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乔治·班克罗夫特看美利坚特性

作 者:
高岳 

作者简介:
高岳,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乔治·班克罗夫特在《从美洲大陆发现以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史》等著作中阐明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热爱独立和自由的民族特性是美国人自由精神的源头,而清教平民宗教的特性是美利坚人对自由的追求和信仰的另一个来源。信仰自由的美国将越来越符合道德世界的一般法则并趋向统一,美利坚独特的精神也因此使国家内部趋于一致,并在世界上具有普适性。秉承自由精神美国的民主制度是现代文明国家的范例。班氏在其著作中为正在起步的美利坚指明了精神上的方向,增强了这个新国家的凝聚力。其史学思想迎合了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的愿望和要求,也揭示了19世纪中期美国的民族心理和美利坚特性形成的历史渊源,因而他的著作被当时社会所广泛接受。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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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8)06-0102-06

      乔治·班克罗夫特所著的《从美洲大陆发现以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史》(以下简称《美国史》)于1834年出版了第一卷,很快此书成为那个时代美国最热销的书籍之一。这部书填补了自建国起到19世纪中期一直没有一部由美国人自己撰写的美国通史这一空白。《美国史》在19世纪中后期的美国甚至欧洲都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和关注,乔治·班克罗夫特亦被公认为美国的第一位民族史学家。班克罗夫特以一部卷帙浩繁的《美国史》,在探讨美国起源的过程中,挖掘出美利坚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尤其是欧洲的特性,回答新民族所面临的迫切问题,为美国的成长进行了精神上的指引。本文拟就对班氏著作中展现的美国精神予以分析和诠释,并以期对19世纪中期美国民族心理的概貌有所了解。

      一

      在《美国史》的前言中,班克罗夫特即开宗明义地阐明了美国精神源自于殖民地时期的人民对于自由的热爱和追求[1]preface,vii。这种自由原则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并且始终伴随着那些辗转漂泊来到美洲的人们。

      早期殖民者大部分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基督徒,尤其是新教徒,他们使美洲殖民地避免了封建主义、专制制度、国家对教会的控制及欧洲的极权主义——“除了一个自由的民族外,没有什么来自欧洲”。这使班氏相信,来到美洲土地的人们血液中流动着追求政治自由、宗教自由和平等权利的传统,他们已经完全摒弃了欧洲封建贵族和专制主义的腐朽主流思潮。班氏眼中之美国自由传统的渊源,跨过了他认为已被旧制度摧残得千疮百孔的专制主义的欧洲,直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日耳曼人对自由热爱的传统。他甚至认为:如果说欧洲大陆对美国的自由原则有任何给养的话,那么也是其压抑的集权和迫害的土壤催生了反抗专制、追求自由的种子。班克罗夫特赞颂为争取自身的自由而奋起反抗英国统治者的斗争精神,特别是当“马萨诸塞放弃了英王许诺的恩惠,决不向皇权屈服,而是要争取宪章所允诺的自由”时,他表示“如果自由遭到了致命打击,那么这种来自于外部的非正义和暴力对自由的毁灭总是比因为自身放弃而失去自由更能令人接受”。[2]

      在班克罗夫特的著作中,自由精神另一个重要来源是清教的教义和清教徒自身的特性,清教平民宗教的特点从宗教观念上塑造了美国的自由精神。在这里,班氏把清教和罗马天主教进行了对比。班氏认为,在对于宗教原则的坚定性上,清教徒并不逊于天主教徒。“如果上帝是正义的准绳,那么究竟谁是上帝意志的阐释者呢?在罗马天主教堂,这个职责是由据称是诚实可靠的主教来执行的,他们自称保护受压迫者,拥有废立君王,废除法律和颠覆王朝的权力。但这样的原则滋生了天主教神职人员的野心,结出了堕落的果实。清教徒却从未把这些权力授予他们所谓的精神引领者,即神职人员;在清教徒那里,多数人的意志对宗教事务具有裁决权,每个教堂独立于教区监督会;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权利,在每次宗教集会上选举本堂牧师,这不惕于是一场道德革命。”“宗教与人民同在,而非凌驾于人民之上”[3],而且由于清教本身赞赏教士等神职人员以外的世俗阶层,认为每个个体,只要经历过投入信仰的热情,就会感受到因为得到上帝支持而带来的狂喜,每个教徒也会因此成为一个神圣的人,做出美好的事迹。所以班氏归结出“这种宗教的哲学观念唤醒了人们内心对于自身使命的意识,由此实现了与外部世界的和谐一致。这种神圣性与人性的结合在我们国家广泛地延伸,成为孕育自由的摇篮”。[1]604所以,清教徒而非天主教徒自然而然成为上帝意志真正的解释者和代表人,清教的美国相对于天主教的欧洲在信仰上的优越性也不言自明。

      在宣扬北美大陆清教徒自由独立,抗击皇权的精神的时候,班克罗夫特并没有引用和阐释源于欧洲的有关自由的各种深奥晦涩的哲学观念和社会学说,而是直截了当地把自由和上帝归于相对于专制和皇权的一方,他认为皇室滥用权力和对人民自由的剥夺违背了上帝的意志。正是对上帝的深沉信仰使这些清教徒汲取了无穷的力量来对抗忠诚于皇权的强大势力。在班氏眼中,上帝是自由的化身,而皇室则代表着专制与暴政。上帝的意志是他们反抗皇权最强有力的根据,因为英国皇室的享乐主义和腐朽堕落与上帝的信条是背道而驰的。所以,班克罗夫特眼中的欧洲,已是一个具有贵族传统,由专制制度统治的衰落的旧世界,而美国却是一个没有任何腐朽历史包袱,具有光明前景、遵照自然法和自由原则不断上升的新世界。

      基于清教对信徒个体价值的强调,班氏更重视人类固有的禀赋,强调个体的良知高于教会的权威,认为神性统一于人类的心灵内部[4]。他相信真理是建立在对上帝信条的感知或信仰上而不是建立在理智上,人类自身所具有的内部感知把人和智识世界与上帝的信条联系起来。清教的教义,尤其是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之后,主旨更加趋向于崇尚直觉、个人的内在价值以及对社会和人类的责任。班氏坚信,以清教为主要宗教信仰的美国历史就是不断向更高的阶段前进,最后返回伊甸园的过程。这种对人的内部直觉和理性的强调反映了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影响下的美国的主流社会思潮。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①中,“千年福音”的观念强调净化人的灵魂并改善罪恶的世界,这种宗教信仰鼓励人们积极进取,支持社会改革,以改善社会环境。人们相信可以通过个体努力来拯救自身并达到完善的境界。当时的美国拥有广阔的尚待开发的土地,各方面的实力都有待提升,这种基于普遍人性基础上的宗教观念正适应了当时跃跃欲试、大展拳脚建设新国家的美国人,同时也增强了美国人对于自己的国家能够发展繁荣起来的信心。

      在哲学观上,班氏相信一个种族的统一和趋向自由是同一个进程,既然美利坚是一个自始至终贯彻着自由原则的民族,其发展的过程也必将是不断走向统一的过程,美利坚也因此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榜样。一方面,社会进化产生了一种连续的状态,即自由的原则不断得到完善,而独裁和谬误不可避免地归于腐败和毁灭,自由和真理总是不可抗拒的趋势,历史的过程始终是由这条伟大的原则指引着的,因此历史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另一方面他相信道德世界是由一般法则控制的,一般法则把“分散和多变的群体置于有条理和和谐的秩序下”[5]。自由的原则和一般法则是并行不悖的,自由的信条把美利坚民族纳入到一般法则控制的道德世界里,使美国的发展越来越有秩序并趋向统一,而“种族朝向统一和普遍性的结果就是社会组织会越来越符合自由的原则”[5]。信仰自由的美国,其发展越符合这个规律,美利坚的民族意识便越趋向于一致性和普遍性,在这个规律中运行的美国社会一定会向更高的阶段前进,美利坚独特的精神也因此在国家内部趋于一致性,在世界上具有普适性,美国也由此成为文明世界的范例。“美国的历史表明了为什么我们是一个自由的民族,而将来的时代会证明我们为什么是一个统一的民族。”[2]73班氏信心十足地强调,“人类事务进步的论断是可以得到证明的”。美国的历史发展正好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确信,我们的种族会走向更好的时代。”[6]这种对民族的使命感和价值观念的普世性为正在成长的美利坚提供了精神的纽带,使具有不同地域特征,不同利益要求的各个区域能够在这个统一的信条下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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