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棱镜思维进行纳税筹划

作 者:
蔡昌 

作者简介:
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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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棱镜思维筹划主要包括转化技术、分拆技术、捆绑技术、搭桥技术、两点一线技术、权变技术。棱镜思维筹划崇尚创造精神,贵在奇妙变幻,以巧取胜。棱镜思维筹划,闪动着思维的敏锐,折射出灵感的火花,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一、棱镜思维筹划的基本技术

      (一)转化技术

      税务筹划的本质是在税制约束下寻找筹划空间,即讲求规则之下的协调、变通和对策。转化技术蕴涵着一种大智慧,是打破约束的最佳选择。

      企业有许多业务可以通过变通和转化寻找筹划节税空间,其技术手段灵活多变,无章可循。诸如购买、销售、运输、建房等业务可以合理转化为代购、代销、代运、代建等业务,无形资产转让可以合理转化为投资或合营业务,工程招标中介可以合理转化为转包人,甚至还有企业雇员与非雇员之间的相互转化……而这些转化使得企业享受的税收待遇天壤之别,筹划空间瞬息凸现。

      (二)拆分技术

      拆分技术是指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使财产或应税所得在两个或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以实现节税利益最大化的筹划技术。当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累进税率时,其计税基础越大,适用的边际税率也越高。若财产或应税所得在两个或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就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从而适用较低税率节约税金。

      (三)捆绑技术

      捆绑技术是一种配置组合策略,可以起到税负均衡的作用。捆绑技术的实质是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立纳税或适用税率不同的商品,通过巧妙的方式捆绑在一起,使其整体税负降低。

      捆绑技术多用于捆绑销售,捆绑销售是把一些有联系的商品捆绑在一起,其操作的关键是捆绑在一起的商品一定要有联系,只有搭配合理、捆绑得顺理成章才会被认可。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有违税法原则。

      譬如,电信公司销售手机,同时提供通讯服务,可以捆绑销售,规避手机收入的增值税,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再如,一些商店或大型超市搞商业捐赠活动,所捐赠的商品无需纳税,其实这也是一种捆绑销售形式。

      (四)搭桥技术

      当我们遇到大江大河无法通过的时候,可以在江河上架座桥。搭桥技术是寻求事物联系的重要手段,在税务筹划中巧用搭桥技术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奇妙效果。

      搭桥技术是一种智慧的借用,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不妨换个思路,寻找或创造一座跨越障碍的桥梁,问题可能因此而得到解决。因此,搭桥就是联结的技巧,搭桥就是沟通的智慧。

      搭桥技术在税务筹划中运用广泛,譬如构造搭桥公司,借用国际避税地,利用信托公司等方式寻找筹划的空间。

      (五)“两点一线”技术

      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这是公认的几何公理。光沿着直线传播,走最近的路程。借用这一原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尽量减少流转环节的方法来减轻流转税负,这一筹划技术被简称为“两点一线”技术。

       “两点一线”技术对于流转税尤为重要,流转税在流转环节缴纳,有时会因流转环节过多而造成重复征税。

      细致分析三大流转税,我们可以发现只有营业税经常出现重复征税现象: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其实只是对流通中价值增值部分征税,基本没有重复征税;消费税只在出厂或零售环节征税,如果购进消费品(除原酒、酒精)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额,也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营业税按照营业额征收,只要有一道流转环节就要征收一道营业税,所以,当存在多个流转环节时就必然存在营业税重复课征问题。

      (六)权变技术

      权变是一种相机抉择的应变智慧,权变思想的核心是“以变应变”,“变”是唯一不变的规则。在不确定的变化环境中,要观察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应用辩证的思维方法和灵活多样的手段解决特定情境下可能出现的问题。

      权变技术作为一种智慧性的筹划技巧,旨在寻找适合于具体条件的筹划模式和方法,但其本身是没有固定模式的。尤其是面对财税政策的变化,需要快速地做出反应,寻找有效的应对之策。(未完待续)

      二、棱镜思维筹划规律的案例分析

      (一)中介转化为转包节税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建设单位B有一工程需找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的组织安排下,施工单位C最后中标,于是,B与C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另外,B还支付给A企业50万元的服务费用。则:

      A应纳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若A进行筹划,让B直接和自己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350万元。然后,A再把该工程转包给C。完工后,A向C支付价款300万元,A应纳营业税=(3500000-3000000)×3%=15000(元),筹划前后工程承包公司A节税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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