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理业务概述 1.保理业务的界定。《国际保理公约》指出,保理是指销售商(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销售商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账户管理;③应收账款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2.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根据委托者权益转让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和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按是否公开保理银行的名称或保理关系来看,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根据销售商与购货商的分布情况,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国内保理的基本运作流程。目前,国内保理的运作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①销售商寻找有合作前景的购货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额度和核准信用额度;②保理商对购货商进行信用评估,如购货商信用良好,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保理额度和信用额度;③如果购货商同意购买销售商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购货商;④销售商将发票副本交给保理商;⑤如销售商有融资需求,保理商按发票金额一定比例付给销售商融资款;⑥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购货商催款;⑦购货商于发票到期日前向保理商付款;⑧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费用,将余额付给销售商。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 1.经济实质。笔者认为,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核心在于债权转让,而保理业务实质上是销售商将基于其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根据契约关系转让给银行,银行针对受让的应收账款为销售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特定的至少两项综合金融服务。基于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对其按有无追索权进行分类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特殊之处。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相比,坏账的风险并没有由销售商转移给银行,购货商到期无法偿还货款,银行仍有权向销售商索款,这种追索权是基于保理协议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一向以有追索权保理为主,主要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服务,而不包括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服务。抛开其法律形式,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经济实质是销售商以质押应收账款的方式取得短期贷款,银行并不收取信用风险担保费用,而只收取贸易融资利息费用(实质上是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劳务服务费用,所以成本一般会比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低。 其次,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与票据贴现业务也有相似之处。两种业务中银行都有追索权,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贴现是商业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票据持有人不一定是销售商。贴现所反映的实质上是一种票据关系,实现的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其实现方式是背书,贴现中银行的追索权也是票据权利的一种;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应收账款债权的转移,其实现方式通常是转移发票副本及销售合同副本等。所以从交易的经济实质看,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融资利息费用和信用风险担保费用不应当比照票据贴现业务进行会计确认和处理。 3.账务处理时应分项核算。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项以贸易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总体上可分为两种性质的金融服务产品,分别为:①保理商开展资信调查、额度审核、账户管理等劳务服务;销售商购买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管理劳务。②保理商通过受让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融资服务(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还包括进行信用风险担保);销售商取得资金使用权,以支付融资利息为代价。 对于第一种服务,保理商收取的是手续费及佣金,销售商付出的是管理费用;对于第二种服务,保理商收取的是提供贸易融资服务的利息收入,销售商付出的是融资利息费用。这种对服务性质的划分,深刻影响着销售商和保理商双方的科目设置及会计确认和核算。随着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业务的扩展,两种服务分别核算也愈加必要,分项核算可以使确认和计量更加客观、准确。双方在签订保理协议时列明的费用项目,是分别核算的依据。 三、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销售商科目设置。 (1)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设置“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短期借款”、“预计负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销售商估计的销售折让及退回将会冲减的应收账款金额;“短期借款”科目核算销售商的实际融资额,即保理商支付给销售商的款项;“预计负债”科目用于核算估计的购货商到期无法支付的货款,即销售商到期要追偿给保理商的款项;“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审核费、账款催收费等手续费及佣金;“财务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支付给保理商的融资利息费用(包括融资手续费)、信用风险担保费用,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营业外支出”科目与“预计负债”科目相对应,核算预计无法收回的追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