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发展阶段的修正及规律性分析

作者简介:
方创琳,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刘晓丽,蔺雪芹,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39)

原文出处:
干旱区地理

内容提要:

通过对建国57年以来我国城市化发展历程的深入分析,修正了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提出了与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增长阶段相适应的城市化发展的四阶段论,即城市化起步阶段(城市化水平小于30%)、中期阶段(城市化水平介于30%~60%)、后期阶段(城市化水平介于60%~80%)和终期阶段(城市化水平介于80%~100%)。根据四阶段论,将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划分为起步阶段和成长阶段共两大阶段,其中起步阶段又可根据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特殊性划分为顺利起步、超速发展、倒退发展、停滞发展、迅速发展和低速发展共6个亚阶段。完成我国城市化起步阶段,整整化了46年的时间,相当于半个世纪,目前处在快速成长阶段,进而分析了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性的空间分异规律。与世界平均水平比,中国城市化水平比世界平均水平低8.4%,中国城市化速度比世界平均水平快2.14%,如果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则估计再用25年时间可完成城市化中期阶段,进入城市化后期的成熟阶段。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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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060(2008)04-0512-12(512~523)

      中国城市化进程已经经历了近57年的曲折发展历程,同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中国城市化进程基本符合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的发展正在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Stiglitse,2000年)所说: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进程两件最深刻的事情:第一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第二是中国的城市化[1]在未来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几十年中,将有超过发达国家劳动力总数的乡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要从低生产力水平转向高生产力水平,这是对人类社会进程的一个巨大促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而且也决定着世界的城市化发展进程[2]。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国际意义告诫我们,很有必要准确判断城市化所处的发展阶段,深入了解不同发展阶段我国城市化阶段性分异规律,进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差异化的健康城镇化发展道路。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是各国城市化进程中普遍遵循的基本规律,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相对应。城市化发展具有时间的阶段性规律和空间的阶段性规律。超越经济发展阶段或滞后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城市化进程都是不健康的城市化进程,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及主要缺陷

      1.1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是指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性规律,又叫城市化发展的S型曲线。1975年美国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Northam)通过研究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轨迹,把城市化进程概括为一条稍被拉平的“S”型曲线[3](图1),并将城市化进程分为三大阶段:

      (1)城市化起步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低于30%,也称初期城市化阶段,对应于工业化初期发展阶段。

      (2)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介于30%~70%之间,也称中期城市化阶段,对应于工业化中期阶段。

      (3)城市化成熟稳定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大于70%,也称后期城市化阶段,对应于工业化后期阶段。

      

      图1 城市化过程的“S”型曲线示意图

      Fig.1 Sketch map of the "S" curve of urbanization course

      城市化发展的初期(<30%)、中期(30%~70%)、后期(>70%)三个阶段,总结了各阶段人口流动、职业构成、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等的特点和判定标准,成为目前引用极为广泛的经典规律[4]。同时,为保持社会必须的农业规模,农村人口最后稳定在10%左右,后期的城市化不再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的过程,而是城镇人口内部职业构成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化水平达到30%左右确实会出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并由此进入稳定阶段。例如,日本用了20年的时间进入了城市化后期阶段,城市化水平由1950年的37.5%上升到1970年的72.2%;韩国城市化水平由1960年的20%上升到1981年的56%,仅用了21年的时间(Brown,1995)。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城市化恢复和快速发展阶段(1949-1957)、城市化不稳定阶段(1958-1965)、城市化停滞阶段(1966-1977)和城市化正常发展阶段(1978至今)[5],并认为我国1996年开始进入城市化中期阶段[6]。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对以上城市化发展阶段性规律的深化,其结果证明了该规律的普适性。

      城市化发展的上述三阶段性规律已经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但在每个阶段的具体划分比重上又有所不同。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将城市化水平小于30%确定为城市化发展初期阶段、将城市化水平介于30%~70%确定为城市化发展中期阶段,将城市化水平大于70%确定为城市化发展后期阶段。

      1.2 城市化发展三阶段论的主要缺陷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城市化发展遵循S型曲线规律,这是世界所公认的[7]。但将这条S型曲线划分为三大阶段,提出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似乎过于粗略。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缺陷:

      1.2.1 城市化发展的三阶段论无法与经济发展的四阶段论一一对应 城市化发展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市化发展阶段也必须与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经济发展到今天,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阶段陆续经过或正在经过工业化初期(人均GDP超过300美元,工业化率在1%~30%之间)、工业化中期(人均GDP在300~1500美元,工业化率在30%~70%之间)、工业化后期(人均GDP在1500~10000美元,工业化率下降在70%~30%之间)和后工业化(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工业化率下降至30%以下)四大阶段。从发达国家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历程分析,城镇化发展阶段一般与工业化发展阶段相对应,即工业化初期对应城市化初期阶段,工业化中期对应于城市化中期,工业化后期对应于城市化后期,而后工业化阶段对应城市化的哪一阶段就无法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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