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先问题

——对罗尔斯《正义论》的一种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志刚,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江苏工业学院法管学院讲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正义论》的理论骨干是一系列的优先性命题,其基本形式为A优先于B。通过道德风俗考古学式的痕迹分析考察,可以离析出理论家们关注的基本价值。优先性命题中的关系词“优先于”的含义是变化的,优先性命题的成立隐含着各种条件,条件的变化与“优先于”的含义变化之间有一种本质的联系。罗尔斯关于基本善的不可比较的思想和优先性命题的论证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寻找新的理论出路来解决这些矛盾。通过对优先问题的分析,折射出《正义论》可以被看作是传统伦理学走向价值伦理学的一种过渡形态的理论。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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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5-0043-05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了一系列的优先性命题,如自由优先于经济利益和功利、正当优先于善、自我优先于目的等,这些优先性命题构成了其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并在论证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本文不拟对这些优先性命题的含义和种种争论展开正面论述,而是通过对《正义论》的分析,把优先问题本身单列出来专门讨论,以期从另一个角度厘清这些争议。

      一、关于论证的价值观念的顶板

      “A优先于B”有多种含义,这里讨论其最基本的关于价值排序和价值选择的含义。假设有价值A、B或价值化的A、B,且判断者更为珍视A,就得出A优先于B。如果A在判断中处于基础地位,在涉及的原则集合内所有的非A都不优先于A,尤其当A是一个总体性原则或价值时,我们就可以说,A对于判断者或某个理论体系来说是一个价值观念的顶板。

      作为顶板的A往往以自命前提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一位哲学家的价值观念顶板,也就理解了他的论证的实质。西塞罗甚至认为:“坚持不同的至善观就是坚持完全不同的哲学体系。……你只要在哲学体系里确立了那一点,也就确立了一切。”[1]但既然A往往是自明的,那么如何揭示出这些顶板呢?这就要通过一种道德风俗考古学式的痕迹分析方法来考察。由于我们所面对的理论体系并不能包含思想家所有的思想(见下文的接近性条件),所以如同考古学一样我们实际上面对的是不完全的材料;但这些材料包含了多方面的信息,我们可以客观地发现出来,用这些“痕迹”来做某种重构。这种方法应用于价值顶板的发现的理论基础已经为哈特曼所指出:“价值探察就是原则的探察”,(作为顶板的)原则、价值是不依赖于他物而相反是他物依赖于它们的东西(实体);因此,可以从依赖于原则、价值的事物的结构中发现原则、价值[2]。具体到价值观念顶板的发现,其方法是——如果对A而言,在语言使用或理论建构中有一种普遍的形式:对理论T或命题P或原则B而言,其是正确的、好的或错误的、坏的,是因为其符合、支持或不符合、违反了A,也就是在论述中A不断地被作为其他理由、理论、原则的理由和判据,而自身并不寻求理由和判据,这样,就能从各种理论的论证中把捉到它们的价值观念顶板。其实质是要通过语言分析和元哲学的分析,发现优先于非A的A,则A可确定为集合内的顶板。换言之,即使我们不知道理论家命题的具体含义,也能从论证的形式中把捉到他的顶板,在这个意义上,道德风俗考古学式的痕迹考察是一种形式考察。

      遵循这种识别思路,作为《正义论》中论证的最后判据可列举如下:自由、平等;基本善;人性;自保原则、利益[3];合理性[3](401);一个人良好的生活计划;心理上的不懊悔;人的价值高过其他一切价值、正义是制度的首要德性[3](590)。需要说明的是,罗尔斯批判功利主义,但没有反对自保原则和利益本身。这里的顶板识别原则是:是一顶板原则,Az是一总体性原则;并不屈从于(即不能相互还原);就同为顶板原则。值得注意的是,顶板和罗尔斯所说的支配性目的有共通之处,但也有不同;支配性目的是单一性的,顶板可以是复数的,其间既可相互抵牾,又可相互支持。

      这样,我们可以大体指出罗尔斯正义论的证明性质,就是论证那些作为顶板的原则和价值,换言之,就是为了支持理论家本身已有的信念。其证明形式是:A优先于B;其理由是由于A(A是顶板);所以我们选择A。这里实质上是循环论证:由于我们选择A,所以我们选择了A。当然任何理论家的论证都不会如此简单。因为这里包含一系列的顶板,其理论框架为……优先于……;就如同上文所列出的罗尔斯的一系列的顶板一样。其论证为:优先于,是由于优先于是由于……优先于是由于……成了相互支持的一组信念(能否真正相互支持则要看具体情况)。这其实和罗尔斯本人对证明性质的认知是相同的,“证明是许多思考的相互支持,是所有因素都相互适合共同构成一个一致的观点这样一个问题”[3](583)。他对他自己的正义理论的合理性的最后说明就是,他的正义论更符合“我们所考虑的信念中的那些确定的点”[3](583),这些“确定的点”就是本文所说的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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