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财政预算的酝酿与实施

作 者:
陈锋 

作者简介:
陈锋,男,1955年生,山东莱芜人,历史学博士,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中国财政预算的起源,学术界有不同的认识,但严格意义上的财政预算则始自晚清。就目前史料所见,黄遵宪是最早介绍日本和西方预算之人,也是最早呼吁变法行预算之人。甲午战争前后已经形成实行预算的舆论氛围,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最终促成财政预算的实施。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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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1-0078-13

      一、引言

      在清末实施预算之前,中国历史上有没有预算制度,学术界存在分歧。

      孙翊刚《中国财政问题源流考》专设“中国国家预算的早期形态及其发展演变”一编,对中国历史上的预算制度进行了探讨。孙翊刚认为,到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预算制度(‘上计’)已粗有制度了”。到唐代开元、天宝年间,唐王朝的预算制度,已呈完备状态①。

      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更是用“国家预算”的概念谋篇布局。该书分为上、中、下三编,除中编叙述“安史之乱与唐朝财政体系的变动”外,上编为“唐代前期国家预算的法制形态”,下编为“唐代后期国家预算的特定形态”,研究唐代国家预算的主旨十分明确。其在引言中称:“虽然在我国古籍中未见‘预算’一词,但是,对国家财政收支的计划性这一‘预算’的基本内涵,我国古人早有清醒的认识并付诸实践。例如,《礼记·王制》载,‘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这是对量入为出的预算原则初次总结。又如,司马迁《史记·平准书》中称述汉高祖刘邦‘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则显露了后来由唐人杨炎明确加以概括的‘量出制入’的预算原则的端倪。……唐代的国家预算就其基本内涵而言,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客观存在”。同样认为,预算起自先秦,源远流长。宣统二年编制的所谓“预算”形式,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而到唐代,已形成完备的预算制度:“在现在财政学中,国家预算指的是经过法定程序而编制、审查与批准的国家财政年度收支预计。显然,经过法定程序以及计划的周密性程度,是辨识国家预算形态完备与否的两点必具特征。根据这一定义。考察史实,我们同样发现唐朝确实建立过相对完备的国家预算,堪称中国财政史上国家预算形态演变上一个里程碑”②。

      李锦绣在《唐代财政史稿》前言中说:“陈明光已经指出,唐代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国家预算,我同意这一根本观点。吐鲁番出土的‘唐仪凤三年度支奏抄’文书是一件支度国用计划(预算)残卷。预算是国家财政的核心,因而我在财务行政一章中,首论唐前期预算,对预算收支两方面基础、预算的编制、审议、执行、内容特色及其与量入为出财政原则的关系等论述较多。因为只有明确了唐前期的预算,才可理解唐前期的整个财政,才可明确唐前后期或中古史前后期财政的本质不同。前期的预算是建立在国家的财政法(律、令、格、式及制敕)基础之上的,前期的财政与财政法联系相当紧密”③。

      另外,葛承雍认为,在唐代,户部的概算,度支的预算和比部的决算,三者已经形成一套严密的制度④。蔡次薛认为,唐初开始设立预算制度,每年一度编造计帐(预算),层层上报,最后由户部总其成。同时,又建立了监督预算执行的审计制度⑤。刑铁认为,以唐中叶为界,古代中国的财政预算呈现出两个明显的阶段性发展过程,唐中叶以前,是“量入为出”阶段,唐中叶以后,是“量出制入”(按:原文用“量出为入”一词)与“量入为出”两种原则并行,并且以“量出制入”原则为主。《宋史·食货志》开始设置“会计”一目,既含国家的财政预算,也含决算内容。此前《周礼》中的“司会”一职,即是掌管和核查中央及地方的财政收支,已含预算和决算的内容;唐代称此职为“国计”,实际就是会计。但重视会计的作用并使此职的设立成为定制,则是在宋代。明代人邱浚在《大学衍义补》卷20《总论理财之道》中云:“每岁户部先移文内外各司及边方所在,预先会计嗣岁一年用度之数:某处合用钱若干,某事合费钱若干,用度之外又当存积预备若干,其粮谷见在仓库者若干,该运未运到者若干。造为帐籍,一一开报……”这是一套完整详尽的国家预算编造过程。在此之前,历代的财政预算并不完善,有时甚至没有统一的预算,邱浚的这一方案,虽然不一定完全实行过,但从预算方法本身来看,应当说是中国封建社会国家财政预算思想和预算方法的集大成者。而邱浚《大学衍义补》卷23《经制之义》设计了进行财政决算的详细程序,也可以说是我国古代国家财政决算思想和方法的集大成者⑥。

      孙翊刚、陈明光、李锦绣、葛承雍、刑铁等人都是研究财政史的知名学者,他们的观点当然值得注意。但是,这些学者基本不治清代史和近代史,与清史、近代史学者以及财政学学者的观点有差异。在众多的财政学教材中,基本上都认为严格意义上的预算是近代的事⑦。事实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尹文敬《财政学》在“预决算论”一编中,述及中国的预算起源时即云:“中国编制预算,起于满清末年。光绪之季,政府以筹备宪政之名,注意清理财政,定清理财政章程三十五条,在京设财政清理处,各省设清理财政局,由部派财政监理官。令各省财政清理局将收支存储粮银各数,编造册籍并盈亏计算表送部。此种办法,已具会计出纳之形式,而为预算之先声”⑧。

      笔者认为,清末的预算,从立宪的酝酿、实施,到财政机构的重新设置,从财政事项的调查,到财政预算的编制,大都前所未有,是接受西方预算思想和预算制度的产物,具有明显的近现代色彩,与中国古代所谓的“预算”毕竟不同。所以,笔者一般将清末预算之前的所谓“预算”称之为“奏销”⑨。事实上,清末呼吁施行预算的人士大都是饱学之士或接受新学之人,他们既对《周礼》所记以及历代的财政制度熟悉,又对“泰西之法”有所了解,并没有混淆古法与新制的区别,如监察御史赵秉麟就上奏称:“《周礼·冢宰》以九式节财,岁终制用,立司会为计官长,司书贰之,……皆有会计。……近泰西各国岁出岁入,年终布告国人,每岁国用,妇孺咸晓。考泰西列邦,所以国人咸知国用者,在有预算以为会计之初,有决算以为会计之终。其承诺之任,监财之权,悉议会担之。……近奉明谕,预备立宪,设资政院以司预算,设审计院以掌检查,远符周礼,旁采列邦,用意至善”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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