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年龄界定问题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莫晓春(1967-),女,壮族,广西南丹人,广西青年干部学院青少年工作教研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青少年工作。广西 南宁 530023

原文出处: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青少年”年龄界定问题是青少年理论研究和青少年工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没有严格、统一的界定和准确把握,因此难以从根本上描述和解释青少年群体的特征,研究成果也就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同时也给青少年工作在实际操作上带来难度和复杂化。青少年研究机构应首先承担起“青少年”年龄界定、规范“青少年”概念使用的任务,这一工作必要且紧迫。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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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254(2009)02-0038-03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青少年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成绩斐然。但遗憾的是,在这显著成绩的背后,却隐含着一个尴尬的问题,即对“青少年”一词的理解,在社会各界甚至在理论界内部都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至今“悬而未决”。作为青少年理论研究的最基本概念,由于没有严格、统一的界定和准确把握,因此难以从根本上描述和解释青少年群体的特征,研究成果也就缺乏针对性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同时也给青少年工作在实际操作上带来难度和复杂化。本文试就青少年研究机构中界定“青少年”概念的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众说纷纭的“青少年”概念

      什么是青少年?它是青年和少年两个概念的统称,还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特定时期?如果包括青年和少年两个概念,是包括所有的青年和少年,还是只包括其中的一部分?在这一问题上,人们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异。

      观点一,《青年学辞典》:青少年是指从儿童到中年期之前的全部阶段。

      观点二,心理学界普遍认为青少年期即青春期,一般指12、13岁至17、18岁这段时期。初中阶段(11、12岁至14、15岁)被称为少年期,高中阶段(14、15岁至17、18岁)被称为青年初期。处于这两个阶段的青少年正值青春发育时期,故又被称为青春发育期。

      观点三,雅虎知识堂对“青少年的年龄有界定吗”这一问题的答复:从thirteen(13岁)开始,一直到nineteen(19岁)后面都加了“teen”,故称“teenager”(青少年)。但是从18岁开始就是成年了,所以13-17岁统称为青少年。

      观点四,《青少年发展心理学》认为,青少年时期应该是指少年期(11、12岁—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17、18岁)及青年晚期(17、18岁—24、25岁)的统称,即青少年是指年龄在11、12岁至24、25岁之间的社会群体。

      观点五,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普查中对青少年的划分是0岁至14岁。

      观点六,团的部门认为,青少年包括青年和少年。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会把研究工作分为:青年与青年工作研究、少儿与少儿工作研究;下属的刊物也分别有《中国青年研究》、《少年儿童研究》,这与共青团工作传统上一直包括青年工作和少年儿童工作是一脉相承的,即把青少年等同于青年和少年两个群体。

      二、目前“青少年”概念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基于上述对“青少年”概念的不同认识,在青少年研究和青少年工作中,“青少年”概念及年龄界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首先,“青少年”概念与“青年”、“少年”、“未成年人”等概念存在着互换、交叉、分解使用的现象。如“青少年”与“青年”混用,某篇关于研究青年社会化问题的文章,其中却表述为“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主人翁和责任意识日渐增强”。又如在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中,把“青少年”等同于“未成年人”,把“青少年犯罪”表述为“未成年人犯罪”。

      其次,青少年年龄界定混乱。在各种研究报告、学术文章中,对青少年年龄的上限下限有多种说法,有14-28岁、13-35岁、13-18岁、14-40岁等等。由此延伸的“青年”和“少年”的年龄界定同样五花八门,如去年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有多名18岁的高中生,从而引发了18岁是少年还是青年的疑问。

      三、在青少年研究机构中统一“青少年”年龄界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从上述分析看,要在全社会的层面上对青少年的年龄进行统一的界定有着现实的困难。但在学术上,或者说在青少年研究领域作统一的界定则是可行的。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研究会、青少年研究所等,作为青少年研究的专门机构和主阵地,应当担当起“青少年”年龄界定、规范“青少年”概念使用的任务,这一工作必要并紧迫。

      1.对青少年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青少年研究,吸取了各种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包括西方社会科学在青少年研究中的运用,初步形成了一套有自身特色的研究方法,使青少年研究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在此项工作逐步深入的过程中,对包括“青少年”年龄界定问题在内的一些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却停滞不前。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青少年研究中,对“青少年”这一概念的使用很模糊,随意性较大,给“青少年”理论研究成果造成混乱,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出现困惑、误解和复杂化。因此,统一界定“青少年”年龄,对明确研究对象,把握青少年的群体特征,深化青少年理论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等方面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为团组织青少年工作理论的科学性奠定基础

      “青少年”年龄的界定是共青团工作的基础。共青团工作的对象包括青年和少年儿童两大部分,即包括“青少年”。而“青少年”年龄的界定必然要求对“青年”概念的科学界定。由于共青团工作对象的年龄段没有界定清楚和形成共识,使其工作理论的科学性遭到质疑。如2008年“五四”青年节,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团中央发布消息,可享受半天放假的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这一消息发布后,公众反应强烈,引起争议,不少人提出了“难道28岁以上就不是青年”的质疑;不少网民表示,将14至28周岁划为青年没有依据。团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期对争议作出说明,因此年龄界定工作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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