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更关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对于具体的操作方式却过于粗疏。本文试图通过借助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实施路径,希望为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概述 1990年美国全国媒介教育协会提出了媒介素养概念。具体界定为:以各种广泛形式对信息进行接触、分析、评价和传播的能力。一些媒介素养学者和教育专家将其概括为三个层次:第一,个人近用和使用媒介的技术与能力;第二,批判性分析和评价媒介信息的内容、形式、语境以及媒介体制和结构的能力;第三,为了自我表达、传播和倡导的目的,使用数字、视觉和电子工具去组织和创造信息的能力。 媒介素养教育早在“媒介素养”这一概念推出之前就已经存在,只不过用的是“媒介学习”“报纸课程”“屏幕教育”等名称。从真正意义上讲,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提高受众媒介素养的途径和方法。该教育在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首先兴起,与新闻学和大众传播学教育等高等教育性质不同,媒介素养教育是作为面向全社会公民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而出现的。1970年以来,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中都设置了媒介素养教育内容,起步早、教学水平高的加拿大、英国、日本等国家已形成了体系教育。而在我国,台湾于1999年开始媒介素养教育,并从2001年起刊发《媒介See See看》双月刊;香港的媒介素养教育(当地称作传媒教育)虽起步比西方国家晚了数十年,但近年已有明显的进展;内地的媒介素养教育起步更晚,社科院学者卜卫于1997首次提出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①2005年以后,我国南方几个城市率先探索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为我国搭建媒介素养教育的平台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由于未成年人阅历浅、经验少、知识能力有限,对媒介信息的分辨能力较弱,如果不对其进行媒介素养教育,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媒介信息的简单消费者,甚至受到不良媒介信息的毒害。但是,未成年人的信息收受习惯可以引导和激发,我们应该通过适当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分析、评价和创制媒介内容的能力。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路径很多,按照实施层面划分,一般分为:学校、家庭与社会三个方面,如果按传播学划分,则需再补充媒介信息传播者与收受者——媒体和未成年人,即通过媒体、学校、家庭、社会、未成年人自身五条路径实施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通过多元的媒介素养教育,将未成年人从消极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培养成为积极主动的媒介信息参与者,让未成年人学会接触、分析、评价和传播媒介信息。在全社会对媒介素养教育达成共识并对未成年人进行积极引导后,可以形成这样一种情形:具备媒介素养的媒体提供给未成年人适宜且健康的信息,受过社会、学校、家庭媒介素养教育并且严格自律的未成年人不是被动接收这些信息,而是主动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甚至可以通过媒介创制传播信息。 我国很多专家和学者都在努力倡导实施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例如,2009年初,在第四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新闻传播院系协作会上,与会者建议大中小学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②但迄今为止,就本人检索结果表明: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只是以实验的方式在极个别学校的少数班级展开,距形成可以推广的成熟教育模式相差较远。因此,很有必要了解、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的成功模式,汲取好的经验并使其本土化,让未成年人在受教育中提高媒介素养。 二、国外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成功模式 目前,美国、加拿大、日本的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这些国家不但重视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信息,积极研发不良信息过滤设备,而且将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了学校常规教学。 从传播学理论上来看,媒体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媒介素养教育的源头,它通过节目分级和提供优质内容等方式,在无形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媒介素养教育。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施行电视分级制度。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冰岛等。以美国为例,其电视节目分为TV-Y、TV-Y7、TV-G、TV-PG、TV-14、TV-MA六个等级③,并从2000年开始,所有13英寸以上的电视机中都被要求安装“童锁”芯片(V-chip,V即violence,暴力),如果父母预先设置了所有TV-14和TV-MA级别的节目不允许孩子观看,V-chip便会自动过滤掉这些内容以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于优质内容,以《天线宝宝》为例,BBC制作的全球经典节目《天线宝宝》,核心受众定位为2至5周岁的未成年人。该节目最大长处为在娱乐与讨论中教给未成年人知识④,并鼓励家长与他们共同收视。 除了媒体提供优质节目和实施分级制度等无形教育之外,未成年人媒介素养教育的特殊性决定它要通过学校教育和非学校教育两大途径来实施。媒介素养美国联盟(AMLA)创始人之一,著名媒介素养教育专家瑞妮·霍布斯认为媒介素养教育不但可以融入母语教学,而且可以融入到其他领域;媒介素养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运用于学校常规教学,而且改进后还可以运用于未成年人的非学校环境中,例如校外活动、科技中心、假期项目等等。早在1978年,加拿大安大略州⑤就开始了媒介教育课程,首先以教师为授课对象,并成立了民间组织AML(Association for Media Literacy)。 1987年媒介素养教育成为初、高中的正式课程。具体要求是:初中、高中的语文课中,用于“媒介学习”的课时不得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初中一、二年级,用于“媒介学习”相关内容的教学时间占总授课时的10%;高中的语文课,“媒介学习”要设置为必选科目学习。加拿大的媒介素养公共教育则寄生在语文课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