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6-0135-07 经庚子事变重创以后,清政府被迫向列强赔偿巨款,允许列强在京畿一带驻军,严惩对外主战大臣,派员向列强赔礼道歉,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空前加深。外交方面,清政府既没有与列强分庭抗礼的实力,也缺乏折冲樽俎的人才。内政方面,清政府实行新政,从实业、教育、法律等多方面进行变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面对日涌日激的革命浪潮,应对无方。外交之无奈与内政之无方交织在一起,且相互影响,更加剧了统治的危机,1903年发生的苏报案即是一例。 苏报案中,有三对矛盾纠结在一起:一是清政府与革命党人之间的矛盾,章太炎等人借助上海公共租界,公开发表反清革命言论,为维护政府的权威,朝廷下旨严惩;二是清政府与列强的矛盾,出于维护国家主权,清政府与列强交涉,要求列强将章太炎、邹容交给中国政府处理,以英国为首的列强坚决反对,所持理由是尊重上海道台与上海领事团已达成的安排,即在租界审理,在租界执行;三是清政府中强硬派与温和派的矛盾,以湖广总督端方为代表的一批官僚,态度强硬,力主严厉镇压革命党人,以两江总督魏光焘为代表的一些官员,态度比较温和,主张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通过分析这三对矛盾如何在苏报案中展开、激化和结局,可以看出晚清政府应对内政外交危机的艰难程度,也能看出晚清官场的运作实情。 一、案件激发中外矛盾 苏报案的起因是章太炎等激进人士利用上海租界的特殊环境,在张园举行演说,公开抨击清政府内政腐败、外交无能,并在《苏报》上发表反清革命言论。清政府认为这是公然煽动谋反,因此下令查拿。1903年6月底7月初,章太炎、邹容等人相继被捕,苏报馆被查封。1904年5月,章太炎、邹容分别被判处三年与二年监禁,刑满逐出租界。从苏报案发生到最终宣判,清政府与列强和上海公共租界进行了历时十个多月的交涉。 1.清政府要求列强交犯 这一交涉在上海与北京同时进行。上海的交涉发生在上海道与领事团之间,北京的交涉发生在外务部与公使团之间。1903年7月2日,即邹容投案的第二天,湖广总督端方即致电两江总督魏光焘、江苏巡抚恩寿,要求密饬上海道袁树勋封闭报馆,并设法将案犯解往南京,由清政府自己审理①。同日,端方又致电袁树勋,要袁“以设法婉商解宁惩办为第一义”②。7月7日苏报馆被封后,清政府又千方百计与上海领事团和北京公使团交涉,要求交出苏报案犯。7月9日,外务部侍郎联芳以庆亲王奕劻名义拜访英国代理驻华公使焘讷里,请求他就交出苏报案犯一事从中调停③。此后,上海道袁树勋在两江总督魏光焘督责下,一再与领事团就交出案犯一事进行交涉。7月19日,袁树勋致函领袖领事、美国驻沪领事古纳,称章太炎等人的行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他们诽谤皇室,妨害国家安宁,目的是煽动叛乱,因此必须严惩,以做效尤。他要求古纳指示工部局把章、邹交给上海道台,再由道台把他们押送苏州④。 苏报案问题提交给北京公使团之后,清政府又依据条约要求交犯。8月3日,奕劻致函焘讷里,声称章太炎等人不是政治犯,因此依据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21款和《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相关规定,应交给中国政府办理⑤。随后,魏光焘致信英国代理驻沪总领事满思礼,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认为依据条约,苏报案犯应交给中国政府审理,但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违背约章,不肯交犯,因此请求满思礼切商工部局,令其交犯⑥。8月10日,满思礼回函,拒绝魏光焘的要求⑦,8月27日,魏光焘回函满思礼,重申审讯与惩罚罪犯是中国固有的权力,他国不应篡夺,并且说依据条约和规章,本案应移交中国当地官员独立审讯⑧。8月30日,魏光焘又致函领袖领事古纳,主张依据国家主权原则,中国政府对苏报案诸犯享有管辖权,原因是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帝国领土范围之内,因此有义务将诸犯交给中国当局惩处。至于道台与领事团已经达成的协议,由于道台超越权限,因此中国政府不予支持,并且魏光焘仍然坚持依据条约和上海会审公廨章程,诸犯应交与中国政府惩处⑨。 此外,中国驻英公使张德彝拜访英国外交大臣蓝斯唐侯爵,希望他要求内阁指示英国驻上海领事交出苏报案案犯⑩,中国驻美公使梁诚也三次向美国国务院转达中国政府方面要求交出苏报案被关押者的电报(11)。 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和相关条约,清政府官员的主张有充分的依据,但是,以英国为首的列强并不把当时的中国作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对等国家看待,而是以尊重已达成的司法安排为由拒绝清政府的要求。 2.沈荩案处理不当影响苏报案交涉 中外关于苏报案的交涉过程中,有一个环节特别值得重视,这就是英国政府态度曾一度有所松动,但后来又突然改变,清政府争取列强同意交犯的机会稍纵即逝。 1903年7月底,英国外交大臣蓝斯唐侯爵(Lansdowne)表示,可以考虑将被关押者交给清政府,但前提是在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经过公正的预审,并且与清政府达成不对被关押者施加酷刑的谅解(12)。就在这时,沈荩案发生,导致交涉逆转。沈荩是1900年唐才常领导的自立军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03年7月19日在京被捕,31日,未经正常审讯程序被慈禧太后下令在狱中杖毙。据说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至死,后不得已,始用绳子紧系其头颈而致死。英国《泰晤士报》和上海《字林西报》等外文报纸披露沈荩案细节,国际舆论哗然,直接影响了英国政府的决策。8月3日,英国代理驻华公使焘讷里在致蓝斯唐侯爵的电报中,描述沈荩惨死情形,认为苏报案被关押者如果交给清政府,他们将会遭遇与沈荩同样的命运(13)。8月4日和5日,分别有议员在英国下议院听证会上就苏报案被关押者移交问题提出询问(14)。8月4日,英国皇家法官提出报告,从法律角度申明拒绝交出苏报案被关押者的理由。8月5日,英国首相在下院宣布内阁关于苏报案问题的决定,同日,蓝斯唐侯爵通知焘讷里,说是内阁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拒绝交出在押人员(15)。这样,短短一个星期之内,英国由倾向有条件交人一变而为坚决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