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交通进步的社会文化效应对国人生活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长莉,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传统交通工具靠人力、畜力等自然力,效能低下并具有等级制色彩。19世纪中叶开口通商以后,半机械化的西式马车、人力车、自行车,以及机械化的轮船、火车、汽车等新式交通工具相继传入并逐步发展,到清末民初时期交通工具的新旧交替在全中国快速展开,新式交通工具成为全国城市及长途交通的主导。这种交通工具的革命产生了多方面的社会文化效应:人们的出行更加快捷、舒适、方便,对人们认识并接受近代工业科技起到了一定的启蒙和先导作用;人们的出行频率更高,人数更多,社会流动增大,扩大了公共活动空间,促进了公共活动,为近代公民社会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人们的出行方式商业化程度大增,因而也更趋于平等化、大众化,以往的等级色彩趋于淡化,促进了人们的平等意识;交通工具发展的不平衡也拉大了城乡出行方式的差别,形成城乡新旧二元化的出行方式及城乡人眼界和观念的差别。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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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1-0090-10

      人们虽然居住有常,但生产生活还需要一定的人员与物资流动,因而有交通的需求。交通的范围和效能制约着人们的生产活动,也制约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决定交通状况的首要因素是交通工具,人类社会由农耕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交通工具的进步,即由人力、畜力等自然力转变为利用机械力,使人们获得了超越自然限制的交通能力,从而使大规模的工商业活动、跨地域的大市场及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成为可能,并由此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因而交通的机械化——即交通近代化是社会近代化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交通工具的进步,即机械化交通工具取代自然力交通工具的过程,不只是简单的某种新式工具出现或某种旧工具消失,也不只是涉及工商、市场等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还关系到人们的生计活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社会流动、社会关系甚至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而产生一系列的连动过程,这种多方面相互作用不仅会对交通工具更替的过程产生影响,而且还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文化效应,进而对社会其他方面的近代化变革产生一定的影响。因而考察交通工具进步对人们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文化效应,也是研究社会近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在清中叶以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交通依靠人力、畜力、水运等自然力,交通一直处于能力低下、很少变化的自然状态。19世纪中叶开口通商后,西方近代机械交通工具开始传入,中国的交通近代化也由此起步,直至清末民初时期,初步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以机械与半机械化交通工具为主导,城乡新旧方式结合的初步近代化交通网络。在短短的几十年间,中国人的交通方式由自然力到机械力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也对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机械交通工具的引入和发展过程,以及对于近代工商业和城市发展的作用,以往研究者关注较多,但对于交通机械化对时人的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由此产生了怎样的社会文化效应,以及进而对社会观念的近代化变革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等问题,则较少有人关注,有论及者也较简略,①因而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传统交通与自然限制、等级制的出行方式

      生活在辽阔土地上的中国人,千百年来受制于山川的阻隔和人力畜力所限,离家远行是颇为辛苦之事。除了人双脚步行之外,交通代步工具有牲畜、车、船、轿。这些靠人力、畜力、水流等自然力作为动力的传统交通工具,受到人、畜体能等自然限制,其效能有一定的限度。首先是行进缓慢。其次是人力、畜力有体力消耗,因而途中需有粮食和饮水等补充给养,超过一天的路程还需夜晚住宿睡眠。此外无论是人畜车船,载重量都有限,牲畜、轿子一般只能载一人,即使是船及畜力车,一般载量也相当有限。所以,长途旅行一直被人们视为苦事,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使一般人也无远行的必要,故除了战乱灾荒人们被迫外出逃难之外,平时一般人如无必需都尽量避免出门远行。只有就职赴任的官吏、贩运贸物的商贾、求学赶考的书生,以及交游谋业的文士等少数人,才不得不常常离家远行。长途远行耗费时日与路途艰难,不仅使当事人倍感艰辛,也使其家人饱尝离别相思之苦,所以自古即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训诫,以免因远游使父母思念担忧而有违孝道。

      在城市里及附近乡镇间的短途出行,虽然大多数人步行,但一些特殊人群及特殊情况,也需要一定的代步工具。日常短途代步工具主要是轿子、畜力车、手推车等,其使用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具有明显的等级色彩。如以人肩扛行进的轿子,由于轿子需要人力,轿资较贵,故乘坐轿子的主要是官员、士绅、商人、地主、富户等有身份或有钱人家,及一般中上人家的女眷,一般下层平民是没钱乘坐的。轿子分大小,轿夫人数也相应有多少之别,有二人、四人、六人、八人不等,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乘坐。清朝廷对于官民身份与乘轿的规格有严格的规定。如多人所抬的大轿只允许一定品级的官员乘坐,称为官轿,轿幔可用蓝呢或绿呢,而一般百姓则只能用两人抬的小轿,轿顶是平顶,轿幔用皂色,以这种外在装饰来区别官民上下尊卑等级,体现朝廷命官的威仪和尊贵。官轿的轿夫人数及轿身装饰,也按官员的品级上下而有不同的限定,不得逾越。如规定外官督抚、学政等大员,可用八人抬大轿,饰以绿呢。自各省藩司、臬司以下,司道府县、教职人员及三品以上京官可用四人抬大轿,饰以蓝呢。杂职人员不得乘轿,可以骑马。北京官员的出行工具清廷一向有明文规定,起初无论满汉文武官员都需骑马,只有二、三品以上年老官员可以乘轿,后来因官员们贪图轿子的安逸而纷纷乘轿,又规定按官员品级规制乘坐轿子,王公大臣可乘四人抬大轿,以蓝呢或绿呢包饰,四品以下京官只许乘二人抬轿子。官轿的规制和装饰都与民轿不同,以示上官尊严,每于街上招摇过市,民人车轿均需避让。②

      除了人力扛行的轿子之外,还有牲畜拉行的轿车。一般是两轮,上有车厢,供人乘坐,由马、骡、驴或牛等畜力拉行。乡村畜力车多是客货两用,且多为私家所蓄,相互借用。在城市则有专用于载客的畜力车,以一人驾驭,车上罩以轿棚,供人乘坐,外加以装饰,称为轿车。如清中叶北京中上之家多用之,民人出行也多雇坐骡车。后来官员因图骡车的费省便利,也多弃轿而用车。但官车与民车在车身装饰上有所区别。庶民的车厢样式颜色等都有限制,规定“庶民车墨油、齐头、平顶、皂幔”,[1](P9198)且不能作雕饰。北京骡车除王公官员有专门形制需自家置备之外,民间所用有的自家备有,有在街上专供临时揽客乘坐。还有主要供下等阶层人所用的代步工具,大致有两种:一是骑驴,中小城市及乡村中下阶层人多用之,清初北京庙会上即有营业驴,专以载客,后渐为骡车所取代。二是手推独轮小车,南北城乡都有,客货两用,但载量有限,乘坐不便,行走吃力,一般下层人及下层人家妇女多用之。活动范围有限,大多数下层平民的日常出行方式是步行,不需花费,最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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