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54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8)06-0066-06 城邦问题是国内外学者高度关注的世界性学术难题,之所以高度关注是因为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揭示古代希腊社会的本质、了解国家的起源意义重大;之所以是世界性学术难题,是因为虽然在世界上有众多学者终身探研,成绩卓著,但尚有许多问题无法解释,还需要各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探索。本文只想就古代希腊城邦的特征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小邦寡民是早期希腊城邦的客观事实,同时也是其存在的基础。在希腊,典型的城邦通常以某一城市或城堡为中心,逐渐联合附近数公里的若干乡村,山、河、海洋是它与其他城邦相分隔的主要自然界线。希腊文中叫做波里斯(
,Polis),英文把它译为city-state,中文常常将其译成城邦。此字在荷马史诗中是指堡垒(城堡)或卫城①,后演化为一种政治和社会单位。城邦是当地居民的共同体,在血缘、语言、传统习俗和宗教仪式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共同性。当然,也有不存在城市的城邦,如斯巴达等。据starr估计:一般的典型希腊国家的面积在50—100平方公里之间,公民人数在625—1250人之间,能够提供战士的人数为225—625左右[1](P46)。总人口超过数千人,达到数万人的并不多。中希腊的弗西斯面积1650平方公里,有22个小邦,平均每个城邦占地70—75平方公里。在阿提卡半岛东南部的开俄斯小岛面积不足150平方公里,上面建有4个小邦。优庇亚岛面积3770平方公里,有6个城邦。科斯岛上也有4个小邦。科林斯有880平方公里,其东邻的麦加拉也与之差不多。斯巴达在征服美塞尼亚后领土达8400平方公里,雅典约2550平方公里,都属特大型城邦。在几个较大的城邦中,叙拉古有公民3—5万人,科林斯近5万人,阿尔戈斯和底比斯估计也在这个水平上。斯巴达和雅典要大一些,斯巴达可以养活9千名战士,雅典在希波战争期间约有3万公民,参加公民大会的法定公民人数为6000人②。城邦的基础是公民,公民又是城邦的主体。公民与城邦的关系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相互间缺一不可。柏拉图提出理想的城邦应该有5040名公民[2](P737e,745c),而亚里士多德也主张:城邦不宜过大,人口不宜过多,疆域更应适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城邦最主要的配备自然是公民。对于城邦来说:公民的数量非常重要。他指出:“凡以政治修明著称于世的城邦都对其人口有所限制”,因为城邦人数过多,“就难以制定秩序”[3](1326a25-30)。在亚里士多德看来,10个人的城邦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能自给;10万人的城邦是荒唐的,因为公民间互不了解对方的行为、能力、名望和财富,所以统治者很难发号施令,或进行有效的仲裁。城邦理想的人数是成年男子在平时能听到一名传令官的喊声,战时能听到一名将军的声音为度。“城邦如万物——动物、植物、无生物……也有其自己适中的限度”。“一个城邦如果人数过多……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邦,因为它可能难于拥有一个真正的立宪政体。谁能够成为这么多人的将军?除声音洪亮的传令官。谁又能够为其传递消息?”“一个城邦最适度的规模是其人数最多时足以自给自足,且人人生活在可以相互望及的地域之内。”[3](1326a35—b24) 希波达马斯(Hippodamas)在规划皮里优斯(Piraeus)时说,当地理想的公民人数是一万人[3](1267b)。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波达马斯的想法显然是当时希腊现实的反映。 希腊早期城邦从村落发展而来,是若干村落联合的结果。村落的规模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早期城邦的规模。小邦寡民不仅仅是城邦的外部表象,它有深刻的内涵,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形成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它使公民的生活更趋稳定,使希腊人在与自然界的抗争中更具优势。所以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应敬仰小邦寡民的城邦缔造者,认为是他们给人类带来了莫大的恩泽[3](1253a)。当然,城邦的小邦寡民性也决定了早期希腊社会的发展空间和资源规模,规定了它们的政治和军事体制模式,从而为形成特色鲜明的希腊文明奠定了基础。 二 公民是希腊城邦的根本,公民集体是希腊城邦之核心。城邦首先是一个公民共同体。按一般希腊人的观念,城邦就是人,完全不是城墙和船舰本身(
)[4](7,77,7)。这里的人显然是指公民而言。城邦可以在本地,也可以集体迁徙到外地,甚至可以迁移到海上。特米斯托克里斯(Themistocles)有句名言,他说:“只要雅典人拥有200只满载海军的船只,那就是有城邦。”[5](8,61) 这句话表明:“城”与“邦”可以分离,“城”毁而“邦”却可以仍然存在,仍然发挥作用。只要公民集体在,只要维系公民集体的宗教和组织在,城邦就可以存在。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公民是城邦的主体,他们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他们。在希腊文里,“公民”(Polites)一词本身就源自Polis,意为“属于城邦的人”。亚里士多德说:“城邦的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且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体。”“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之内,就成为一个城邦。”[3](1276b) 在城邦内,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城邦的最高治权依托于“公民集体”。公民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讨论和决定城邦内政、外交、诉讼、立法和选举公职人员等事务,他们也可以担任公职,公民与政府之间保持着最大限度的统一性。当然,城邦公民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平等现象,不过,这种不平等是建立在相对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的。城邦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缩小公民之间的不平等,维护相对稳定的公民团体;使每一公民依公民身份分享某种平等的权利,然而再按照每个公民不同的经济地位确定其相应的政治权利。依义务明地位,依财产定权利,这是希腊城邦一条重要的规则。公民集体与城邦之间的紧密结合导致了公民至上价值观的盛行,导致了人与国家的高度统一。正因为如此,所以希腊人常常用“雅典人(而非雅典)”、“科林斯人(而非科林斯)”、“斯巴达人(而非斯巴达)”来称呼他们的国家,由此可见,人在国家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