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首个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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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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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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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

      陆江介绍,从1978年物流概念引进以来,直到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确立物流产业的地位,业内普遍盼望有一个物流业的专项规划。事实上,早在2002年,当时的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就开始物流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但由于物流是新行业、新产业,涉及面广,规划出台的难度非常大。经过历时七年的酝酿,随着产业发展的逐步成熟,到2008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才将经各部门和有关方面反复修改的规划草案提交国务院。去年9月份以来,物流业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九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落实,也需要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物流业的支撑。因此,物流业能够列入这次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既有其当前特殊形势的需要,也是物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

      规划提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和信息等行业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但我国物流业总体水平落后,严重制约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以物流服务促进其他产业发展。

      “这个规划的最终文本目前尚未公布,但从总体来看:第一,规划是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分析了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现状与形势,提出了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第二,规划是全国物流业发展的蓝图,提出了我国物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结构布局和保障措施。第三,规划是国家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指南。提出了物流业发展的九大重点工程。这就是: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工程;物流园区工程;城市配送工程;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工程;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程;物流标准和技术推广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物流科技攻关工程;应急物流工程。”陆江对此表示,这对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推动物流业发展,有了基本的定位,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必将指导我国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

      规划出台前,国家发改委专门组织召开了物流企业座谈会,为物流业列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做准备。会议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物流业的影响,企业运行情况、相关应对措施,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等为主题,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了中远、中外运、中储、中邮、中铁集装箱、中铁现代、顺丰速运、大田、德利得、北京空港等10家物流企业的代表参加座谈,大家集中反映了当前物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政策建议,常务副会长何黎明介绍了金融危机对物流业的影响,并就财政、税收、交通、融资、土地、产业安全等问题提出了10条政策建议。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披露的规划纲要的具体内容来看,规划主要着眼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因物流行业需求受制上游制造业,若能源、矿产、汽车、农产品、医药等重点领域经营状况长期得不到好转,物流业也难凭单个振兴规划而独善其身。因此,振兴规划对行业的短期影响仍偏重信心层面,实质利好尚待上游产业的同步发展,在中长期内逐渐推动。同时,不排除随着后续物流振兴规划细则的出台,可能会包含减低税费等更多对行业有直接利好的措施。

      谈到规划的最终落实,陆江会长指出,为落实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还要制定相关的专项规划细则,规划当中已经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政策落实方面,还需要有财政支持政策、税收减免政策、有利的融资政策、便捷的交通政策、土地使用政策、结构调整政策、需求引导政策、产业安全政策等作为辅助。“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出台,是我国物流业的一件大事和喜事,如果说2006年国家正式确定现代物流业的产业地位,是我国物流发展的里程碑的话,这次物流调整振兴规划的出台,在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历史上将具有奠基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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