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门融戏剧学、人类学、民族学、文化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学科为一炉的交叉学科,戏剧人类学在中国产生并盛行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伴随着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文化热”,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政策与措施的出台,戏剧人类学在中国获得了较大发展。文化人类学方法的引入,对戏剧研究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刻的影响,使整个戏剧研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若以一门完整学科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戏剧人类学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至今,作为一门学科,中国的戏剧人类学的学科属性与目标尚未完全明确,致使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研究理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错位。因而对这项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回顾和检讨就显得十分必要,这是学科发展的一种内在要求。本文试图从中国戏剧人类学研究所走过的道路,总结其经验教训,并试图从中找到一条既符合学科自身发展规律,又能彰显学科文化价值与时代价值的发展路径。 一 尽管戏剧人类学在中国获得命名的时间较晚,但运用文化人类学研究戏剧的因素和倾向在中国却早已存在。在中国,运用人类学研究戏剧主要表现为对戏剧与巫术祭祀关系的探讨,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对民间草根戏剧的探究或对中国戏剧文化进行总体观照,以及从人类学角度挖掘对戏剧本质的影响。 在中国现代戏剧学发展过程中,首先注意到戏剧与巫术祭祀关系的是王国维。他认为,“后世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1]P4,然而他并没有运用文化人类学对中国戏剧进行系统的阐释,主要还是作为一种观点和一种现象提出。正如周华斌所说:“这里回避了原始戏剧问题,回避了以宗教性意识为依托的绵延数千年的戏剧现象,回避了民间的多形态戏剧。”[2]P56并且他着重挖掘的是戏曲的文学价值,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中国戏曲的民间特性。刘师培在《原戏》和《舞法起于祀神考》等文中,也对戏曲起源进行了研究。他提出戏曲起源于古代的乐歌乐舞,并探讨了古代乐舞、巫与戏曲之间的关系,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对“戏曲起源于巫”进行了阐释。董每戡在《中国戏剧简史》中,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研究中国戏剧的发展演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新的戏剧史体系。他论证了“舞”和“巫”的关系,指出舞是戏曲的主要母体元素。任半塘的《唐戏弄》对戏剧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展开了综合研究,《唐戏弄》是中国较早运用文化人类学研究戏剧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进入新时期以后,随着对目连戏、傩戏、少数民族戏剧研究的重视,戏剧的文化人类学研究逐步成为一门显学,形成了考察戏剧的一种新视野,既更新了戏剧研究观念,也拓展了学术空间。余秋雨的《中国戏剧文化史述》、郭英德的《世俗的祭礼——中国戏曲的宗教精神》、马也的《戏剧人类学论稿》、傅谨的《草根的力量:台州戏班的田野调查与研究》、曲六乙的《傩戏:少数民族戏剧及其他》和萧兵的《傩蜡之风——长江流域宗教戏剧文化》等,都是新时期以来戏剧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上海戏剧学院、中山大学以及厦门大学、云南大学等都是近年来戏剧的文化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我以为,从人类学角度对戏剧本质进行挖掘方面,熊佛西和董每戡两人是值得注意的。从1932年初开始,熊佛西等人在河北定县进行了近5年的农民戏剧实验。他们组织农民剧团,演出农民能够接受与欣赏的剧本,培养农民演员;建立露天剧场,进行演出实验,设法把观众纳入演剧过程中。在熊佛西等人的努力之下,仅过了一两年,就在乡下建立了上百个农民剧团。河北定县的农民戏剧实验是中国现代史上戏剧人类学探索的重要成果。董每戡在《说剧》一书中,从文化人类学、艺术发生学视野,审视中国戏剧形态的发生、演变等问题。他将舞与动作视为中国戏曲表演的最重要的构成元素。早在上世纪40年代,董每戡率先根据戏剧的本质,把戏曲与话剧研究两个领域打通,这是十分难得的。 进入新时期后,从人类学角度挖掘戏剧本质的工作,在一些实验戏剧家手中得到复合。在新时期实验戏剧中,形体动作受到空前重视。在这种戏剧文化氛围下,牟森的戏剧实践基本上属于对戏剧的表演人类学方面的探讨,尽管这种探讨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憾,但是对中国戏剧人类学的发展有其价值意义的。 二 在对中国戏剧人类学发展状况进行简要回顾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其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可能受研究材料匮乏、倾向于文献资料的考证和分析的研究方法及理论视野的限制,从王国维以来对中国的戏剧人类学研究,没有太大的发展和突破。总体地讲,中国的戏剧人类学发展依然存在着一些重大缺憾,并且至今还未引起足够重视。 第一,尽管我们已经突破了旧有的研究模式,从更广阔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语境下,重新认识戏剧作为舞台艺术和文化活动的基本属性和特征,但是就戏剧人类学而言,我们基本上还局限于从文化人类学角度进行研究,而从表演人类学探究戏剧的极少。中国的目连戏、傩戏、少数民族戏剧研究皆如此。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戏剧文化研究,主要包括对戏曲自身文化内涵的探讨,以及对戏曲同传统文化、民间文化、宗教仪式等之间关系的研究等,尽管这些研究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基本都是文化范畴的研究,而对戏剧的表导演本身探讨重视得还不够。即使在戏剧的文化人类学研究中,其对象也主要局限于戏曲。这表明我们的戏剧人类学研究还缺乏融通的能力。我们现在急需打通戏曲和“话剧”,在“大戏剧”视野下,对戏剧进行整合性的研究。 第二,对戏剧文化背后的深层因素缺乏更深入的挖掘。长期以来中国戏剧人类学研究中的一个缺憾就是缺乏对戏剧文化价值系统的理论分析。这使得大量的戏剧人类学研究始终处于材料搜集与整理、表象描述、简单比较的层次。中国的戏剧人类学研究还需深入分析戏剧在文化系统中的价值意义。同时即便在对某种地方戏剧的研究中,也尚需进行深入细致的辨析。譬如在运用文化人类学方法对不同的民族民间戏剧研究中,都得出了狂欢性、世俗性、祭祀性等大同小异的结论,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戏剧人类学主要是对地方戏剧文化的研究,但深入细致地辨析民族民间戏剧之间细微差异的工作却很少。中国的戏剧人类学研究,应当加强对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戏剧艺术和文化之间的比较研究,这种比较分析既有利于仔细辨析它们之间的差异,同时也为整合性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