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团建的实践与思考

作 者:
张华 

作者简介:
张华,共青团中央 组织部,北京 100051 张华,共青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处长,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青年和共青团工作。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党建带团建是对党团建设的历史经验总结和创新实践,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共青团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团结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努力为党做好青年工作,有效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赢得青年、赢得未来。党建带团建鲜明地反映了党团之间的内在关系,贯穿着科学发展的重要理念,是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党团建设的成功实践和具体体现。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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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带团建是党建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对团的领导。改革开放30年来,党在领导人民取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辉煌成就的同时,紧紧围绕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根本问题,积极探索、与时俱进,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带动团建的发展,支持、指导和帮助团组织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同时,团组织根据党建的总体部署,依照团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在党建带团建的具体实践中,各级党团组织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党团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可以说,改革开放30年来团建的发展是紧紧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团、怎样建设团”这个根本问题,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进行的,是在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下进行的。实践证明,党建带团建鲜明地反映了党团之间的内在关系,贯穿着科学发展的重要理念,是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党团建设的成功实践和具体体现。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建带团建的实践探索

      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党对团的领导的生动体现,是党对团的建设的全面要求。改革开放之后,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都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在中国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青年组织,共青团要建设什么样的团、怎样建设团,一方面需要自身进行不懈的探索,另一方面更需要从党建的成功经验中寻找答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当代青年在价值取向、群体分布、自身需求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团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和组织依托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团的建设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党站在发展的战略高度,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从党团内在关系出发,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团的建设。基层党团组织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坚持党团建设配套联动,特别是在农村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党建带团建被作为党团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效做法。

      1982年,团的十一大将党赋予的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简称“推优”)正式写入了团章,形成了“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的工作机制,“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激发了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了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例,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农村团组织建设在得到加强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矛盾。1986年初,中央整党指导工作委员会批转了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在农村整党中加强共青团建设的报告》,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把农村共青团建设作为整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地切实地抓好,使农村共青团建设在整党中有一个大的发展和提高。”同时还进一步明确提出:“通过整党使农村中设有党支部的村以及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基本建立起团的组织。在有青年没有团员的地方,可首先由党组织代为发展一批团员,建立团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1991年中央办公厅转发了《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年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青年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精神,完善和制定有关青年工作的政策,使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衔接起来,用党的建设带动、促进团的建设。要坚持抓基层、抓实事、抓落实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一定要使团的基层整体化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明显提高。同时,还建议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为青年工作提供法律上的保证。1992年,中组部和团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要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重视下,“推优”工作进展顺利,已经成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1993年,经党中央同意,团的十三大通过的团章对团员入党作出重大调整,明确规定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这是加强党对团的领导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在团的工作和生活中的骨干表率作用,提高了共青团更加自觉地按照党的要求开展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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