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涉及公认会计原则及其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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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玉媛,东北财经大学。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综合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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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次级贷款市场问题的不断涌现,引起股市剧烈动荡,商业性贷款机构相继破产,提供流动性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大型银行业务同时受到影响,投资次级债的各类基金损失惨重,次级债危机迅速升级为席卷世界资本市场的金融风暴。投资者担心,次级贷款危机会扩散到整个金融市场,影响消费信贷和企业融资,进而损害美国经济增长,甚至波及会计领域。本文拟从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的蔓延机制、次级贷款危机中涉及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在次级贷款危机受到的质疑,以及FASB应对次级贷款危机的举措及其与IASB对准则的归结论述次级贷款危机对于会计的影响。

      一、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的形成及蔓延机制

      (一)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的形成 次级贷款是指在美国金融机构向信贷记录不佳的购房人士提供按揭贷款,再将这些贷款证券化,并以较高的回报率卖给机构投资者或个人。这些按揭抵押债券被称为次级债。由于利息的提高,很多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在房市日渐疲软的情况下,次级贷款人也很难售房还贷,导致信用风险的加剧和次级债危机的爆发。近年来,美国住房市场持续繁荣,贷款机构和借款人都预期住房价格将持续上涨,由于涨价后的住房可以再次抵押和重新融资,因此,一方面贷款机构大幅度降低贷款审查要求,向低信用等级借款人发放次级贷款;另一方面,借款人忽视潜在风险和自身偿还能力,盲目借款,为次级贷款危机的发生埋下隐患。贷款机构在二级市场上将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出售给大型金融机构,后者将其进行证券化处理,做成资产支持证券(ABS),并根据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将证券化的资产划分为不同等级,再由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后转而出售给风险偏好不同的最终投资者。

      (二)美国次级贷款危机的蔓延 随着美国住房市场价格迅速回落,美联储联邦基准利率也在经过十七次上调后达到高点。首先,次级贷款借款人在经过几年的优惠期后还款负担陡然增加,降价后的房产又无法使借款人按照预想的方案重新融资,次级贷款的违约率迅速上升。其次,贷款机构在将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时多附有回购条款,贷款机构在贷款违约率超过一定比率等情况发生时有责任购回债权,但贷款机构往往没有足够的现金流保证回购责任的履行,因此上百家贷款机构被迫破产。再次,各类创新金融工具的发起人与自己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虽然在法律上有“破产隔离”安排,但发起人通常对特殊目的主体提供融资承诺,在证券资产出现违约时,发起人的自有资本被冲销,形成自身的实际损失。最后,持有低等级资产抵押证券、债务担保证券的最终投资者不能按时获得本息偿付,证券大幅度减值,出现巨额亏损。由于流动性不足,投资者被迫抛售优质资产,甚至破产解散。持有高等级证券的最终投资者因所持证券重估后的信用评级降低,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急剧下降,损失惨重。次级贷款危机爆发后,贷款机构、评级机构、债券保险商等市场参与者纷纷被投资者起诉,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受到全面质疑,面临彻底改革的局面。

      二、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中涉及的公认会计原则

      (一)涉及证券化交易与交易主体 具体包括《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0号——金融资产转移和服务以及债务解除会计》(即SFAS140)、《财务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46号(修订)——可变利益主体的合并》(即FIN46R)。

      (二)涉及信贷风险与不确定性 具体包括《SFAS5——或有事项会计》、《FIN45——担保方对担保(包括涉及其他债务的非直接担保)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会计》、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场公告第94——6号特定风险和不确定事项的披露》(即SOP94-6)。

      (三)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具体包括《SFAS10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披露》、《SFAS114——债权人对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SFAS115——特定债务和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SFAS157——公允价值计量》和《SFAS15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三、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中公认会计原则的质疑

      (一)交易主体的质疑 特殊目的实体(SPE)曾被公众视为逃避税收和会计监管的工具。客观地说,这些实体原本是发起人用来分散或转移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合法避税的工具,但由于会计处理上存在着漏洞,这些实体才逐渐成为某些企业进行表外融资、隐藏债务的秘密武器。由于SPE的权益投资比较低,这些实体不能根据一般的合并理论,在表决权资本的基础上予以合并,长期以来,SPE的合并问题就成为困扰准则制定机构的一大难题。继安然事件后,美国监管部门提高了对资产负债表表外信息的重视,其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修订了以往的会计准则,并颁布了FIN46。FIN46解决了对某一主体的控制并非建立在多数表决权基础上的企业合并问题,注重控制的实质,要求将可变权益主体(VIE)纳入合并范围,以全面反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但FIN46特别定义了合格特殊目的主体(QSPE),使其具有免于合并的“特权”。很多公司借此将设立的主体转换为QSPE,通过组织设计或业务安排逃避准则的约束,避开FIN46的规范,达到表外反映的目的。次级贷款危机中,金融机构通过设立特殊目的主体或结构性投资机构,向投资者隐瞒了大量高风险的表外交易,使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对于获取有关表外交易及时完整财务信息的要求再次凸现,纷纷要求FASB制定更加严格的会计规定,应对次级贷款领域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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