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意识形态问题初探

作 者:
孙强 

作者简介:
孙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对人权问题的认识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中西方不同的人权观念反映的是两种不同意识形态的对立。在对这两大人权意识形态进行初步解构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认识人权等问题,由存在的问题说明当今中国对人权意识形态的建设还必须进一步加强,措施包括巩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在人权意识形态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加强主流人权意识形态的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人权教育,等等。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D03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09)11-0017-06

      一、关于意识形态的探讨

      “意识形态”一词最早出现于18世界末或19世纪初拿破仑时期的法国,其开创者是法国启蒙学者、经济学家、哲学家德·特拉西。1797年,特拉西在其撰写的四卷本巨著《意识形态原理》中最早提出了“意识形态”一词,并把它引入西方哲学史。特拉西认为,意识形态是一个肯定性的概念,主要指“观念的科学”,即观念学、概念学或意识学,其目的是为了把意识形态与经院哲学、宗教神学的种种谬误区分开,以便于研究认识的起源、认识的界限及认识的可靠性,进而去改造社会。[1]自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这一术语后,西方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许多学者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甚至否定和贬义的角度上来解构意识形态。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观点,“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呈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2]我国学者多数接受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从思想上层建筑的角度去界定意识形态。比如,我国的研究者认为:“作为社会哲学基本范畴的意识形态,也就是思想体系,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思想体系。具体一些说,意识形态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一定社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3]

      笔者认为,界定意识形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具体而言属于观念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相对应。第二,意识形态要受经济基础的决定和制约,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上层建筑。第三,意识形态是一个宏大的思想系统,具有不同的构成要素,有占主导地位、反映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也有不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有先进的意识形态,也有落后的意识形态;等等。不同的意识形态共存于一个社会的思想体系中,相互间不断发生一定的碰撞与融合。可见,意识形态应是受一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反映一定社会不同阶级、集团利益的思想上层建筑,是反映社会各阶级、各社会集团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基本观点等的理论体系。

      作为意识形态而言,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阶级性,是对现实存在的反映,同时又去指导现实实践,而每种具体的意识形态都与它所反映的具体阶级利益密切相关。意识形态又具有一定的掩蔽性,一方面,意识形态要揭示出它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宣传这种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具有某种真实性和合理的普遍形式;另一方面,它又要竭尽全力掩蔽这种根本利益,将人们的目光引向别处,掩蔽真相,以维护自己阶级的根本利益。除了这些主要的特性外,意识形态还具有总体性、相对独立性、继承性、相关性、先导性等。

      基于意识形态的这些特性,使它不仅具有了一般上层建筑的作用,还具有了一些特殊功能,这决定了它在社会生活中会对实践发生重大影响。在经济方面,成功的意识形态建设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运行机制,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降低和节省经济交往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在政治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要为统治阶级的“合法性”辩护,批驳异己的意识形态,为政治体制、政策合法性辩护。在思想上,某种意识形态会对相应的社会共同体成员产生一种凝聚、统一作用,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的统一中,意识形态起到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形成社会的向心力。在价值功能上,它又具有社会活动的价值导向作用,为人们指明一定的社会理想,为一定的社会或某个政治共同体成员规定了社会活动的价值导向。此外,意识形态还会影响人的社会心理、个人心理以及生活方式,制约人们心理发展的方向和生活方式的养成。

      这里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意识形态的外交功能。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意识形态对民族国家和国家集团之间的交往产生了巨大影响,一国对外政策实际是国内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在国际关系上的反映,它会直接影响到对外政策,引发国际意识形态的斗争,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体现的就是两种存在根本分歧的意识形态的对立。同时,一国可以利用意识形态的掩蔽性包装其对外政策,借机达到自己的外交目的。比如,英美等国家就经常以人道主义、人权等意识形态工具干涉别国内政,侵犯他国权益。所以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更应关注意识形态的外交功能。

      二、对中西人权意识形态问题冲突的初步解构

      人权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回避的。而从国际的人权斗争到国内的人权建设,无一不渗透着人们对人权问题的看法、态度。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对人权问题的理解、认识都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不同的经济基础、阶级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人权思想,不同社会的意识形态环境下有着不同的人权价值取向与人权观念。这些因素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对人权的认识在本质上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诸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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