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计量是金融危机的“元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敦力,管理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副院长。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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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20年来一直作为防范金融风险利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却被一些银行家指责为资产泡沫的“助推器”和助涨杀跌证券价格的“元凶”。连平日并不关心会计专业问题的政治家们也开始纷纷表达对会计准则的观点,要求停止公允价值计量规则。针对金融界、国会议员的责难,会计界和一些经济界人士一直持抵制的态度,认为SFAS157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金融机构对该准则双向和功利的态度。史实充分表明,几乎每一次经济危机乃至影响不大的经济事件都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将会计推向一个又一个风口的浪尖,但同时也可能促进会计理论的创新、会计制度的变革和会计实务的完善。

      一、受伤的为什么总有我

      自1929—1933年经济危机甫一爆发,会计界、特别是当时混乱的会计实务,就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指责和批评,会计被迫走上了“代罪羔羊”的凄惨之路。人们不仅认为“松散的会计实务是1929年市场崩溃和萧条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将20世纪80年代400多家金融机构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出现破产的原因也归咎于会计,指责按照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编报的财务报告没有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以致这些金融机构陷入财务危机之前还显示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自此,金融界开始倾向于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产品。

      至2006年9月15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第15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之前,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中已有40多个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会计主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

      最富戏剧性的是,20世纪80年代储蓄和贷款危机中,按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进行的会计处理被指责为没能真实和迅速地反映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在这一轮次贷危机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的会计处理却被指责为过于真实和迅速地反映了金融机构财务状况。近20年来一直作为防范金融风险利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却被一些银行家指责为资产泡沫的“助推器”和助涨杀跌证券价格的“元凶”。连平日并不关心会计专业问题的政治家们也开始纷纷表达对会计准则的观点,要求停止公允价值计量规则。其中,美国众议院共和党领袖约翰·博波纳的声明集中体现了他们的观点:“对那些没有市场价值的金融资产而言,繁重的公允价值计量规则已经恶化了信贷危机,改变这些规则已经成为众议院共和党的首要任务。”

      这些史实充分表明,几乎每一次经济危机乃至影响不大的经济事件都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将会计推向一个又一个的风口浪尖,但同时也可能促进会计理论的创新、会计制度的变革和会计实务的完善,它将“天下未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的规律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早在会计处于“簿记”发展阶段时期,马克思就已敏锐地觉察到了它的重要性,并以高瞻远瞩之伟大气魄对其本质和发展规律作出了科学论断:“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

      具有“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职能的会计,既反映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及其结果,将客观经济关系如实显示出来,并作出相应的结论,又对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发挥控制性功能作用。尽管社会经济越是向更高阶段发展,生产与市场的关联越是紧密,公司内外所体现出来的经济关系越是复杂,会计能否履行反映和监督的职能、能否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也就会越发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是,大量事实已经并一直证明,会计不仅在维护经济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而且在维护人权、保护产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什么受到置疑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美国执行近20年来,缺乏操作性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如何衡量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FASB于2000年2月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七辑《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规范了在会计计量中不能得到可观察的、由市场所决定的金额时运用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问题,弥补了前6辑概念公告中的缺陷,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直接解决财务会计和报告中的实务问题,其正式发表并不意味着对目前仍然具有效力的准则公告的改进、修订和解释。于是,FSAB从2001年12月14日开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过五年多的研究,拟出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征求意见稿34份,终于在2006年9月15日推出了一个关于计量属性而专门颁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详细论述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应用、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初始确认和后续确认、估价技术和公允价值等级等内容,把公允价值研究推向了高潮,标志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确立。该准则的生效日期是2007年11月15日为始的财年,但鼓励企业提前使用。随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7年4月和6月先后公开发布了两份公允价值计量的讨论论文报告,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SFAS157,公允价值(Fair price)是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可收到的价格或转让一项负债应支付的价格(FASB)。它强调脱手价格和有序交易环境,并明确了按照是否具有公开报价(Quoted price)、可观察信息(Observable inputs)和不可观察信息(Unobservable inputs),将金融产品划分为三个层级,严格按顺序估计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首先看是否适用第一层的标准,不适用的情况下再逐级向第二层、第三层判断。公允价值层级(Fair value hierarchy)中的第一层是有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其“公允价值”根据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交易不活跃市场情形下的金融产品作为第二层,其“公允价值”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者采用有可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确定,第三层是没有交易市场的金融产品,“公允价值”需要管理层根据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建立估值模型确定。用来计量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包括市场法(Market approach)、收益法(Income approach)和成本法(Cost approach)。其中,市场法指主要基于市场价格信息估计公允价值。市场价格信息指在市场真实交易中可观察到的相同、相似或可比的资产或负债的价格。如果在活跃市场上能够观察到这类信息,应尽可能用它来进行估计。收益法是未来投资(比如现金流量或盈利)通过折现转化为现值的方法。此类方法包括现值技术、期权定价模型等,如Black-Scholes模型和二项期权定价模型等。成本法一般指以一项资产的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为基础,作必要的调整(如使用中的资产已发生了物理、自然损耗和精神损耗,即应予以调整)来估计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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