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代中国“半封建”问题的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先明(1957-),男,山西省屯留县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社会史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史、乡村史研究。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原文出处:
河北学刊

内容提要:

关于中国近代社会特性问题,近来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半封建”之释义上。20世纪的“封建”尤其是“半封建”概念的凝练及其时代特征,都不是仅仅以西欧或西周之“封建”制度的比对所能诠释或所能否定的。“半封建”特性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获得了学术界相对一致的认同,不能简单评判为共产党或列宁主义唯一理论的一种认识。根据中国近代社会的现实状况,“封建残余”或“半封建”的存在并非不可理解,也并非违反了“知识”和学理“逻辑”。对于中国近代社会“半封建”的认识,与马克思多层次的“封建”概念并无抵牾。“半封建”理论的出现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流变问题,而且形成了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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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9)04-0081-08

      对于近代中国历史而言,虽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定性也曾争议不少,但近一个时期以来的焦点却主要存在于“半封建”之释义上。不少学者的研究表明,中国之典型封建制度(社会)只存在于西周,秦汉以后之中国社会不仅不是“封建制度”,而实际上是一种“反封建”之社会制度(中央集权)。显然,明清之前的中国本不存在一个封建社会,那么,近代中国“半封建”社会之说岂非无根之木?此外,中国现代语境中的“封建”与西欧之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即“封土封臣”、“采邑领主”)也相去甚远,似也未合马、恩封建社会之释义。尤其是冯天瑜《“封建”考论》的问世,引发了更深层也更热烈的学术论辩。已有学者认识到,20世纪中国的“封建说”,显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误植”问题,也不仅仅是“论者不通古义、西义”的问题[1]。持此论者多从两个方面展开自己的论题:一是以典型的封建制度(即西欧与西周)与秦汉以后的制度作比较,借以形成“制度相异”的论说优势;二是主要以卡尔·马克思和马克·布洛赫关于封建社会与封建主义的论说作比照分析,借以建立自己解说的理论前提和学术依据。但是,对于“封建主义”何以在20世纪的中国形成—种时代认同(而绝不仅仅是陈独秀的“泛封建”观个人的影响,也不仅仅是所谓“非学术对学术的干扰”所致[1]),它如何在“时代主题”下获得了具有新的价值等更为深远的问题,却恰恰被疏漏了。20世纪的“封建”,尤其是“半封建”概念的凝练,以及它所揭示的时代特征,都不是仅仅以西欧或西周之“封建”制度的比对所能诠释或所能否定的。只有进入当时的历史语境中并理解其“时代主题”后,才能获得对于它的确切理解和认识,亦即近代的“半封建”概念虽与古代“封建”语义不无关联,却更有超越性,从而具有了其时代内涵。

      一

      学术界较普遍认为,直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近代社会之“半封建”特性的论断,几乎成为基本定论,尤其是经过“中国社会史论战”后,学理性的广泛讨论和深入辨析使之已经成为“常识”而被社会所认可。当然,“论战”对于中共党内的理论争论、对于中共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与中国“托派”理论的争论,不免都呈现出“实际斗争”需要的政治诉求色彩。但考以史实,以“半封建”概念来诠释中国近代社会的理论却并非仅仅导源于和局限于“中国共产党理论”体系之中。

      早在1924年,日本学者田中忠夫在《国民革命与农村问题》一书中,就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半封建社会”的理论,他认为:“中国至今仍为半封建社会,或仅进至初期资本主义社会。封建的生产关系超过资本的生产关系,封建的生产关系,为农业生产关系与系统与手工业生产工业系统的总和。”[2](《原序》,P1)田中忠夫所持的认识比20世纪30年代“论争”中形成的“半封建社会”理论至少早出十年之久,而且其所持既非泛泛之空谈亦非简单的概念移借,而是有着自己相对成熟的思考。

      首先,立足于经济关系或制度的分析构成其中国社会“半封建”特性的基本依据。“现在中国农村经济,比于十九世纪末俄国农村经济,其货币经济乃至商品经济,较为发达可以判明了。”[2](P4)作者并不简单地囿于概念性诠释,而是在“世界历史”比较视野中确立自己的观点。正是这种比较,使他并没有抹杀中国典型封建制度早已崩解的基本史实,“一般说来,中国是一个小农经济的国家,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早已消灭,又农奴制度二千年前大体已崩坏了”[2](P8)。既然“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早已消灭”,又何以在晚近中国形成“半封建社会”?如何建立起“古代”封建与近代“半封建”的历史脉络?至少,在田中忠夫的认识中,他把具有超经济剥削特征的大地主或集团地主认作为“封建”性质。他说,在“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之外,“中国的大地主也不少”。“此外,中国有一种集团的地主,例如祠产、庙宇、寺产等。……而管理此公共地者,实际握于少数人,故彼等易成土豪劣绅,在中国为一种特殊需要地主阶级。”[2](P9)当然,秉持这—认识的大有人在,即使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也不例外。如《东方杂志》记者的评论说:“现代所谓农民问题,完全侧重在土地分配的问题。尤其在封建制度及大地主阶级未曾消灭的国土内,所谓农民运动与农民革命,几乎是专指土地运动(Agrarian Movement)与土地革命(Agrarian revolution)而言。”[3]据中山文化教育馆调查1933年中国二十二省情况,“佃户每年必须无代价的供地主驱使。而其日数漫无规定的地方较多,约占百分之十九。地主需用人工时,佃农须供使用;只有饮食,没有工资”[4](P124)。因此,调查者认为对于中国农村社会而言,这种超经济的剥削“无论如何,总算是封建制度的残余”[4](P126)。

      遭到马克思主义学者激烈批判的任曙的《中国经济研究》和严灵峰的《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两书中也认为,尽管“全部中国农村生活是千真万确的资本主义关系占着极强度的优势”,“资本主义日益向上增涨,取得支配的地位”,但中国现存社会中仍有“所谓封建剥削的阻碍,而致停止其前进”。正是这种“封建剥削”及其经济关系,成为“半封建社会”认识的现实“社会存在”。在十多年后的“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马克思主义学者薛暮桥的观点与田中忠夫所持基本一致。薛暮桥在《中国农村中的基本问题》中说,中国农村“是半封建的土地关系——一方面是半封建的收租地主,一方面是半封建的饥饿佃农——仍在那里束缚农业生产,使它不能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发展”。“半封建的土地关系,同时又是高利货者和封建性的农村商人们的最好的地盘,因为无论是不自由的农奴,还是‘自由’的无产阶级,都没有像这种半自由半独立的贫农那样容易受他们的宰割。”[5]无论在华南还是在华北,那里“主要是半封建的收租地主和经营地主,和半封建的饥饿佃农和雇役农民的对立”,正是这种关系构成了“半封建社会”特隆认定的基础,因为“这种农民受着土地或是债务的束缚,他们的受雇多少带着一点强制性质”,这样的经济关系“都可以说是半封建的地主经济”[6]。这种强制性减弱了所谓农民的“自由性”而使之具有了封建的“依附性”。对此,薛暮桥在另一文中还进一步解说:“所谓半封建的社会系指封建的社会关系已经在崩溃,但还没有完全消灭。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已经产生,但是还没有成为支配势力”[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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