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本文对第三方物流(以下简称TPL)服务与供应链管理的关系进行研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物流外包服务将不断增加;[1]第二,TPL是一个年轻的新兴行业,代表着未来物流业的发展方向;[2]第三,TPL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范围更广并正在积极改善其运作方式;最后,顾客对物流外包服务的兴趣不断增加。所有这些因素都需要我们从整体上对TPL服务进行管理并从供应链与TPL服务提供商的角度进行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能。然而,有关TPL供应商应如何针对不同类型供应链提供整体服务的研究却很少。一些研究侧重于物流服务的某个部分,另一些则侧重于从服务需求方和供应商的角度或者客户需求、外包、营销的角度来解析服务。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供应链上的三边关系进行定义,指出TPL关系是发生在供应链和TPL供应商节点上的,在这些节点上可以提供物流服务——从常规化服务到个性化服务,从短期服务到长期服务,其目的是提高TPL关系的效率。 二、文献综述 1.有关TPL关系的研究。TPL关系结构可分解为两个独特的维度,即关系程度和关系类型。关系程度指组织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包括市场关系、网络关系与纵向一体化关系;关系类型指共享主要特征的一组或一类关系。苏珊(Susan L.Golicic)认为,可以根据TPL关系中主导地位的不同来划分关系类型;[3]博斯克(Anu.H.Bask)从战略视角出发对TPL供应商与供应链成员的关系进行了研究;[4]泰特(Tate)认为,成功的TPL关系能使双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及用户)在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5]桑格牛(VK Sangam)等人研究了TPL关系的四个发展阶段,即友好期、斗争期、抵制期、互惠期;科尔(John Kerr)构建了一种稳固的TPL关系的成功因素;[6]舒尔茨(John Schultz)提出了成功TPL关系的原则;[7]霍尔瑞森(Arni Halldorsson)等从资源观和能力观的角度考察了TPL关系,认为TPL关系由市场交换阶段发展到了整合物流方案阶段;[8]骆温平对TPL与供应链管理互动进行了研究;[9]但斌等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物流合同基础上的客户企业与TPL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冲突。[10] 2.动态能力。动态能力是企业整合、构建与重组内外部资源,以修正运营操作能力从而适应环境动态复杂变化的能力,在制造商与TPL供应商合作的过程中,它们对资源的掌握和利用会发生变化,进而可以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凯瑟琳(Kathleen)认为动态能力可以明确确认常规管理或流程;苏琳(Shuen)认为企业的动态能力包括三个关键要素,即组织流程、资源位置和发展路径;[11]霍尔瑞森和斯特拉森(Arni Halldorsson & Tage Skjфtt-Larsen)从双边关系的角度探讨了TPL安排中的动态关系治理;[12]而郑胜华则构建了一个集战略、关系、认知与结构为一体的动态联盟能力的整合构架;[13]王永平和孟卫东建立了一个供应链企业合作竞争机制演化博弈的数理模型,分析供应链企业合作竞争机制演变的动态过程。[14] 三、基于理论框架的概念模型构建 1.TPL关系是一种三边关系。TPL关系指供应链上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及为之提供服务的买卖双方之间的相互关系。然而,许多TPL关系被限定为卖方与TPL供应商之间的双边关系或买方与TPL供应商之间的双边关系。卖方与TPL供应商或买方与TPL供应商之间的双边关系在进行物流服务交易时通过合同来约束,这种双边合同可能不是一种最优合同甚至有可能导致冲突,如一个生产商想充分装载销售而买方只愿意购买其中的一部分。一些学者认为,物流服务中成功的伙伴关系可视为三边关系,这暗示着三个成员都应被覆盖。三边关系认为,物流服务买方—卖方关系能达到令人满意的匹配,且供应链上可以有几个三边关系,其中有些是较为密切的合作,有些是较为松散的合作。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买方、卖方与TPL供应商间的三边关系 2.TPL关系的治理类型。由于TPL关系发展的程度与特点不同,就会出现不同的关系类型,因而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鲍尔索克斯(Bowersox)把TPL关系放在物流功能的买方与卖方之间,认为物流交易应持续地从单个交易向一体化服务协议的方向发展。最低层次的合作是传统运输市场上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交易关系,除了专业的交易外,这种协议往往是短期的,非正式的,非承诺的,价格是市场平均价格;之后向更为正式的协议与彼此义务增加的方向移动。[15]考克斯(Cox)认为,核心技能应始终通过内部合同控制;资产专用性中等的互补技能将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盟以较为紧密的合同形式进行外包;资产专用性较低的标准技能将通过松散的合同形式进行外包。考克斯对物流服务的买方、卖方与TPL供应商的关系进行分类,提出了TPL关系的不同类型(见图2)。
图2 基于能力、整合程度、资产专用性的TPL关系类型 当合作处于最低水平即市场交换阶段时,在现货市场进行购买运输,物流服务方是托运人,物流服务供应商与其客户之间的关系是短期的与敌对的,价格是它们关注的重点,资产专用性较低,物流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按常规标准进行。[16]第二个层次是把物流解决方案模块化,即个性化物流方案阶段。物流服务供应商提供范围广泛的标准服务,且不同的客户可以选择“一揽子”的模块,物流服务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技能以对顾客服务进行补充,持续时间通常较短(一年以内),信息共享有限,用联合方法解决问题,托运人关注的重点是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务质量,对客户特殊要求的满足程度有限。TPL供应商的优势主要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第三个层次是联合物流方案阶段。托运人和物流服务供应商(尤其是TPL关系)共同发展独一无二的物流解决方案。托运人和TPL供应商把协作视为一个双赢的过程,它们期望长期合作,愿意分享信息,希望共同解决问题。TPL供应商的能力是托运人核心能力的补充,提升了托运人的创新能力。第四个层次是公司内部物流解决方案即整合物流方案阶段。企业把物流视为核心技术,资产专用性通常较高,如企业拥有专用资产或掌握着具有专门技术或诀窍的工作人员。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在资产专用性较高的情况下,等级制度是最为有效的治理结构。同时竞争力理论认为,应该在内部保持核心竞争力,而外包非核心竞争力,如沃尔玛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系统和交叉对接的分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