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闲暇业态的空间分异研究

作者简介:
史春云,副教授,博士,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徐州 221116),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 210093);张捷,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张宏磊,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 210093);尤海梅,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徐州 221116)

原文出处: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内容提要:

城市是大量闲暇业集中的空间区域,是城市居民和外来游客最重要的闲暇空间。虽然已有相关文献涉及城市闲暇空间的研究,但多以宏观尺度定性的描述为主。通过构建闲暇指数、多样性指数、优势度指数、均匀度指数四个数理模型,对镇江市中心13条街区1192家业态进行实地调研与量化分析,探索一种定量方法,来研究城市不同街区微观尺度上所具有的闲暇功能、优势闲暇类型及其空间分异规律和不同闲暇业类型在城市街区上的空间布局规律。研究突破了以往的概念描述和集中在RBD的研究方式,将闲暇研究拓展到定量化手段和一般城市空间分异格局的探索。定量化研究的方法和分析结果对城市闲暇空间的规划者、管理者与政策制定者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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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F59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5-0090-06

      城市是大量闲暇业集中的空间区域,是城市居民和外来游客重要的闲暇空间。通过城市居民和外来游客对城市闲暇空间的共同参与,如购物、旅游、特色餐饮、娱乐等活动,一方面城市居民在这种闲暇体验的过程中,展示着其城市独特的文化背景与文化氛围;另一方面外地游客通过这种城市闲暇的参与,切实接触到当地居民,真正体验到该城市所具有的独特的文化氛围、历史积淀与民风民俗等。因此城市闲暇空间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Jansen-Verbeke描绘城市内部的环境为一个总体上是闲暇功能的,由大量各式各样闲暇设施集中的空间区域,是一个具有独特性质的环境。(城市)吸引物不仅是一个活动的空间,也是一种闲暇的设施[1]。在已有文献中涉及到的有关城市闲暇空间方面的概念有游憩商业区(RBD)、旅游商业区(TBD)、中央商务区(CBD)等。

      游憩商业区(Recreational Business District,以下简称RBD),这一概念于1970年由Stansfield和Rickert在研究旅游区的购物问题时,为描述这类旅游地的结构和功能特性首次提出的,他认为RBD就是为满足季节性涌入城市的游客的需要,城市内集中布置饭店、娱乐业、新奇物和礼品商店的街区[2]。Smith在其《游憩地理学》中提出RBD是建立在城镇与城市里,由各类纪念品商店、旅游吸引物、餐馆、小吃摊档等高度集中组成的一个特定的零售商业区[3]。保继刚认为RBD是城市中以游憩与商业服务为主的各种设施(购物、饮食、娱乐、文化、交往、健身等)集聚的特定区域,是城市游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4]。吴必虎认为根据美国的情况,商业游憩区是城市内自然形成的空间,它本身不是旅游点,只是为增加目前商业区的吸引力而设计的空间[5]。俞晟、何善波提出城市RBD的空间表现形式有步行街、游憩中心、自然风景游憩区、游憩型城镇、环城游憩带[6]。黄震方、侯国林则认为游憩区是城市中心最吸引人的地点,是以城市商业中心区为基础,把多种游憩活动内容融合进去,使它形成的具有宜人的环境、良好的精神风貌、融洽的人际关系的休憩、购物、游玩的场所,其主要特点是与商业设施和商业活动有着高度的产业、空间共生性[7]。

      中央商务区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最初由城市空间结构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伯吉斯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来的,是包括百货商店和其它商店、办公机构、娱乐场所、公共建筑等设施,是城市最核心的部分[8]。Burten shaw等(1991)在对欧洲城市的旅游业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央旅游区CTD(Central Tourism District),表示此区集中了城市大部分旅游者的活动[9]。Getz(1993)在Stansfield和Rickert(1970)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一个旅游商务区(TBD)的概念性模型,认为其本质是CBD(中央商务区)、旅游吸引物与必需的服务之间的相互作用。但Getz认为自己的这个模型只强调了功能而没有描述TBD的空间类型和空间结构[10]。保继刚认为在区位选择上,CBD通常由商业的重要性、土地价格、可进入性和经济地租的相互作用决定,一般位于城市的中心地段,而RBD的区位则常常决定于自然的或历史的景点,或一个历史区域里[4]。

      1 城市闲暇业分类

      闲暇业是为人们提供娱乐消费产品、服务及设施的所有政府部门和产业机构或组织,它兼具经营性和公益福利性,可以包括旅游、餐饮、食品、娱乐经营、服装、运动器材、出版印刷、戏剧影视、工艺美术及博物馆等产业或事业部门[11]。发达国家休闲产业的构成包括盈利性组织、非盈利性组织和公益事业三类部门体系[12]。李江、颜波在《中国经济问题报告》中指出闲暇产业的重点包括休闲旅游业、休闲体育业、休闲教育业和休闲参与业。毛冬宝将休闲产业划分为休闲主体产业(包括休闲旅游业、休闲体育业、休闲娱乐业、休闲教育业、休闲农业、休闲咨询业)和休闲载体产业(包括休闲物品制造业、休闲设施服务业、休闲媒体广告业、休闲交通食宿业等)[13]。员疆将游憩产品按消费特征区分为商贸休闲、娱乐休闲、康体休闲、文化休闲四种类型,并提出随该区域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范围不断扩大,该区域内各类产品有按商贸休闲→娱乐休闲→康体休闲→文化休闲依序出现的演进特征[14]。侯国林等将城市商业游憩产品体系划分为观光类、购物类、康体健身类、娱乐休闲类、儿童少年活动类、餐饮类、文化资讯类、科普类、工艺类共9类[15]。

      本文从供给的角度,按照闲暇活动的性质可以将城市闲暇业分为以下六大类(见表1):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强调一般城市闲暇业态的分布,而不局限于RBD,提出城市闲暇商业区(Leisure Business District)是城市中以商贸、旅游、餐饮、娱乐、康体、文化等闲暇业相对集聚而形成的特定区域,一般拥有良好的环境和浓郁的地方文化氛围,是当地居民与外地游客共同进行闲暇游憩的场所空间。

      2 研究方法

      Pearce(2001)认为到目前为止的城市旅游主要局限于对单一空间尺度的分析,通常是将一个城市的旅游作为一个整体,但对于微观尺度的分析却很少[16],旅游空间结构的地理研究一直忽略了在特定地方尺度上的过程和现象(Pearce,1999)[17];过多的是地方案例研究,主要是关注需求的类型、发展的过程和不同的影响,而不是旅游在空间上是以怎样的方式来组织的(Pearce,1999)[17]。基于以往的文献中都是以定性的概念描述为主,缺少具体的定量研究手段。城市闲暇空间的研究以宏观尺度、定性的概念描述为主,对城市内部闲暇空间的微观尺度、微观的结构与功能研究少。本文通过构建四种指数模型,探索一种定量研究方法,从微观尺度来分析城市不同街区闲暇业的类型与空间分异规律和不同闲暇业类型在城市街区上的空间布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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