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0-0585(2009)02-0464-11 1 引言 城市化是当代人类社会发生的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城市化进程经历了特殊的发展道路。这种进程的独特性提供了城市化研究的丰富土壤,吸引了地理学等诸多学科和有关部门的广泛关注,但是“城镇化这一课题,虽然已经过中国学者比较系统、长期深入的研究分析,仍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1]。城市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着强烈的相关性是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基本规律[2~4]。不少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探讨了我国城市化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宏观审视[5~7],城市化经济支持模型[8],城市化滞后的经济因素[9],城市化与就业非农化关系的省际差异[10,11],省际流动人口迁移的模型化和独特的劳动力制度等议题[12,13],多层次城镇化的分析方法和空间解构视角[14]。但是对我国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判断却存在严重得分歧,主要有3种不同观点:城市化严重滞后论、基本协调论、隐性超城市化论[15]。长期以来,普遍的看法是中国城市化严重地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16],并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到社会就业、经济效率、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提高[17];从而城市化是下一阶段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中心环节[18~20]。结果,不管是一些学者在人口统计学方面的研究文献还是政府的工作报告都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视为值得欢呼庆祝的成功[21]。判断的依据主要是两种:其一,直接比较我国和世界的城市化水平,“目前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7%,发达国家平均城市化水平为75%,我国只有40.3%,低于发达国家35个百分点”,我国城市化水平滞后。其二,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国际比较,胡爱华选取1999年高、中、低收入3种类型下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印度5个国家,比较得出我国城市化水平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12个百分点[22]。显然,第一种判断依据忽视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的客观规律,这种比较可以说明我国城市化水平较低,但是不宜使用滞后一词,因为滞后一词往往会引起误解,认为城市化水平理应达到更高水平;第二种判断依据显然更具有客观性和说服力,但是令人诧异的是这种国际比较的结论往往左右相悖,没有定论。近几年来,中国的快速城市化面临着诸多挑战,Friedmann称之为“urbanizing at breakneck speed”,直译就是“要使颈骨折断似的、非常危险的城市化速度”[23]。George Lin关注到中国城市建成区的快速扩张和半城市化现象[24,25]。滞后论逐渐受到挑战,持基本协调观点认为我国城市化不存在严重滞后的问题,城市化率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协调,这一观点向原来主流研究提出了挑战。严格来说,基本协调派又有两种不同认识:其一,城市化并不严重滞后工业化[26~28];其二,城市化已经冒进于工业化[29~31]。此外,少数学者认为中国是隐性超城市化[32]。当前的国际比较研究主要是3种方法:一是利用截面数据直接比较;二是将中国经验与钱纳里模式直接比较,以钱纳里的论述为依据似乎成了一种定式[33];三是面板数据,即结合时间序列和截面数据。但是现有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样本数据少,且不同的学者在回归模型时也存在模型选择、参数设置的差异,研究结论也各有差异。另外,不可简单地将钱纳里模式与中国城市化比较,基于上世纪50~70年代数据归纳的钱纳里模式标准应用于当今必然存在极大的局限性。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应是一个动态演变的过程,应探索新的方法识别这种演变过程。 2000年,“十五”计划中把城镇化作为国家重点发展战略,认为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2005年,“十一五”规划继续高度关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从“不失时机”到“健康发展”有了微妙的变化,但究竟是侧重“积极”还是“稳妥”?政策取向尚不明晰。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判断成为学术界和有关部门新一轮关注的热点。本文采用世界银行数据库中118个国家的经验数据,基于象限图法,建立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类型划分模式与方法,总结世界城市化的经验与特征,并探讨1965年以来中国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在世界格局中的动态演变过程。 2 研究数据与方法 2.1 研究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着力于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国际比较。首先确定衡量指标,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人均GDP(GDPP)衡量,城市化水平(URBAN)采用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衡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在线数据库,包含226个国家和地区的样本点,时间范围1960~2005年。其次,选取1965、1975、1985、1995、2005五个年份的多国数据,剔除样本点中数据有缺失的国家,经处理后共有118个国家样本点。其中,我国城市化水平依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需要解释的是,关于我国城市化水平存在较大争议,不少学者对官方公布的城市化数据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修正工作[34,35],但仍缺乏广泛认可的修订标准;相对而言,官方数据更具权威性和可比性,更重要的是官方公布数据是国家有关政策出台的基础,依此分析更有利于为相关政策的合理制定提供参考。 2.2 象限图法 笛卡儿平面直角坐标系里面将横坐标轴X与坐标轴Y形成的区域称作象限,以原点为中心,X,Y轴为划分依据,分为4个象限:第一象限(X>0,Y>0),第二象限(X<0,Y>0),第三象限(X<0,Y<0),第四象限(X>0,Y<0)。而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关系的类型主要有4种:高级协调、低级协调、城市化滞后、城市化过度。如果以人均GDP为X轴,城市化率为Y轴,则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类型和4个象限相匹配可划分为:第一象限:高级协调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化水平同步;第二象限:城市化过度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城市化水平较高;第三象限:低级协调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市化水平也较低;第四象限:城市化滞后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化水平不高(图1)。本文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国际比较,称之为象限图法,该方法能够对指标的国际比较进行直观化分析,同时也能深入分析单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发展格局下的演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