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拓扑学上理解哲学的性质

作 者:
江怡 

作者简介:
江怡,教育部长江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内容提要:

从拓扑学的角度理解哲学的性质,就是试图寻求哲学概念的恒常性质。哲学总是在概念的时间流变中获得概念空间的一般性质,而概念的连续性和普遍性正是哲学研究追求的目标。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概念研究,由概念组成的思想空间则规定了哲学观念的形成和变化。这可以从拓扑学的研究思路中得到理解。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文献标识码]A[中图分类号]1000-2952(2010)03-0032-06

      从性质上看,拓扑学是一门关于拓扑空间变化的学问,讨论的是空间变化中图形具有的不变性质。这与哲学研究的性质具有很大的契合。我认为,这种契合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哲学讨论的思想观念是在概念空间的时间流变中展开的,哲学关注的不是这些流变中的特殊性质,而是能够持有这些流变的概念空间的一般性质,这与拓扑学的空间概念研究有共同之处;第二,哲学强调的是概念的连续性和普遍性,在不同历史发展过程中概念的恒常性以及思想的永久生命始终是哲学研究追求的目标,这也是与拓扑学研究的目标契合的;第三,如果把概念研究看做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那么由概念组成的思想空间则规定着哲学观念的形成和变化,也决定了哲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独特地位,这也可以从拓扑学的研究思路中得到理解。

      一

      我们知道,人类的认识结果往往是以概念的形式加以确定和传播的,因此,概念本身就成为我们讨论人类认识的主要对象,哲学的反思正是我们对概念本身的研究活动。然而,我们以往对概念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概念的历史发展,或者是讨论某一位哲学家提出某个哲学概念的历史过程,或者是某个哲学概念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这种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哲学概念的思想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如何演变发展的。它的长处在于,这的确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某个哲学概念的发展历史以及它的思想内容,但主要缺陷则是,我们无法理解某个哲学概念与其他的概念之间的共时关系,也就是说不同哲学概念之间的空间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说明哲学概念的历史演变的同时,更要关注哲学概念的空间关系,由此才能构成我们对哲学概念的完整理解。事实上,在概念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哲学家们对概念的普遍理解,已经构成了概念空间的一般性质。这就是说,每个时代的哲学家在讨论相同概念的时候并不是为了说明他们对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而是为了增加人们对这个概念的共同理解。而且,每个哲学家都试图用自己的理解表明,这个概念必须增加这些共同内容。虽然哲学的发展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不同的哲学家对相同概念的不同理解构成的,但他们的理解之所以能够为后人不断讨论,也正是因为这些理解本身就包含了后人能够对这个概念作出进一步解释的共同内容。所以,哲学概念的发展是以概念的共同内容为基本前提的。

      我们在梳理哲学史上不同哲学家对相同概念的讨论时,虽然他们的不同理解往往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但我们都很清楚,所有的不同理解都是基于对相同概念的理解,这就意味着,这个概念本身的意义内容规定了这个概念能够成为不同哲学家讨论的共同对象。例如,西方哲学中的基础概念“存在”(Being,或译为“是”),几乎每个大哲学家都给出了对它的不同理解。但我们在讨论这些理解的同时,必须了解这个概念的本意,否则就会失去共同讨论的前提。也许有人会说,这个概念没有独立的“本意”,正是哲学家们的不同理解构成了这个概念的意义。即使我们认为哲学家的不同理解丰富了这个概念的意义,但我们仍然需要指出这个概念的最初含义。这就是我们在巴门尼德那里得到的意义,即“处于变动不居的感性世界背后的单纯不变的终极实在”。虽然后来的哲学家不断地对这个概念给出不同的解释,但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巴门尼德的“存在”概念。借用当代科学哲学实在论的说法,这个概念的意义始终有一个因果链条,后代人对这个概念的解释应当被看做是来自第一位哲学家对它的使用。而且,这个最初的使用赋予了这个概念最初的意义,后来的意义都是对这个最初意义的补充。为了标明不同哲学家对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通常哲学家会在这个概念之上加上其他的内容,例如黑格尔的“自在的存在”(Being-in-itself)和“自为的存在”(Being-for-itself),或者是海德格尔的“在世的存在”(Being-in-the-world)和“共在”(Being-with),等等。由此可见,哲学家们对某个哲学概念的讨论总是以共同认同的概念基本意义为前提的,而这正是我们可以从拓扑学中得到的辩护。

      二

      这样的理解是为了说明,哲学强调的是概念的连续性和普遍性,而在不同历史发展过程中概念的恒常性以及思想的永久生命始终是哲学研究追求的目标。但这样的说法似乎与我们在哲学史上看到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我们在哲学史上看到的恰好是不同哲学理论的前后交替,是不同哲学概念之间的相互交锋。在哲学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更多出现的是概念解释的断裂,思想观念的对立,哲学体系的冲突。在那里,似乎并没有所谓概念的连续性,似乎也没有任何概念具有所谓的普遍性。然而,我们不要忘记,我们在历史中看到的不过是一些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我们看到的只是堆砌起来的历史事实,而我们从历史中真正得到的却是历史的连续。如果一个历史仅仅是一些偶然事实堆砌而成的不连贯的过程,那么,这样的历史对后人就不具有任何有价值的内容,因为后人从这样的历史中是无法得到启示和借鉴的。我们知道,真正的历史一定是相关事件的连续,一定是能够为后人提供理解现实的镜子,否则,历史就只能进入博物馆,仅供后人欣赏或供奉。哲学的发展史更是一部人类思维发展的历史,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一定有某些内容使得后人可以不断地学习和借鉴,由此推进人类思维的进步。无论这样的内容有哪些,其中一定有哲学的概念。这就是说,哲学概念的连续性是人类思维发展中重要的不可消除的组成部分。概念的连续性不仅保证了哲学家们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同一个概念,而且保证了概念内容的发展必定是以前人的理解为前提的。如果我们在布劳威尔那里得到的不动点还只是图形在空间变化中的某个数字的话,那么,概念内容的一致性就是哲学发展过程中的不动点。这个不动点就是由概念的连续性保证的。

      不仅如此,概念在保持自己的连续性的同时还应当具有普遍性,否则这样的连续性就失去了自身的意义。所谓概念的普遍性,是指概念内容可以超越具体的时间和空间,适用于不同的人和事物。当然,这个普遍性是以我们对人类的共同理解为前提的,就是说,当我们把人类看做是世界上具有共同理性能力的动物,我们就可以承认人类的概念活动具有普遍特征。显然,这样的普遍性要求是与人类的理性能力密切相关的。但除此之外,概念的普遍性还包含了概念的抽象性,就是说,任何概念作为一种人类认识的结果都应当是对具体事物的概括,都应当是扬弃了概念所概括的具体事物的特殊性质,仅仅以所概括事物的一般性质作为概念的内容。在所有的概念中,哲学概念是最抽象的,也就是最少特殊性的。这样,哲学概念就应当具有最大的普遍性,这也就意味着,对普遍性的要求应当是哲学概念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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