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中,“历史批评”一词有可能带有两种含义,其一是对我们通常所说的作为过去之事的“历史”进行批评和评论,如西汉贾谊的《过秦论》;其二是对种种“史学”原则的评说和论述,如刘知幾的《史通》、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在英语中,historical criticism一词通常用在论及史学研究方法的文献中,它更多地涉及对史料的批判和对历史编纂法、史学认识、史学观念的批判。显然,在上述两种语境中,“历史批评”一词的使用存在着差异。它在汉语中的含义要更宽些,或者说更不精确,其原因就在于“历史/history”一词的使用在汉语中更为模棱两可。中国人习惯将“史”或者“历史”视为过去所发生的事,而在英语国家,人们使用“history”一词时,它所指的往往是人们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所作的表述,套用现代汉语中“历史”的那种含义,它就更应译为“被叙述的过去”。 我们处在汉语的语境中,若论述“历史批评/historical criticism”这个主题,却不愿为这个主题加上“中国的”、“西方的”或者“中国古代的”这样的定语,那就是在表明,我们希望在下文对“历史批评”进行一种一般的、普遍的说明。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弥平“历史批评”一词在汉语和英语中存在的差异。 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它可以基于当前的这样一种认识,即历史学家具有怎样的历史认识(一些学者所称的构成历史Ⅱ的认识原则),就会构成怎样的“历史”(即过去之事,许多学者称之为历史本体,或者历史Ⅰ)。换句话说,“历史/history”的双重含义,即“过去之事”和“历史认识”可以融为一体,在这个意义上,历史认识之中蕴涵了一切与历史相关事物的本质特征。“过去之事”将被确定为某种“历史认识”表现的成果,它根本不可能是某种脱离历史认识的所谓“历史本体”。不过,“历史本体”作为一个理论预设,一个完美历史的理想,它却有必要存在,这不仅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存在而实际存在着,而且,它的存在还是历史认识的前提,同时为“历史批评”提供了合法依据。当一位历史学家认为自己在历史认识中获得的“历史本体”更为真实时,他和其他历史学家不同的认识原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就生成了历史批评的温床。 我们下面讨论的历史批评将围绕四个问题展开,历史批评:批评什么?谁来批评?为什么批评?批评的标准如何确定?在对这些问题进行理论探讨之前,让我们看看现实中学者们讨论的历史批评(包括史学批评、史学评论)是处于一种怎样的认知结构中的。 现有“历史批评”讨论中的认知结构 在当前的历史写作中,人们通常可以归入历史批评、史学评论或者史学批评的文献有如下类型。 1.对历史作品(及其主题)的批评:如书评、商榷文等; 2.对史学家的批评:如史学史研究中对某位历史学家的评论或批判; 3.对史学思潮的批评:如对某个史学流派、某种史学思潮的评论; 4.对史学理论问题的批评:如对历史客观性等史学理论问题的评论。① 作品、史家、思潮、理论,这是一个由具体而抽象的序列,它们构成了当前历史批评的对象系统,属于我们习惯上所称的认识客体,而认识主体自然是批评者。因此,我们可以将现有“历史批评”讨论的认知结构图示如下:
图1 现有“历史批评”讨论的认知结构图 在这个结构中,对象系统的四个要素是彼此关联和贯通的:例如,历史学家是某部历史作品的编纂者、某种史学思潮的体现者和某个理论问题的解释者。在理论问题上采取不同的态度往往是我们分辨历史作品、历史学家和史学思潮之特征的根据,因而,它可以安置在这个对象系统的核心位置。总体而言,这是一个简单的二元结构,尽管在历史批评的对象系统中包含了四个要素,但它不会改变现有历史批评的讨论中体现出的整体认识结构基本的二元框架。 我们太习惯这种二元结构了。认为历史批评包含的是客体和主体的对立关系,这似乎更容易明确主体(历史批评者)的位置,从而令人感受到主体发挥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历史批评树立各式新标准的这一过程。因为有了这样一种认识,不少史学家呼吁,历史批评(或史学批评、史学评论)理应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历史学分支学科。 在当代的学科制度下,成为一门专业学科意味着可以有一批专业人士从事这一专门领域的研究;历史批评者和他的批评对象在上述认知结构中可以得到清晰认定,这自然为历史批评学科的确立提供了可能。可是,我们下文会证明,这个历史批评的二元结构多少有些简单化,而为历史批评争取一个专门学科的位置,其实矮化了历史批评在历史学实践乃至整个社会实践中的真正地位。让我们回到历史批评最根本的问题。 历史批评的核心问题 对历史批评做理论分析,所关注的问题不外乎以下几个:历史批评要“批评什么?”“谁来批评?”“为什么批评?”“批评的标准如何确定?”这些是历史批评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