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分析:新中国60年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范式转型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庆祥,1957年生,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健,1974年生,哲学博士,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新中国60年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取得较大进展,但也有教训,其经验教训蕴涵在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路向演变中。从路向演进的方面看,60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出现了六个方面的变化,内含着三个重要的理念转换。六个变化是:由“意识形态化哲学”走向“科学性哲学”,由“相对注重本质与定性思维的哲学”走向“也注重功能与价值的哲学”,由“注重书本理论逻辑的理论哲学”走向“注重现实生活世界逻辑的生活哲学”,由“一元模式哲学”走向“多样个性哲学”,由“注重把传统教科书当教条的教科书哲学”走向“注重从文本解读中挖掘本真精神、基本价值的文本哲学”,由“谈人色变哲学”走向“以人为本哲学”。三个理念是:“书本逻辑导向——现实问题导向”、“哲学与政治关系之现代重构”、“哲学与生活世界关系之现代重构”。从语言分析的视角看,这些变化的背后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与中国政治、人的发展。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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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来,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出现了六个方面的具有扬弃性变化,内含着三个重要的理念转换。六个变化是:由“意识形态化哲学”走向“科学性哲学”;由“相对注重本质与定性思维的哲学”走向“也注重功能与价值的哲学”;由“注重书本理论逻辑的理论哲学”走向“注重现实生活世界逻辑的生活哲学”;由“一元模式哲学”走向“多样个性哲学”;由“注重把传统教科书当教条的教科书哲学”走向“注重从文本解读中挖掘本真精神、基本价值的文本哲学”;由“谈人色变哲学”走向“以人为本哲学”。三个理念是:“书本逻辑导向——现实问题导向”、“哲学与政治关系之现代重构”、“哲学与生活世界关系之现代重构”。那么,这些变化的背后是什么,如何评估这些变化?本文拟从语言分析的视角作一探讨。

      引言:哲学的解释框架——一个语言分析的视角

      从思维方式的角度看,哲学思维的内容可以这样概括:第一,研究概念之间的关系(概念、判断、推理),与其他形而下学科具有共同性;第二,研究概念所指称对象的一般性,即研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的共同性(存在论角度)和根源性(生成论角度);第三,研究概念提出的背景和解释者怎样解释的问题,也就是概念对解释者的意义。深入地看,概念本质上是一种符号,上述三种研究路向体现在符号上,即可表述为:“符号—符号”研究、“符号—现实”研究以及“符号—解释者”研究。相应地,哲学思维的一般性可以概括为:首先以符号为手段,建立分析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分析框架;然后追问符号指称对象的共同性和根源性;最后是揭示该符号对解释者的意义。问题是,符号何以具有这样的功能?这根源于符号的本质及其在思维过程中的作用。

      从符号的本质来看,符号具有这样三种属性。第一,它是为了表达个体诉求而制定的公共标识,是人类观念交流过程中的共同约定。这意味着各个符号之间具有关联。第二,符号表现为观念交流的一种工具和平台,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对现实对象的一种命名。通过这种命名,人们就可以共同讨论指定的话题,实现交流的目的,因此符号又具有工具性。这意味着符号与现实之间具有关联。第三,符号的共约性实现了观念个体的不可通约向可通约的跨越,这种通约性决定了它所表达的观念是个体观念的集结,具有公共色彩。这意味着符号虽然不能完全表达个体性观念,但可以传递个体的信息,反过来看这预示着同一符号对不同的人来说,也会具有不同的解释,即基于公共约定意义基础之上的意义的多元化。在这种意义上,符号又具有可解释性,符号与人之间具有关联。

      所以,概括而言,符号的本质具有三重规定性,即共约性、工具性和可解释性,三种属性对应着三种基本关系,即“符号—符号”关系、“符号—现实”关系以及“符号—人”关系。这三种关系担负着不同的思维功能,即:通约功能、命名功能和解释功能。通约功能,指的是人通过符号这一中介实现人际的交流。命名功能,指的是人们通过符号来指称外部世界。解释功能,也就是符号如何对人产生价值。符号从其产生的过程来看,源于对个体观念不可通约性的克服,它舍弃的是个体观念的特殊性,保留的是个体观念的共性;而从运用过程来看,个体观念的特殊性转换为个体对特定符号的独特的理解或者预期,这即解释需求;而个体观念的共性则演化为具体个人的话语背景,这即解释语境。如何在既定语境下满足上述需求,这就构成符号的解释过程。显然,在这一过程中,解释需求是主观的,它决定着一个解释者为何对一个符号要作这样的解释;解释语境则是客观的,它决定着一个具体的人是在何种背景下进行解释的。

      总而言之,关于符号的本质及其功能框架,笔者以为可以这样概括:它是人类为了克服个体观念之间的不可通约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交流规则或者公共约定,符号的这种本质决定了其在思维中具有三种基本功能和相应的三种基本分析框架,即通约功能和相应的“符号—符号”框架、命名功能和相应的“符号—现实”框架、解释功能和相应的“符号—解释者”框架;这些功能和框架体现在经验层面,即表明符号具有“逻辑结构”、“现实指称”以及“特定意义”;体现在语言层面,表现为“语法”、“语义”和“语用”;体现在思维功能上,表现为“语法解析”、“语义界定”和“语用阐释”。这几个方面合起来就是“语言分析”的基本范式,也是我们对哲学功能的一种解释框架。基于这一框架,我们对60年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作一考察和分析。

      “符号—符号”结构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从“教科书哲学”向“文本哲学”的转换

      哲学研究中的“符号—符号”结构,意味着哲学离不开对文本的依赖,即哲学要通过其自身的文本体系来延续其发展的路径。但问题在于,这种文本如何理解,是形而上学地把其教条化,还是科学地把其符号化,这是观察和评估60年来我国马哲变化的一个基本尺度。

      建国以后,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尤其是教学方面,主要采用的是前苏联教科书文本体系。① 应该说,这种文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及起过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独立性。这是因为,该教科书体系有一个局限,即对实践和个人主体性的忽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突出强调人的实践的地位和主体性的作用。② 这种情况直到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两次大讨论才发生了改变:一次是哲学教科书体系改革的讨论。这场讨论通过强调实践、主体性范畴对传统教科书体系进行了改革;另一次是关于实践唯物主义讨论,该讨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辩证的,也是历史的,更是实践的,把它们割裂开来仅仅强调某一方面都是不正确的。那么,为何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会出现教科书文本形式呢?历史地看,这源于当时特殊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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