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昔日龙头股之一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对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海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造成了40亿元的巨额亏损。这个庞大的负担让长虹不堪重负,其股价也从每股8元跌至4元,跌幅达50%,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什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APEX公司,成了四川长虹三年来努力“走出去”做“全球彩电霸主”的“拦路虎”?其中又隐含哪些问题?企业该如何规避贸易往来中的收账风险?本文将以此事件为借鉴分析探讨我国企业在应收账款风险防范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长虹事件”始末 2001年起,为实现长虹的海外战略、提高销售额,重掌大权的倪润峰迫不及待地想打开美国市场。在数度赴美考察之后,长虹与当时在美国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的APEX公司接上了头,这家公司的掌舵人正是季龙粉,此人因拖欠国内数家电器公司的货款早已声名狼藉。但是从2001年7月开始,一车车的长虹彩电便源源不断地发向美国,由APEX公司在美国直接提货。2002年,长虹的出口额达7.6亿美元,其中APEX就占了将近7亿美元;2003年长虹出口额达8亿美元左右,APEX占6亿美元。APEX占据了长虹出口总额相当大的比重。长虹内部为此专门成立了APEX项目组,同时在美国设立了一个联络点,但是这个联络点不负责APEX项目的监管。货物发出后,季龙粉却总是以质量或货未收到为借口,拒付或拖欠货款。长虹一方面提出对账要求,一方面却继续发货,APEX方面总是故意搪塞或少量付款,对账没有结果,欠款却在继续增加。长虹海外营销部发现这其中的风险太大,曾下令不准发货,但是季龙粉总能说服长虹继续发货。于是在失去一次又一次“悬崖勒马”的机会后,造成积重难返的困局。APEX公司对长虹欠款积聚高达40亿,为甩掉这个沉重的负担,长虹不得不对其欠款计提巨额坏账准备。 二、“长虹事件”原因分析 深入分析“长虹事件”发展过程,以下原因不可忽视: 第一,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制定疏漏。信用政策的制定如同赊销经营这座大厦的地基建造。地基的牢固与否直接关系到上层建筑的稳固程度,信用政策制定的好坏直接关系应收账款回收的效果,从而影响企业资产的优良。因此,只有建立严密稳固的信用基础才能在赊销经营时无后顾之忧。然而,在“长虹事件”中,四川长虹对于与APEX公司的销售贸易所制定信用政策可谓不严不牢。因为按照合同规定,接货90天内APEX就应该付款,否则长虹方面就有权拒绝发货,而之后奇怪的是当季龙粉以质量不好或者货物未收到为借口,拒付或拖欠货款时,长虹方面却置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于不顾对季龙粉一再纵容继续发物。在没有严格的信用期间限制的条件下就很难保证能按时收回货款。客户信用差也是造成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主要原因。APEX公司掌舵人季龙粉当时已经是声名狼藉,无任何信用可言,但是长虹为了扩大出口,忽视了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坚持与之合作。长虹表示,APEX最初尚能支付货款,但很快该公司便无法履行其付款承诺。2003年APEX向长虹签发了37张支票,总价值为7000万美元。中国银行曾多次与APEX公司的业务往来银行联系,要求兑换这些支票,但均遭拒绝。在这样漏洞百出的信用基础下,这座赊销的危楼怎能不轰然倒塌呢?若长虹能提前打牢这个地基,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合理的规范的考核评估又如何能造成今天的局面呢? 第二,决策机制不科学不民主。“人治色彩”一直都是我国企业治理中的重色调。“一股独大”、“一人说了算”的决策方式可谓根深蒂固,这也是我国企业内外部监督不能有效实施,监督部门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长虹的海外营销部曾下令不准发货。2003年底,长虹曾专门派出高管与APEX交涉,但季龙粉撇下这些到美国的高管,杀回长虹会晤高层,结果2004年初长虹又发了3000多万美元的货给季龙粉。在这样的高层独裁,领导有意不作为的体制下,内部监督部门也只能依附于企业高层而无从履行监督职责,四川长虹在“内部人”控制下成为孤悬岸边的“独立王国”。没有有效的监管体制无疑给奸商转移国有资产亮了畅通无阻的绿灯,大大增加了经营决策的风险。 第三,转移控制风险措施不到位。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融资服务,它提供的100%的出口信用风险担保,海外进口商的资信评估等服务能够有效转移企业在进出口交易中的收款风险。据调查,四川长虹与APEX的交易中原本有极其严密的保理流程安排。在二者的交易中,凡是赊销均走保理程序。APEX、四川长虹、保理商三家签订合同后,保理商会通知零售商不得直接向APEX直接支付货款,而是把货款交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按照10%和90%的比例在APEX和四川长虹之间分配。然而,四川长虹却并没有严格按照这一过程进行交易,很多业务都没有经过保理商。以致在货款无法收回情况下,保理商也不承担相应责任。不经过保理商的业务自然无法有效转移收款风险。 第四,对于销售、财务人员无相应激励机制。在有些企业中,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只将工资报酬与销售任务相挂钩,而忽略了产生坏账的可能性,没有将应收账款的回收纳入到相关的考核体系中。因此销售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而对于销售款项是否能够收回、何时能收回漠不关心,导致应收账款大幅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财务部门或者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它使得应收账款大量沉积,给企业经营造成了沉重负担,影响企业的前进。对于APEX公司巨额欠款的追讨,长虹内部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追讨。在美国设立的联络点也只能负责接待,在这样一个内外部相脱节的机构设置下,就更无从谈起对欠款的追讨采取强力措施了。 第五,信用管理系统缺失,与国外企业交易风险大。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以政府行为为主,但是作用有限,导致信用服务业发展缓慢,我国企业海外经营危险重重,险象环生。一方面,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健全,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非常不规范,使出口企业对信用信息的检索和获取存在很多障碍,无法获取全面、准确、真实的海外企业资信信息。另一方面,政府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也不到位,缺乏有关信用管理的立法,缺乏常设性的风险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据透露,国资委的监管部门每月为高层做的企业快报已经将长虹财务问题以数据的方式展现出来,按照常理,这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如果有关部门建立了规范的风险防范机构,采取有效的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措施,就不会造成今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