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纳、保举与晚清的吏治失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国强,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清代以“永不加赋”为祖宗家法,而当国家的收支不能平衡之日,便不能不“开捐例”,用卖官的办法敛聚费用。咸同两朝长期的内战一面需要长期的饷需,一面又在一大片土地上使国赋因兵燹而化为乌有。而后“捐例大开”和“捐例减成”遂以筹饷为旨义一路推广,一路泛滥,又在筹饷的名义下造出了一批一批捐纳入仕的做官人。与这个过程同时发生的,还有因打仗而得军功和因军功而得保举,军功和保举产出的也是一批一批不由科目而径入仕途的做官人。以清代的官制为范围,当日的官场应当是一个有限的空间。因此,太多的人沿捐纳、保举涌入其间,不能不使官场成为人口过剩的地方。这种现象起于内战之中,又在内战结束后长久地延续于南北之间,随后,满坑满谷的候补官便成了与19世纪后期的中国历史相伴随的群类。他们以自己的存在改变了那个时候的官界秩序。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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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5-0130-09

      同治后期,福建巡抚王凯泰奏疏论“时事”,曾以“肃吏治”为要目而切言“近年捐纳、军功两途入官者众,闻部、寺各署额外司员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衙门以内,司署为之拥挤,内城以外,租宅为之昂贵,实则补缺无期”。而在京城之外,“各省候补人员更较京中倍蓰”,道员以及府、厅、州、县和佐杂,常以数十计、数百计、千数计,致“每逢衙参之日,官厅几不能容”。若以科举入仕为常轨,则“捐纳”和被他称作“军功”的保举都只能算是异途。但时至此日,异途所造成的已是仕路里的“人满为患”了①。对于各立责分的官僚制度来说,这些数目太多的官僚以候补为存在状态,不能不挤压吏治、官常而乱了行之既久的章法。

      捐纳起于朝廷以卖官来“集赀”,用以济一时之急需。就清代二百多年的历史说渊源和沿革,则其事最先创行于康熙一朝平定三藩“军饷浩繁”而“度支不继”的过程里②。当时朝廷行卖官筹款,意在事竣即止。然而农业经济之下,国赋之所得大体上是一个常数,岁入与支出之间多半只能维持一种脆弱的平衡。于是一旦有兵事、河工、灾荒这一类不在常度之内而又不得不大笔用钱的事,一定会是这种脆弱的平衡轻易地被打破,以及随之而来的国库支绌和计臣束手。而后,在“永不加赋”的家法之外别开一途作罗掘,则这种已经创行的捐纳便成了常被援用的成例。所以雍正、乾隆、嘉庆三朝都曾踵而效之,因事开捐。迨“道光辛丑、壬寅间海疆用兵,始大开捐例。咸丰初,粤匪继起,蔓延十五、六省,军饷浩繁,例遂久开不闭”③。由因事开捐到“例遂久开不闭”,是原本被当作“暂行事例”的捐纳在兵事长久的压迫之下从有限度转化为没有限度了。当捐纳仍在限度之中的时候,卖官和收钱都由朝廷一手主持和包揽。但一经失其限度,则各省可以纷纷立捐局,藩司、粮台、军营都在用“空白部照”办理捐事。光绪三年(1877)山西“灾歉”,晋抚曾专折奏请部颁“虚衔实职空白实收执照二千张”,用来“资接济”④。以光绪年间一个省的数目推度咸同年间南北之间的数目,则这种发端于乱世里的做法八方并起,无疑从一开始便是在大量地产出朝廷的名器。由于大量产出名器,“虚衔”和“实职”都会跌价,随之而来的是此后“捐例屡次减成”⑤。一则记载说咸丰六年(1856)江苏“报捐监生,京庄收兑者不过廿六、七元,后贱到廿二、三元”⑥,以此对比雍正时代以“捐纳俊秀监生正项杂费需银将三百金”⑦为常例,显见得“屡次减成”之后已太过便宜而几乎不成模样。至同治三年(1864),阎敬铭总论“各省减成章程”并“合以筹饷例”,说是“折收”所得“居七成之一”者有之,“居十成之二”者有之,而“无过三成者”。是以当日“由俊秀捐纳知县,至指省份发不过千金”⑧即可了事。他说的是捐纳实职,以折扣之后的数目作计算,则咸同之后官职之便宜和得官之容易皆为从来所未有。与这种便宜和容易相匹配的,便是本在官场之外的各色人等纷纷取径于捐纳进入了官场之内,时论谓之“白军兴筹饷以来,流品之杂已极矣”⑨。咸丰十年(1860)署福建布政使的一个士大夫身在流品已杂之中,曾记述过彼时闽省官场里的这种各色人等:“候补道陈淮汉,乃广帮茶伙,其弟候补府陈翀汉,在粤树旗械斗为首,地方查拿逃闽报捐候补;直隶州王于宗,乃省城布铺小伙,市肆无赖者莫不相识”⑩。按当日的尺度衡量,其间没有一个人是体面的。由此形成的面目各异已是非常离奇。而流品已杂之后还会有更离奇的事。光绪间时人叙官场社会相,有一节说:“官之岁入,县令尤巨”,山阴人“蒋渊如涎其利久矣,而苦于捐资之巨也,乃与其友唐文卿、陈栢生、王平斋、吕少川谋之,醵资上捐,得最新花样最优班次之候选知县”,之后“彼此约定,蒋为令、唐为刑幕、陈为钱幕、王为钱漕、吕为门稿,以免利之外溢”(11)。比之咸丰朝的闽省人物,这种“醵资上捐”的事又愈见其等而下之。这两段文字说的都是地方官场,在“流品之杂”的背后是人数之多。而另一段文字说“自癸丑粤逆踞金陵后,江浙人士皆虑故乡非乐土,适捐例减成,遂纷纷就京曹为避地计,且得籍印结费以自给”,则说的是捐纳转化为逃难,使江浙两省原本要落入难民群里的人们一个一个地变作了都中的京官。据一个自署“桐溪达叟”的士人估计,像这样在内战中避地“捐京职”的人,“两省殆不下千数百”(12)。就京城官界的有限容量而言已是庞庞然一群,而存在于庞庞然一群里的也是品类不齐的各色人等。道光帝晚年与甘肃布政使对话,曾直言“我最不放心者是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然后自问:“我既说捐班不好,何以又准开捐?”而终以“无奈经费无所出,部臣既经奏准,伊等请训时,何能叫他不去”为叹息(13)。他并不喜欢捐班,在他之前,康熙帝已不喜欢捐班(14),在他之后,光绪帝也不喜欢捐班(15),然而从康熙到光绪的两个世纪又数十年岁月里,这种不为帝王喜欢的捐班却始终在一茬一茬地不断长出于官场之中,并在19世纪中期之后数目愈来愈多。据后来的一种推算,经咸同而至光绪,拥有“虚衔”和“实职”的中国人里有66%是用捐纳的办法得来的(16)。与这种比例相对应的,则是数十年里以朝廷之名行于天下的“筹饷事例”、“台防经费事例”、“海防事例”、“郑工事例”、“新海防事例”、“江南筹办防务事例”、“江宁筹饷事例”、“秦晋实官捐”、“顺直善后实官捐”(17)等等为捐纳昭示理由和原因的名目。与前代相比,这些名目折射了后来数十年里更多的内忧外患交相困逼。于是前代的一时用费之缺遂成了后来的时时用费之缺。随之是“捐输减成漫无限制,劝捐者惟务以减价为招徕,报捐者遂相率以一官为贸易”(18),捐例更多,捐班也更多。然则时当度支已经支配了铨选之日,帝王的意愿也不能不成为一种受限制的东西。

      咸同间长期绵延的国内战争造成了捐例的“久开不闭”,同时,在军功的名义下因保举而得官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是另一种科举之外入仕的途径。后来以疆吏开府一方的刘长佑、曾国荃、李续宾、李续宜、杨岳斌、刘坤一、蒋益澧、刘蓉、杨昌濬、张树声以及官居兵部尚书的彭玉麟等等分别起自优贡、拔贡、廪生、附生、文童、行伍,都是在内战中由军功而累积致身通显的。然而十多年间,从东南的太平天国到华北的捻军,再到西北的回民起事,在不断打仗的过程里不断地造出军功,而后又在不断的保举里转化为大大小小的官职和官价。由此形成的则是一种官界的膨胀。同治二年(1864)岁末翁同龢曾在日记中说:“曾国藩以肃清皖北保举各员文武约千人,为自来所未睹。”(19)他所说的“自来所未睹”,是在极言当日因军功而得保举的人数之多。然而在军中的那个世界里,规模犹不止乎此。与他这里引为异常的“约千人”相比,上一年曾国藩作《官军迭复江岸各城隘出力员弁六案请奖折》,一口气保举的“各员文武”已近三千人(20),显见得是人数更多。因此翁同龢以“自来所未睹”为惊诧,只能算是都中人远看军营眼界太小的结果。从咸丰初年以来,领兵的曾国藩已经屡次“请奖”。而曾国藩之外,群帅各自领兵打仗,同样在制造军功,并同样在交章“请奖”和屡次“请奖”。从这些奏章里放出来的“各员文武”便会一路汇积,成为越来越大的数目。一个经历过道咸同光四朝的士人说:“湘淮军兴,削平发、捻、回诸大乱,各路军功所提记名提督,部册所载近八千人,总兵则近二万人,副将以下汗牛充栋矣。”(21)提督一品,总兵二品,都是红顶大员,合两者总计之已是成千上万。而他说的只是武职。在武职之外,得了保举的文员则沿着“遇缺即选”、“尽先补用”(22)等等名目一群一群地流向地方官场,而后是“得保之员”已“遍于各省”(23)。在这个过程里,与保举之多连在一起的常常会是保举之名实相歧。同治三年(1864)陕西按察使奉旨会筹甘肃军务,曾直言陕甘总督熙麟“保举打仗之员甚多,而接仗之地人皆不知”(24)。在“保案层迭”之日,像这样不可求证的事显然不止甘肃一个地方才会有。后来言路论保举,则很容易追问“夫从军以摧锋敢死为上,而叙劳乃属文员”(25)。这种追问所指责的,是“叙劳”里的徇情和营私。徇情营私与不可求证同军功羼杂于保案之中,因此内战促成了保举的层出不穷,而与之相伴随的却始终是时论以“军兴以来保举渐滥”(26)为长久不息的訾议。由国家铨叙的章法立论,保举因事而起,事停即止,本非官场世界里的常态。但在19世纪后期官场世界里,一面是内战过去很久之后军功仍然在成为保举的题目(27),一面是河工、赈灾、洋务等等此起彼伏,源源不断地以叙劳为题目保举官职和官价。之后是保案的没完没了,而其间往往更滥。光绪二十年(1894)御史张仲炘说:“臣闻山东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推原其故,由于吏部曾定以每决口门一处准得保异常寻常者六员,以为虽甚盛涨,至多不过十余处耳。孰意所报缺口之多寡,概以所保之人数为衡,如拟得六百人则称决口一百处。甫决之时,并无呈报,既筑之后,更无考查,甚或一二十里内竟至百处有余。臣不知此六七百人何所托足,其冒滥可知矣。”(28)河工保的是劳绩,御史举“五六百人”为辞,则是说其中大半都不会有劳绩。这一类话题在当日的言路里一见再见,写照了晚清最后数十年间保举的漫无边际。而保举之多和保举之滥,最终都会化为仕路里数目不断增长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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