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观”的后形而上学视野

——对辩证法“发展”观点的重新审视

作 者:
贺来 

作者简介:
贺来(1969-),男,湖南省宁乡县人,哲学博士,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哲学研究,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发展”观点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形而上学的思想视野里理解辩证法发展观,结果使得它失去了其本来所具有的开放和自由本性。从历史上看,“发展”观念与现代性的时间和历史意识是内在联系在一起的,辩证法的发展观念源于以一种哲学的方式把握这种时间意识和历史意识的努力。黑格尔通过对于“本体”或“存在”的全新理解,建立了超越传统实体本体论的辩证本体论,并以此为根据确立起了他的以精神本体的辩证运动为根基的“发展观”。但由于它所遵循的形而上学范式,使得“辩证发展观”内在地隐含着一种“反发展”的倾向,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辩证发展观”所蕴涵的“永恒现在时间观”上。因此,必须超越其形而上学视野,在后形而上学的视野中重新理解辩证法的发展观念。在“后形而上学”视野中,“发展”将不再被理解为“永恒现在时间观”主导的绝对实体的“自我循环”,而被理解为一种由“将来时间观”主导的面向未来的“可能性”。这才是“发展”的本真内涵。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0)01-0033-09

      “发展”观点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之一。“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静止停滞的观点看问题”等诸如此类的话语早已深入人心,以至成为中国人的日常语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一直在理论理性的层面阐释辩证法①,这使得“发展”观点虽然被视为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但在实质上却时常笼罩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阴影之下。因此,破除笼罩在辩证法身上的形而上学的阴影,在“后形而上学”的视野中重新阐发辩证法及其“发展”观点,对于拯救辩证法中的“活的东西”,是一个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重大课题。

      一、“发展观”的现代性语境与“辩证发展观”

      从历史上看,“发展”观念是与现代性的兴起内在相连的。思想史家的研究表明,在古代世界,占据统治地位的是一种循环论的时间观,而在中世纪,“时间本质上是按照神学思想来理解的,它被看做人类生命短暂性的明证,是对于死亡和死后生活的一种永恒提示”②——在尘世舞台上,“人作为演员不知不觉地扮演着由上帝分派给他的角色。……这样的社会害怕变化,人们从完全以神学为中心的人生观来看待世俗价值观念”③。因此,无论在古代,还是中世纪,都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发展”观念。但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人们的时间意识与历史意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人们开始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划分为古代、中世纪和现代三个时代,“现代”被理解为从黑暗时代中超越出来的新的时代,它的整个时间哲学基于这样一种信念,那就是“历史有一个特定的方向,它所表现的不是一个超验的、先定的模式,而是内在的各种力之间必然的相互作用”④。在此信念的支配下,现代性的兴起伴随着一场有名的“古今之争”——培根、笛卡儿等现代性的奠基者都不约而同地表达过一个共同的观点,那就是与“古代人”相比,我们现代人才是真正的古人,而古代人实际上只是年轻人。相比于古代人,现代人具有更多的关于人类事物的知识和更为成熟的判断力:“较之古代,我们肯定可以期望从中获得更多,因为我们的时代是一个进步的时代,它储备和保存着无数的实验与观察。”⑤这表明,“现代”不仅具有“编年史”的物理时间意义,更重要的是它具有一种突出时代之“新”的意义。哈贝马斯曾这样概括道:“新世界即现代世界与旧世界的区别在于它是向未来开放的,因此,时代在推陈出新的每一个当下环节上都不断重新开始。”⑥正是基于这种新的“历史意识”和“时间意识”以及与此相关的对于“未来”的信念,现代人相信,理性一定将战胜非理性,善必然将战胜恶,正义定将战胜非正义,人们一定能够彻底挣开种种枷锁和束缚,摆脱“幼稚”状态而达到“成熟”。正是有了这种与现代性的兴起相伴随的时间意识的重大变化,“发展”观念才有了可能。

      可见,“现代”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历史意识”和“时代意识”,这一点内在地要求哲学予以自觉地表达与把握。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哲学的使命就在于从思维的角度把握其时代——以一种哲学的方式来论证这种“发展”的内涵和合法性,指明“发展”的必然道路,提供“发展”的终极目标,描绘“发展”所要达至的终极状态。也就是说,哲学要求自身“建立一种包括全人类的普遍历史学,它被理解为一幅遵循着可知规律的人类必然发展过程的蓝图”⑦,构成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辩证法的一个重要主题。

      在黑格尔看来,要以一种哲学的方式来表达和把握“发展”,既必须克服传统形而上学的观点,又必须克服现象主义的观点。前者以永恒的、超历史的“存在”并因此而否弃了变化、运动与发展的“现象世界”,后者以永恒流变的现象世界否弃了“实体”的存在。要确立辩证的发展观,就必须克服这两者的两极对立。要做到这一点,最为关键之点就在于改变思想的路数,让“存在”成为“变化”的“存在”,让“变化”成为“存在”的“变化”。而这一点要成为可能,关键在于建立“矛盾”观念以及与矛盾观念紧密相关的“否定”观念。

      黑格尔认为,要真正建立“矛盾”观念以及与此相关的“否定”观念,一个根本前提是改变思维的“逻辑”。在传统形而上学那里,知性逻辑被视为通向超感性存在的根本途径和方法。遵循知性逻辑,传统形而上学的知性思维必然是一种“同一性思维”,它所理解的本体必然是一个知性化的本体。它把“同”理解成绝对一元性的、脱离差别性和对立性的抽象共同性。与此根本不同,黑格尔认为,是“矛盾性”而非“同一性”构成了“存在”或“本体”的本性,矛盾性不是“存在”或“本体”的“污点”,而是其固有属性。按此逻辑,“存在”和“本体”再也不是一个同一性的、凝固的实体,而已是一个在“自我矛盾”中不断“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变易和活动过程。在此,本体或存在作为“一”,不再是一个僵死凝固的抽象共相,而是一个在“同一性”中同时能够包容万物、显现万物的区别性和多样性—作为“肯定性”,不再是一种单极的、绝对的、一元化的、排他的抽象肯定性,而是一个自己与自己相矛盾、自己否定自己、自己超越自己、自己打破自己规定和界限的包含“否定性”的“肯定性”;作为“本质”,它不能停留于抽象的自身存在,而是与作为现象的存在过程中的一切事物是对立统一关系。因此,把握本体或存在的现实性,不能用单极性的一个方面如本质、无限性等来说明其真理性,而只能用矛盾的、对立方面的不同范畴的对立统一如本质与现象、无限与有限、内在与外在的对立统一等来说明其真理性。因此,辩证法就是关于存在或本体在“矛盾”和“否定”中发展的真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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