,是其所处社会群体中的地位,即平常所说的“身份”;个人之所言,主要的是其所属群体的“我们”之所言,也就是按“身份”言说。西方传统文化以“自我”优先,个人所着重于其自身的,是其不同于群体的独特性、个性;个人之所言,主要的是与众不同的“我”个人之所欲言。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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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0)01-0044-05

      每个民族、每种文化,都有“我们”、“自我”和“他人”三种观念;每个人也都会言说“我们”、“我”和“他”。三者互不分离,结合为一个整体。但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个人心目中,三者所占的地位各不相同。中华传统文化以“我们”优先,个人所着重于其自身的,是其所处社会群体中的地位,即平常所说的“身份”;个人之所言,主要的是其所属群体的“我们”之所言,也就是按“身份”言说。西方传统文化以“自我”优先,个人所着重于其自身的,是其不同于群体的独特性、个性;个人之所言,主要的是与众不同的“我”个人之所欲言①。西方现当代文化,一反传统,批判主体主义,重视他人。有些具有希伯来传统文化背景的现当代犹太哲学家,甚至提倡以“他人”优先,强调个人所着重于其自身的,是对“他人”的尊重;个人之所言,主要是对“他人”言说的“回应”。

      一

      西方传统文化,从苏格拉底到近代哲学创始人笛卡儿以至黑格尔哲学,是一个从“我们”优先到“自我”优先、以至吹胀“自我”的过程。

      古希腊思想文化中,独立的个体性自我,或湮没于宇宙整体的必然性之内,或湮没于社会群体之内,而没有突显出来。柏拉图关于“不可见的”“善”的理念“超越存在上”的思想,按照犹太裔法国现代哲学家莱维纳斯(E.Levinas,1906—1995)的说法,包含有重“他者”的思想因素,但被后世遗忘了②。奥古斯丁认为,自我的自由意志是独立的,但最终仍屈从于神权,他把个人的自由意志归于上帝的恩典。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容许了自由意志的空间,但独立的个体性自我在中世纪受到了封建教会的压制。西方自我意识的觉醒,主要开始于文艺复兴,后经宗教改革、18世纪的启蒙运动,独立的个体性自我才代替上帝而成为世界万物之主。霍布士的个人主义由此而在西方近代社会中占有了主导地位。笛卡儿的主体性哲学和主客二分原则使西方传统哲学完全转入了“主体性的领域”③——独立的自我的领域,为知识找到了根据。但笛卡儿把“自我”视为一种“实体”,使“自我”落入了不自主的现象领域,失去了统摄知识的功能。笛卡儿在突显“自我”的同时,又认为“无限”——上帝的观念才是最完满的,此观念是从外部放进自我的头脑中的。莱维纳斯认为,“无限”——上帝是笛卡儿哲学中重视“他者”的思想因素,但也被当代哲学所遗忘④。尽管如此,笛卡儿和柏拉图并没有把“善”和“无限”的观念落实到社会现实中,从而像希伯来文化那样,让“他者”占优先地位,以“无限”的完满性和“至善”来衡量“自我”。康德的“先验自我”观否定了笛卡儿的“自我”的实体性,而强调了“自我”的非实体性,使“自我”有了统摄知识的功能;康德的自律意志,只根据自我的理性行事,而又独立于经验世界,这一观点既把康德的“自我”推到了更加独立自主的地位,又使道德含有“他者”的思想因素。不过无论如何,康德认为,尊重他人源于尊重人类共同的理性,尊重他人即尊重自我,而非尊重他人之“他性”。所以康德的道德哲学,归根到底,仍然是以“自我”占优先地位。黑格尔取消了康德的“物自体”,他的客观唯心主义把“自我”吹胀到了“绝对主体”、“绝对精神”的地步。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一个不断克服与“自我”对立的“他者”而达到绝对同一的“绝对主体”、“绝对精神”的过程;他在关于“自我意识”及其初级阶段“欲望”的分析中,还明白强调“自我”的“自我性”在于“自我”与“他人”间的“相互承认”。黑格尔哲学既是西方哲学史上最系统讲述“他者”、“他人”的重要地位的体系(没有对“他者”的对立性的漫长曲折的克服过程,就没有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又是一个最系统地同化、统摄和压抑“他者”的体系。归根结底,作为西方传统哲学之集大成者的黑格尔,其哲学乃是自我哲学的最大代表。在他那里,“自我”最终吞噬了“他人”,成了唯我独尊的独裁者。美国当代学者Robert C.Solomon把黑格尔对“自我”的吹胀,称为“先验的自负”(“transcendental pretence”),它把人吹得“多于人性”,“视自我为绝对精神”,这就“无异于把自我看成什么也不是”⑤。

      二

      黑格尔死后,他的“绝对主体”垮台了,主体性哲学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遭到批判,“自我”的霸权日渐消失。西方现当代哲学特别是欧洲大陆哲学的主流,反对主体主宰客体、自我统摄他人,主张主客融合、重视他人。

      尽管胡塞尔的“先验自我”学说仍然继承了笛卡儿、康德以来的主体性哲学的思路,但他的哲学也显示了西方哲学某种程度的转折。他不同于传统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看到了“先验自我”学说所包含的唯我独尊的唯我论的弊端:外物与他人都被还原为自我意识的现象,“自我”成了没有“他人”的孤独者。为了避免这种弊端,他继承和发展了黑格尔关于“相互承认”的观点,提出了“主体间性”的理论,意图走出“自我”,面对“他人”。胡塞尔提出“Einfühlung”(“同感”、“同情”、“移情”、“神会”,一般英译为empathy,以下行文均用“同感”)的概念来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他人通过其自身的身体活动而呈现于我的面前时,是作为一个和我一样具有主体性的自我而呈现在我的面前的,而不是像一般的外物那样作为一个无主体性的、纯粹属于我的意识之对象的现象而呈现在我面前。这就说明他人的自我不能还原为我的意识对象。胡塞尔在这里要求走出自我意识以外,超越自我意识的范围而承认他人的独立性。他认为,“同感”中的他人之自我独立于我,而不是我的意识对象或我的意识一部分。胡塞尔认为,这样就避免了把他人还原为自我意识现象的唯我论。所谓“主体间性”,就是指一个由诸多具有主体性、独立性的自我所组成的共同体,一个由许多单子所组成的宇宙。莱布尼兹的单子是没有窗口的,单子与单子之间是不相通的;而胡塞尔的单子是有窗口的,靠“同感”而彼此相通⑥。尽管胡塞尔的“他人”最终还是“为我之物”,“只是从我自身中,从我的意识领域中而获得其存在意义”⑦,胡塞尔自己似乎也并不满意他自己的论证,但无论如何,胡塞尔特别强调了他人不是他物,强调了他人的异己性和独立性,这一点正是胡塞尔不同于西方传统的自我哲学的独到之处,标志着西方哲学由“自我优先”到“他人优先”的转折。

      海德格尔比胡塞尔更鲜明、更深切地超越了近代主体性哲学的“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他认为,人与世界的融合先于“主—客”关系,自我与他人的“共在”先于自我。自我并非首先是先验的、纯粹的,而是一向在世界中的,一向与他人不可分离的。“一个无世界的单纯的主体决不最先‘存在’”,“一个无他人的孤立的‘我’归根结底也远非首先存在”⑧。海德格尔批评胡塞尔以“同感”来解释“他人”,乃是“把对他人的存在关系变成把一个人自己对自身的存在(Being-towards-oneself)投射‘到某个他者之中’。他人于是成了自我的一个副本”⑨。总之,在胡塞尔那里,他人的独立性、异己性是从自我的“同感”出发而获得其意义,以自我的“同感”为基础;在海德格尔那里,他人的独立性、异己性从一开始就是与自我“共在”的。海德格尔反对胡塞尔以“同感”为基础来建立“共在”,而主张“共在”是基础,“同感”建立在“共在”的基础之上。“‘同感’并不首先构成共在;而只是在共在的基础上,‘同感’才成为可能”⑩。显然,海德格尔的“他人”比起胡塞尔的“他人”来,其独立性、异己性更为根本、更为原始,海德格尔关于“他者”的观点与论证比胡塞尔前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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