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变迁与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书怀,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财政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0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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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参照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美国安然,世通等一系列财务丑闻的爆发使许多国家或组织开始对美国以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制定模式产生了质疑。与此同时,以原则为导向的国际会计准则取得实质性进展,世界各个主要国家和组织,包括澳大利亚、欧盟等纷纷发表声明拟采用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美国FASB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一直致力于制定“高质量、可理解并具有强制性的全球性会计准则”,以提供“高质量、透明且可比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世界各种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其他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质量在近年来有了明显改善,国际认可度大大提高,全球影响日益扩大,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了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行列中(冯淑萍,2004)。因此,我国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选择其他某一国的会计准则作为趋同的参照物,国际会计准则成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参照物是现实的必然选择。

      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基础:概念框架

      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或基础是概念框架的趋同。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制定模式决定了会计准则不是会计惯例的集合体,而是以概念框架为基础的逻辑体系。只有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保持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会计准则趋于一致。我国基本会计准则(2006)相当于概念框架,但在性质、内容和形式上都与国际概念框架存在一定差别,在概念框架也走向趋同的国际形势下,最终制定与国际趋同的概念框架是十分必要的。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在反思我国的实际情况后指出,应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可分两步,第一步先修改、充实现行基本准则;第二步,等到将来时机成熟,基本准则可以转化为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概念框架。

      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核心: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行为的规则,会计准则趋同的核心是计量模式的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态度经历了由完全接受到否定,再到限制运用的过程。考虑到我国目前是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尚处于早期发育阶段,在新会计准则(2006)中是否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方面,我国采取了适度、谨慎的做法。新会计准则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中采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或计量方法。同时,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加以严格限制和规范,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我国会计国际协调过程中,公允价值问题是首要的障碍(冯淑萍,2002),如果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实现了趋同,我国会计准则也就实现了真正的国际趋同。

      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目标:等效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趋同不是等同,趋同指趋近统一,是一个渐进的、双向的过程。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是选择一步到位,全部照搬,而是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情况下,在一些细微之处保留一定的差异。由于这些差异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将一直存在,趋同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实现。“趋同只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目标”(刘玉廷,2007)。因此,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目标是从整体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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