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在西方国家向后工业化转型的进程中,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平等日益加剧。处于底层的社会阶层不仅陷入更趋严重的贫困状况,也在住房、教育、服务设施、社会活动参与等多方面处于不利境地。西方社会地理学界引入剥夺(Deprivation)的概念,开展相关研究,其实质是一种相对贫困的度量[1]。它广泛地关注发达社会中,新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有效地引导公共资源分配到被剥夺的地区[1],以实现社会公平和均衡发展。有关剥夺和贫困的研究是在发达国家、完全市场经济背景下进行的,较少涉及发展中国家,尤其缺乏对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深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放松,城市内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户籍贫困人口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贫困人口涌现[2]。从研究层面来看,地理学界在区域、大都市区、城市内部等不同空间上分析了新城市贫困人口特征、空间分布与演变[3-5]、贫困人口聚居的地域类型[6,7]、贫困阶层社会空间等[8]。少量对贫困空间的定量研究来源于城市最低保障数据,而低保标准建立在维持生存的基础上,因此研究度量了绝对贫困,却忽略了相对贫困。新近研究从剥夺的概念和研究[9]入手,通过对户籍贫困人口的住房、教育、生活状况差异等进一步细分贫困地域[10],但未涉及外来人口。从研究内容来看,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空间分析,没有基于个体数据支撑下的分析。 社会主义转型国家贫困和剥夺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之间存在怎样的空间模式?是什么因素、怎样的发展过程产生了该模式?它们是否异同于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本研究用普查、民政和问卷调查数据系统解答上述问题。研究不仅弥补对社会主义转型国家贫困和剥夺研究的不足,还在拓展中国相对贫困研究的指标体系和研究方法、完善贫困地理的研究体系上有相当的学术价值。从实践角度来看,有利于引导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构建和谐社会。 2 研究综述和研究假设 2.1 综述:市场经济国家的贫困和剥夺研究 西方学界对城市贫困的研究最先从绝对贫困开始,它是指收入不足以维持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的状态。这是一种客观的度量,从营养学角度计算人最基本生存的必需品的种类和数量,折算成市场价格标准,当收入达不到这一标准就处于绝对贫困状况。20世纪以来,学界开始关注如何在一个相对富裕的社会里定义和度量贫困,这种与某一生活标准比较而呈现的贫困状态即是相对贫困,并探讨如何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拓展标准[11]。相对贫困标准是一种主观的度量,较多研究和国家在绝对贫困线基础上,根据社会总体收入水平变化而设定相对贫困线。也有研究认为,除了收入水平的比较之外,更应该包括其他生活必需品和部分参与社会基本活动的情况,这就引出了剥夺概念和研究。如果说贫困更多指收入和经济条件有限、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而剥夺则指缺乏日常所需的食物、衣物、住房及室内设施,缺乏必要的教育、就业机会、工作和社会服务、社会活动等[12]。个体如果经历收入、住房、教育、社会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剥夺,则处于多重剥夺(Multiple deprivation)的状况。剥夺及其相关研究是一个更加广泛检测各类社会经济问题及其空间分布的研究框架[13,14]。利用剥夺指标体系(Indicator of deprivation)和以地域为基础的研究方法(Area-based approach),在城市、省域、区域和国家等不同层次展开比较研究,重点关注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背景下,西方城市转型对剥夺水平的变化、剥夺空间分布特征的影响[15-19],剥夺地域与属地人群的对应关系和影响[20]。 从西方的研究分析来看,在完全市场经济背景下,贫困是剥夺的核心内容之一[16,19]。低社会阶层比例、贫困人口集中度与地区剥夺水平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21]。而不同类别的剥夺地域与不同类型的人群相对应[20],总体看,存在以下三种区域:①城市外围的公共住房区,以贫困和低收入家庭为主,设施水平低下;②内城边缘区,物质条件恶化、社会声誉差,鲜有更新活动,以无技术工人和老年人为主;③内城区已经或将要由于重大环境和社会变化而“毁灭”的区域,以移民和单身失业者为主。 2.2 假设:社会主义转型国家贫困和剥夺的空间模式 在社会主义转型国家,虽然,贫困也是剥夺的主要方面之一,但是剥夺还包含了住房、教育和社会关系等更多与体制相关的要素。贫困并不是产生剥夺的充分条件,贫困和剥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对社会主义国家住房不平等的研究就已经表明,收入只是衡量社会地位的一个指标,却不能决定对其他社会资源的获取[22]。而转型时期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改革的深化带来就业岗位数量和类型的变化,并对劳动力价格产生负面影响,进而促使部分家庭陷入贫困。但是,个体和家庭在原有体制中的地位,以及与体制相关的住房、建设和更新等空间政策会显著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带来贫困与剥夺之间复杂的空间模式,并在内城和外围体现不同的区位特征(图1,图2)。下文结合三类地域在计划和转型两个时期的发展特点,结合空间政策的作用过程,构建本研究的两种空间模式假设和理论解析。 2.2.1 空间模式一:内城区贫困和剥夺的空间重合区 中国城市内城居住区多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主要建成区基础上发展而来,普遍存在建设年代久远、建筑密度高、室内配套不全、整体居住环境差的问题。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建设政策的重点是重视外围区建设、忽视内城发展,大部分居住区长期缺乏必要的维护和更新。而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在市场主导的城市更新进程中,这些人口和建设密度高、拆迁安置成本高、产权关系错综复杂、历史文化保护难度大的地区被筛选下来,成为室内设施极度匮乏、室外物质环境日益衰败的典型地区。内城居住区以本地户籍的贫困人口为主,他们以前多隶属于集体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等级体系中地位低,无力提供住房,职工多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一般情况下,职工本身的教育、技术水平相对低,技术培训、再教育的机会少。转型时期,企业改革的深化导致了居住主体下岗失业并陷入贫困。住房制度的改革中,由于现有住房配套差、产权复杂,不具备出售条件,大多数居民无法获得住房产权,在住房租金日益市场化的背景下,他们的日常生活负担日趋加重[23]。这些地域和个体承受了收入、教育、住房等被剥夺的高度叠加,体现了贫困和剥夺的空间重合(图1,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