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有为祖辈的一些新史料

——从《望凫行馆宦粤日记》所见

作 者:
邱捷 

作者简介:
邱捷(1945-),男,广东广州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同治、光绪年间在广东任过州县官的杜凤治,留下了一部数百万字的日记——《望凫行馆宦粤日记》,该日记已被收录入《清代稿钞本》影印出版。在杜凤治南海知县任上的日记,有若干关于康有为祖父康赞修、从叔祖康国器的记载,都是前人未曾注意、未经引用的新资料。因为康有为在青少年时代深受康赞修、康国器的影响,这些资料对研究康有为便具有一定学术价值。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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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9)02-0092-07

      广东人民出版社在2007年影印出版了《清代稿钞本》,其中第10-19册收入《望凫行馆宦粤日记》。日记作者杜凤治(1814-1882或稍后),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举人出身,同治五年(1866)到光绪六年(1880)历任广东广宁、四会、南海等县知县,罗定州知州。他的日记现存40本(缺第2本),收藏于中山大学图书馆,已故的著名历史文献学家周连宽曾撰文介绍①,近几年也有人利用这部日记做了一些研究②。这部几百万字的日记是研究晚清广东极有价值的史料。杜凤治作为南海知县,必须同本县绅耆打交道,所以,日记中多次提到康有为的祖父康赞修和从叔祖康国器。这些记载对了解康有为的祖辈以及家族情况有一定帮助。

      一、日记关于康赞修的记载

      除康有为自己的各种记述外,笔者只在宣统《南海县志》看到过一篇539字的康赞修传记。如果康赞修不是康有为的祖父,相信今天不会有学者关注他。康有为父亲早逝,从10岁起即依祖父康赞修生活,祖父“是对少年康有为影响最大的人物”③。在康有为的著作中,所有写到“连州公”(康赞修殉难于连州训导任上)之处都反映出他对祖父的怀念与崇敬。

      杜凤治在任南海知县之前已在日记提到康赞修。同治九年(1870)十月他再任广宁县知县,向典史张某询问县内当押店有多少,张回答:“城内两处,乡间石狗一、江谷一,城中向送到任及节寿礼,乡押减半,如今并且不送,索亦无有,有石狗押,康姓所开,恃粤西方伯康国器大人是伊伯叔,江谷押系本地绅士曾姓有分开设,亦恃族大不顺。”杜说:“何不往索?虽有限,亦系照例之事。伊藐视长官,此其一端,不可长也。康姓石狗初开时,予尚未卸事,康赞修连州学官,为康方伯之兄,丙午举人,与韩老师同年,初开时有五十金官礼亦未送,虽伊有恃不恐。亦韩老师之鬼也。”④ 押店开设时由康赞修出面,康国器其时正在广西布政使任上,加上县学教谕韩廷杰是康赞修同年,韩从旁帮忙,杜凤治对其不“照例”送“官礼”虽不满亦无可奈何。康家的押店既然连知县的“官礼”都敢于不送,对更小的芝麻官典史就更不理会了。

      这则资料可帮助我们了解康家的经济状况。康赞修任训导(县学的副职),廉俸收入极为微薄,而当押店是“高利润”行业,但需一定势力才能顺利开设,显然,当押店的收入是康赞修维持一个大家庭生活的重要来源。开设当押店时康赞修曾亲自到广宁,平日则由康赞修的一个儿子经营。其时康有为父康达初已病故(此前几年也在家养病),二叔康达迁在外当官,三叔康达守有通判职衔,“不仕而营实业”⑤,在广宁当押店的应该是康达守。

      康赞修曾出任羊城书院监院,康有为自编年谱把此事系于同治十二年(1873)⑥,但杜凤治日记反映事在同治十一年(1872)。是年八月十七日,原监院许仲言突然病故,尚欠生童膏火银300两,有人愿意代还一半接任此职。次日,广州知府冯端本告诉杜凤治,他曾与布政使邓廷楠讨论继任人选,“康佑之藩台之兄康述之名赞修,丙午举人、连州训导,现在戴、林营中随同办乡,伊欲得此,藩宪似已允之矣”。当日,康赞修便求见杜凤治,两人谈了一阵关于清乡办匪的事之后,杜对康说:“闻羊城书院许仲言已作(古),藩台言及君,君愿之乎?”康回答:“甚愿!尚求栽培。”三天后,布政使对杜说“已下札委康矣”。⑦

      书院监院是山长的副手,掌管书院膏火银发放等事务,是一个既体面又有一定收入的差事,所以愿意担任者不少。许仲言一病故,当天就有人表示愿意接任并代为填补部分亏空。康赞修也立即多方活动,最终如愿接任。同治五年(1866)康国器升任福建按察使,其时邓任福建布政使,两人曾有同僚之谊。从邓的话,可知广东大吏委任康赞修也有看康国器面子的因素。

      康赞修作为地方绅士,对清剿盗匪非常积极。康有为自编年谱同治九年(1870)记:“……广东布政使王公凯泰闻先祖行望,檄调还广州办积匪。”⑧ 康有为写的康赞修行状则将此事系于同治十年⑨。行状所记时间肯定有误,因为王凯泰同治九年七月即由粤藩调任闽抚,到光绪元年(1875)死于闽抚任上,不可能在同治十年仍过问广东的事务。同治九年之说也有些不合情理之处:办匪并非重大军事行动,也非布政使的专责,康赞修是学官,当日又不是非常时期,为何要“檄调”他回省城?从杜凤治的日记看,康赞修是以地方绅士的身份自告奋勇参与清乡的。

      同治十一年(1872)初,两广总督瑞麟命副将戴朝佐会同委员林直(子隅、子御)、吴廷杰(荆南)等办理南海清乡,康赞修也同去,戴朝佐说:“(清乡)不可无本地绅士,以其深悉其人,熟识各乡绅士也。”几天后,杜凤治在谒见瑞麟时“又将康述之同往一层禀之”,瑞麟对此大加赞扬,称康赞修“其人正直无私,为绅士中不可多得之人”⑩。从杜凤治描写的对话情景,康赞修似非总督或其他省级高官所委派。康赞修临行时杜凤治与其约定“有事彼此亲笔通信”,康在参与清乡时便与杜凤治有函件往还(11),但日记没有抄录函件内容。

      同治十二年(1873)七月,知府冯端本告诉杜凤治:“康述之赞修来言,戴(朝佐)前次在沙头、大桐一带与绅士意见不同,此次到彼恐亦难得手。”杜即到羊城书院拜访康赞修,康告诉杜刚从连州回来,因为他是实缺连州训导,前两个月在连州有考试事务。杜凤治记录与康赞修的对话:“予劝述之定要回家,何不到营帮同办事,康唯唯。予又言即或一时不能去,有所见务速作信告之,康谓然。康又问方亚芬如何,予言自足下言后不三月伊认供,去冬即办讫矣。述之笑言此真好事也,即廖亚根亦杀有余辜者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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