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诠释唯物主义辩证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郝立忠(1960-),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山东 济南 250002)。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内容提要:

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习惯于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表述为三大规律和若干对范畴。作者认为,这种表述远远不能反映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唯物主义辩证法就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仅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比传统形而上学更高一个层次的哲学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主要标志。其实,在我国哲学界把唯物主义辩证法与辩证唯物主义作同义的理解,早已是一种共识。问题在于对唯物辩证法如何作出恰当的诠释,本文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以期引起学术争鸣。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11 期

字号:

      唯物主义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一直为学术界所重视。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习惯于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表述为三大规律和若干对范畴(以下简称“传统表述”)。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状况:在将唯物主义辩证法表述为三大规律时,不能很好地与黑格尔辩证法划清界限;将唯物主义辩证法理解为方法时,又无法与传统形而上学的概念推论划清界限。笔者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表述仅仅是抓住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一个方面,而且仅仅是一个次要的方面——如果从哲学形态的高度来审视,唯物主义辩证法远远不是三大规律和若干对范畴所能表述的,它是一种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哲学形态,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而不仅仅是它的一个部分。

      一、“传统表述”的哲学形态定位

      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是解读马克思哲学基本精神的关键,也是划分两大哲学基本形态、区分马克思哲学与本体论哲学的可靠标准。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出发,迄今为止的一切哲学,都可以划归传统形而上学和唯物主义辩证法(真正的马克思哲学)这两大哲学基本形态。①

      从理论与实际的关系的角度看,“传统形而上学”与“唯物主义辩证法”(或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两大基本哲学形态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其一,从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来看,传统形而上学局限于“纯粹的思想领域”,片面追求“认识世界”,搞纯粹概念的推演,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则是从实际出发,认识和解决重大的现实问题,追求“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其二,从哲学的社会功能来看,传统形而上学的服务对象是抽象的个人,在它那里,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的基础是抽象的概念、纯粹的思想,而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服务对象则是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它那里,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统一的基础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一句话来表达,就是要看它们能否坚持理论与实际、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的统一。唯物主义辩证法坚持理论为现实服务、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坚持理论与实际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基础上的统一;而传统形而上学则坚持从概念和思想出发,从而导致理论与现实相脱离、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脱离。也就是说,这两大基本形态,围绕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在哲学研究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差别。

      在认识和解释世界上,传统形而上学从由“具体”直接抽象而来的抽象概念出发,利用逻辑去推演出一个体系,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则把由“具体”得来的抽象概念再放到现实社会环境当中去,考察它与现实社会的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使它成为一个具体的、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并且,在研究工作的自始至终,都要把现实社会作为对象和前提。正如马克思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绝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②只有“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③ 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绝不是在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④ 在考察社会的时候,形而上学的方法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把抽象概念(从“具体”直接抽象而来的)作为开端,仅仅依靠逻辑去建立绝对体系,从而导致建立在逻辑基础之上的“绝对体系”的形成,从而产生出远离现实的理论;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则时刻要求把每一个概念都要放到社会现实当中去考察,作为社会的一个侧面去对待,从而使理论的每一部分以至整体,都能够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

      在改造世界上,传统形而上学具有两个缺陷:一是在指导实践的理论上,依据的是从纯粹概念推演而来的理论,往往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甚至是背道而驰;二是在实践上,往往是从抽象的个人或集团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唯物主义辩证法则时刻从社会现实具体情况出发,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需要去改造世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体现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也体现了彻底的辩证法,但同时又蕴含着普通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不能涵盖的更高层次的内容——这就是理论与实际如何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在实践上相统一的问题。

      “传统表述”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表述为三大规律和若干对范畴,显然是把唯物主义辩证法仅仅局限于认识世界的层次,因而基本上是在用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来表述唯物主义辩证法。

      二、“传统表述”的哲学评价标准

      与两大哲学形态的划分相对应,哲学的评价标准也有两个层次。

      一个是与传统形而上学相对应的哲学划分标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根据对“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在传统形而上学中,所有的哲学都可以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对立的阵营,以及形而上学与辩证法两种对立的发展观,简称为哲学上的“两个对子”。

      长期以来,国内哲学界在承认哲学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划分哲学上“两大阵营”的划分标准的同时,一直习惯于用哲学上的“唯物”与“唯心”、“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两个对子”来评价一切哲学,即使是在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和现当代西方哲学的根本区别时,也是如此。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现代西方哲学了解的逐步深入,人们发现现当代西方哲学在反传统形而上学方面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不可忽视的一致性,继续用哲学上的“两个对子”对现代西方哲学进行对号入座式的研究存在着很大的弊端,是很不合理的。但是由于在摒弃“两个对子”的划分标准作用的同时,并没有一个新的、公认的划分标准产生,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以至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的认识上,很难形成统一的认识,甚至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哲学思想中地位的认识上,也都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人们或是从“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用“实践本体论”、“人本体论”等本体论哲学来解释马克思;或是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用“实践性”、“批判性”、“总体性”、“辩证方法”、“人道主义”等来解释马克思;或是从现代西方哲学的角度用“语言学转向”、“存在论转向”、“生存论转向”来解释马克思。与此相对应,在对马克思哲学当代价值的认识上,也就有“仍适合于现时代”、“需要发展”和“已经过时”三种不同观点,并由此引发了“保卫马克思”、“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走近马克思”、“超越马克思”、“告别马克思”等对待马克思哲学的不同态度。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所谓“学院派”的兴起,本体论哲学重新抬头,使问题的争论更为激烈。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同属现代哲学;一些人则像海德格尔等一些现代西方哲学家那样,认为“哲学就是形而上学”,马克思哲学与其他的西方哲学流派如尼采哲学并无本质区别,充其量只是在形而上学的模式下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颠倒,但仍然是一种形而上学。也有的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是“方法论革命”,而不是本体论哲学。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尺度,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往往陷于追求“新名词”和“新表述”的怪圈之中。一些人甚至提出哲学基本问题是多样的,认为每一种哲学都有自己的哲学基本问题,从根本上否定了寻求统一的哲学评价标准的可能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