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竞合内涵及其理论诠释

作 者:
王玲 

作者简介:
王玲,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南开大学泰达学院物流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生产力研究

内容提要:

文章提出了供应链竞合的内涵,并运用基础资源论、网络组织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权力理论以及标尺竞争理论对供应链竞合关系的缘起进行了诠释。提出,供应链成员合作中的冲突是内化于竞合关系体中的,对于供应链成员来说,在合作的同时,既要充分认识恶性竞争的危害,也要重视适当竞争对合作关系的促进作用,要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与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共同提高企业和供应链绩效。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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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768(2008)21-0143-03

      一、供应链竞合的内涵

      自Adam Brandenburger和Nalebuff[1]提出竞合思想以来,许多学者对竞合问题进行了研究,典型代表有肯尼恩·普瑞斯和史蒂文·戈德罗等合著的《以合作求竞争》,乔尔·布列克等著的《协同竞争》,尼尔·瑞克曼等著的《合作竞争大未来》等。Giovanni Battista Dagnino等认为,竞合的观念来源于这样一种共识,即在企业间相互依存关系上,价值创造过程以及价值分享过程都会涉及一个部分一致的利益(目标)结构,在这个结构中,竞争与合作问题同时存在并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产生了一种企业间的战略相互依存关系,即价值创造的竞合体系。[2]Maria Bengtsson等认为,竞合关系中的冲突内化于(internalized)合作关系,冲突无需视为威胁,一些个体可以用竞争作为手段去获得共同的组织目标,而另一些个体则用合作去获得这些目标。[3]企业的竞争合作同时存在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中,即竞争对手在进行竞争的同时,也存在合作或合作的可能性;对合作伙伴而言,在进行合作时,也必然包含着相互竞争。竞争和合作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合作并不否认竞争,合作是竞争的深化和延续,合作是另一种形式的竞争,企业既可以在竞争中寻求合作的机会,也可以通过合作更好地进行竞争。

      竞合不仅存在于市场的企业中,也存在于供应链网络中。供应链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组织,由于存在着复合联结特征,[4]决定了其竞合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单一企业。供应链竞合是指在一个供应链网络中,核心企业与关键供应商、经销商在复合联结的基础上,以追求供应链网络价值为目标,通过竞合进行价值创造,并以一定机制为保障,竞争与合作并存的供应链企业间的经济活动。对这一定义的解释如下:(1)企业之间竞合形成的是一个有机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企业群,复合联结是供应链竞合产生的基础;(2)供应链网络中竞合主体主要是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与下游经销商;(3)供应链网络中既存在上、下游成员间的纵向竞合,也存在供应商或经销商内部企业间的横向竞合;(4)供应链竞合既强调了企业之间的合作作用,也强调了竞争作用,从而突破了以往单纯强调某一方面的局限性;(5)竞争与合作共同创造价值,由于利益主体不同所存在的竞争,因此,必须建立一定的保障机制以维持竞合的秩序与价值创造。

      至于供应链网络中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深层原因,本文将运用基础资源论、网络组织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权力理论以及标尺竞争理论进行诠释。

      二、基于基础资源论的诠释

      在供应链网络中,每个企业都拥有大量独特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组织能力,即所谓的独特资源。通过合作,可以获得其他企业的独特资源以补充本企业的基础资源,获得企业缺乏的资产与能力,或者分摊重大事业中的风险与成本。通过合作,还可以产生联合专用资产。例如,将供应商控制的稀缺原材料或零部件生产的专有技术,与制造商独特的产品设计与市场营销能力,以及下游经销商的渠道关系与配送能力等有价值的专用资产结合起来,就可以创造出比分开使用时要多得多的价值。因此,获取外部资源以建立独特资源是供应链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主要驱动力。

      但在合作的同时,并不能避免竞争问题。一是学习速度不对称导致的竞争问题。当合作成员相互依存程度不均等时,依赖程度高的一方需承担对方终止合作的风险。这种竞争压力来源于合作者之间学习速度不均等。[5]供应链成员合作的动因是在供应链收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收益得到公平分配。在某些情况下,合作方试图最大限度地学习对方知识或榨取对方的资产然后退出合作。一旦单一参与者获取的私人利益高于合作的共同收益,这种学习竞赛就很容易发生,其竞争压力的产生是因为较快的学习者一旦达到了自己的学习目标,会决定终止合作关系,而不考虑其他合作伙伴保持这种关系的利益。例如,有的制造商在新进入一个地区的市场时,由于不具备当地渠道关系,或者说还不能预期本地市场的潜力,往往采取与当地经销商合作方式。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当制造商已经完全熟悉了当地市场时,开始退出与当地经销商的合作,自建渠道进行市场销售。

      二是合作资源外泄问题。Dowling等认为,由于企业在合作中追求效率的目标,可能会导致合作伙伴在一个合作关系中的投资产出应用于其他的合作关系中,这种复制活动一旦超过了他自身的知识,可能造成与原来合作者间的一种利益冲突,或者往往增强其竞争者的竞争地位。[6]以IBM为例。当IBM在1981年底决定进入个人电脑(PC)市场时,公司并不具备设计和制造PC的资源,将几乎所有主要PC部件外包出去。由于运用其他公司的专业技能和资源,IBM得以在开始设计的15个月内就将自己的PC投放市场,并在三年内取代苹果电脑成为PC的最大供应商。然而,竞争对手康柏也由于采用和IBM同样的供应商进入市场。[7]再如供应链内部的信息共享问题。在供应链各方参与合作的过程中,担心将企业机密暴露给对方,导致自身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会采取一切保护和防范措施。同时却希望对方能毫无保留地进行合作,以使自己在合作中获得最大效益。这就造成企业最终从自身利益出发,有保留地进行合作,导致企业间的信任与亲密程度降低,影响了供应链内部企业之间的合作,促使其走向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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