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的历史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及其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松峰,男,哲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讲师,武汉 430073。

原文出处:
国外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海德格尔在以下4个方面赞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现实的、实际的个人生活是起点;现实的、实际的个人生活本身就是历史的,也惟有基于此历史科学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现实的、实际的个人就是在不断地变革着自身和世界的个人,历史就是运动、活动;现实的、实际的个人生活的历史性蕴涵着人的有限性。海德格尔在《关于人本主义的书信》中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本质性—维”,实际上有两个方面:对不断革新自身及其世界的本真自我的无尽追索;对人的有限性以及由之而致的历史决定论的深刻体验。他在该文中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赞同主要是就第二个方面来讲的,这一点同时就决定了他必然要评判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


期刊代号:K1
分类名称:历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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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B516.54

      一、海德格尔的历史观

      从早期弗莱堡时期(1919~1923年)到马堡时期(1923~1928年),再到20世纪30年代的“转折”,海德格尔的思想几经变化。相应地,在不同的时期他的历史观也有所不同。

      在1920年的弗莱堡讲座“直观和表达的现象学”中,海德格尔详细探讨了“历史”(Geschichte)一词的多种含义,并试图寻求其统一的意义。为此,他首先列举了人们谈及“历史”这个词时可能意谓的6种含义:第一种是历史科学意义上的历史,指的是一系列理论认知的任务及相应的方法,是一种不同于实际生活经验(faktische Lebenserfahrung)的姿态(Einstellung);第二种意义上的历史指客观的东西,即已经发生并成为过去的东西;第三种意义上的历史是指被有或不被有的东西,即“传统”;第四种意义上的历史是指实际发生过了的、当下人们可以借鉴利用的东西;第五种意义上的历史涉及的是自我世界及其倾向的变易;第六种意义上的历史涉及的是一种通过与具体的自我世界,或进一步与实际的周围世界或多或少的关联而被标划的事件,它与特定的兴趣相关。

      那么,哪种意义上的历史才是原初的呢?判定这个问题需要一个尺度。海德格尔指出,这个尺度只能是作为原初领域的自我世界之缘在(Dasein)的“实行”(Vollzug)特征。于是问题被转换为:什么是原初意义上的实行。对此,他给出了一个形式指引(formale anzeigende)的规定:只要一个实行作为一同被指向自我世界的“关联”的实行,总是要求在自我世界的缘在中进行不断的革新(Erneuerung),以至于这与革新一起构成了自我世界的存在,那么它就是原初的。② 可见对他来说,原初意义上的“历史”含有两个基本因素:与自我世界相关并要求不断的革新。以此为标准,他对以上6种意义上的历史进行了判定。

      第一,作为科学和科学学科(如几何学)的理论姿态关联于一个事物领域,比如对某个历史事件的宗教史的科学认知。这种关联虽然也在实际的主体中被实行,但实际的缘在却只是在理论倾向中被触及到。历史科学追求客观的事物认知,并试图摆脱主观的评价。因此,在其姿态关联中虽然包纳了自我世界,但是却没有与实际缘在的本己相关联,脱离了生存。另一方面,理论姿态的实行毫无疑问要求占有(Aneignung),但是在这种占有的可能性和实际的可支配性意义上被要求的革新,却并不让自我世界的缘在在革新中为了自身而存在,反之恰恰在此失落自我的危险不断增加。因为只要历史理解的动机在实行中脱离生存,并把实际的缘在作为客观的历史过程来充实,所有实行的革新都达不到自我世界的生存,不能一同塑造生存。

      第二,第二种意义上的历史被规定为客观的发生事件的存在整体,达到这个整体的关联是从一个观念的主体方面对之进行考察。这种关联是纯粹针对着对象的,而其中所谓的主体则是一个面对发生事件的“观众”,因而是观念化的、抽象的,而不是实际的、具体的。这种抽象的观念化把生存意义上的实际自我世界的缘在抛在了身后,是一种理论性的实行关联。如此地被设定起来的“历史”的意义坚定而明确地排除了“在其具体的、个体的、历史的缘在中的人”。③

      第三,第三种意义上的“历史”是指一个民族或部落的属于自己的“过去”,它们不断地重新获得、保持并照看着这样的“过去”,也即是说要求“革新”;这种“过去”就像周围和公共世界一样是被给予的,并且以意蕴的方式推动着实际的当下缘在。因此,它在实际缘在的具体境域中一同在场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此意义上,过去一同塑造着实际的缘在。但是,在这种情形中,人们是通过将周围世界和公共世界的生活成就客体化而保持自己的过去的,因而只是间接地,而非内在地与自我世界相关联。这种与过去的关联并不是被指向自我世界的生存,而是被指向了周围世界,从而绕过了自身。因此,此种革新样式并没有一同塑造着自我世界的生存。

      第四,第四种意义上的历史也指一种“过去”,但在一位政治家把过去当作“可借鉴的东西”的情况中,“过去”所意指的东西与实际的缘在只有一种“松散”的关联。这种关联不能首先遭遇到缘在自身。它是对过去的信赖,但这“过去”不属于它自身,虽然这种对过去成就的接受和信赖也要求一种革新样式,但却是以周围世界为导向的。

      第五,在第五种情况中,属于自己的过去失去了周围世界的特征。这当然不是说要把自己重新置入已然过去的情境中,并生活于其中,而是说拥有属于自己的过去。这“‘有属于自己的过去’奠基于最内在的指向自我世界的倾向中”。④

      第六,关于第六种情形,海德格尔简单地指出:历史作为一个发生了的事件,在其周围世界中经—过(vorbei-gehen)自我世界和公共世界,所以,这里被遭遇的并不是本己的自我世界,这种实行总是从其起源处脱落,并消散在其内容中,并不是原初的关联。此种“实行”中作为习惯、风俗的革新也不是原初的。

      综上所述,海德格尔认为,只有上述的第五种含义才最切近历史的原初意义。因为它与自我世界相关,并一同带来了自我的不断革新。可见,对他来说,本己意义上的“历史”的最为关键之处就在于:实行对自我的不断追寻,即把不断追寻自我的责任作为本己的使命担负起来。这也就是意味着,只有对本己自身的不断追索的运动才是真正的、原初意义上的历史。历史就是实际生活不断追寻自身的样态,就是实际生活的存在方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宣称:“我们自身就是历史,我们在历史中承荷自身。”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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