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体系要素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钦凡 合肥经济技术学院

原文出处:
淮北煤师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1996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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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是一个多义的概念。它既可表示思虑、想念等一种理性活动方式,又可表示一种观点,还可表示一种体系或系统。本文所讲的思想仅指思想体系或思想系统。

      作为体系或系统存在的思想,在一定的时空中,只要是科学的合理的,就绝不是杂乱观点的堆砌和罗列,而是一个结构有序的整体。思想的结构反映了思想内部各种成份、因素之间联系和转化的方式,表现着思想的整体状态和层次属性。不同的思想体系有着不同的思想内容和性质,其内容机制也相当精巧和复杂。了解思想的结构当然可以从思想的层次和建构方法等方面入手,但思想的要素构成既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又是一处理想的人口。不同的思想体系能否有相同的构成要素?回答是肯定的。这如同造型、大小、作用迥异的建筑物都要有整体构想、基本框架和建筑材料才能建造的道理相同。所不同的是思想的要素同思想的运动一样,不是静止不变的,也在运动和发展。因此,考察分析思想的要素,并进而揭示思想的结构特征,只作静态的考察分析是不够的,还必须作动态的追踪描述。静态的考察分析可以明了思想要素的分布和功能,借以把握思想的特征、层次和建构方法;动态的追踪描述可以洞悉思想的跃迁轨迹和变化规律,为思想的发展提供手段,导引方向。

      统观思想的发展历程,笔者认为,思想的要素可分这样三类:逻辑要素、知识要素和历史要素。逻辑要素是思想的基础、框架的建构要素;历史要素是思想的罗盘和路标,是统帅要素;知识要素是思想的血肉,是反映思想性质的要素。下面分别予以简略的解析和说明。

      思想的逻辑要素

      迄今为止,任何一门思想之所以能构成体系,首先是因为它有个独立的考察领域,有其同别的思想体系不同的研究对象。在这种独立的考察领域和研究对象中,人们必然可以选择与确定一组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这些由经验材料抽象概括出来的概念和范畴就构成了思想体系的基石。其次,某一对象领域的概念和范畴必然会扩展成一组命题,这组命题反映或描述的是对象领域的普遍的规律性的内在联系,将它们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联结起来就组成了一个严整的系统,即思想体系。表征思想体系中逻辑关系的或是公理化方法,或是演化学方法,总之,即推理的方法。对此,爱因斯坦曾指出:“理论物理学的完整体系是由概念,被认为对这些概念是有效的基本定律,以及由逻辑推理得到的结论这三者所构成的。”[1]爱因斯坦的观点是符合实际的。一般地讲,一种思想,无论是自然科学的、社会科学的抑或思维科学的,只要形成体系,其基础和框架的建构离开逻辑要素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概念、命题与推理这些逻辑形式,是分析思想结构的必要前提。

      思想的逻辑要素之一——概念

      大家知道,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源于实践,以浓缩的形式凝聚着人们的认识。作为认识,它具有主观性,就其来源而言又具有客观性。它反映了一类事物的本质,因而具有普遍性,而它根植于庞大的个体事物之中,又具有特殊性。同样的,它不仅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不仅是确定的,又是灵活的。概念本身就是复杂多样矛盾的对立统一。正像列宁指出的那样:“事实上每个概念、每个范畴都是二律背反的。”[2]概念的这些特性正是形成辩证思想和思想体系的基础。人们很难设想存在缺乏科学概念的辩证思想和思想体系。

      概念是构成思想的基本元素,也是思想成果的结晶与凝缩。思想总要以概念的形式来表述对象。对此,列宁曾指出:“自然科学家应当知道,自然科学的成果是概念,但巧妙地运用概念却不是天生就会的,而是自然科学和哲学两千年发展的结果。”[3]可见,思想要靠概念作为基本素材来建立其逻辑结构。同时,只要概念的抽象是科学的合理的,则它不仅是思想的成果,而且巧妙地运用它还可以正确地捕捉认识对象的主要矛盾。马克思正是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两个基本概念出发,揭示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

      概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正是概念的转化和发展反映了思想的发展。运动所以能跨进数学的大门,赖以“变数”概念的产生;“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大大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内涵。新的概念是新思想的起点,又是新思想的总结。新思想是对旧思想的否定与发展,但它首先表现为新概念对旧概念的扬弃。因此,人们总结和发展思想,首先必须正确地认识概念,具体地把握概念,灵活地运用概念,辩证地发展概念。

      思想的逻辑要素之二——命题

      概念是认识的成果,它凝聚人们对认识对象的深刻思想。但思想内涵的揭示和检验都要靠命题来反映。命题是概念的展开,也是表现思想的基本形式。思想体系中的基本观点和具体结论都是以命题(判断)的形式出现的。思想和命题,一个是具体内容,一个是表现形式。离开了思想内容的命题和离开了命题形式的思想同样都是不存在的。

      依照不同的标准,命题有不同的分类。一般地说,命题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们对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客观事物的认识,即普通逻辑所讲的命题;一类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发展变化和矛盾属性的认识,即辩证逻辑所讲的命题。两类命题各有自己驰骋的领地,辩证命题明确深刻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矛盾对立的思想,而前一类命题则着眼于事物属性的断定,同时也间接地蕴涵了个别与一般、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等对立统一思想。两类命题结合起来,就可为思想体系的建构提供足够的命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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