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及其他慈善公益行动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更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传统美德。慈善象征的是爱心、公益与社会责任。然而资料显示,中国居民的慈善意识并不高,近10年来,中国人均慈善捐赠仅为0.92元[1],厦门情况也大致如此[2]。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党中央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特别指出要“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作为社会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作为社会未来的中坚阶层,大学生是未来社会慈善捐赠的主要群体。然而对于大学生的慈善捐赠意愿的研究却很少见,更缺乏实证性的研究。因此,本文通过对厦门三所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慈善捐赠行为与认知的问卷调查,来了解当代在校大学生的慈善行为现状与意识,这对于促进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慈善捐赠事业,发现慈善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厦门爱心城市的建构,培养厦门感恩、关怀、充满爱心的人文城市精神;对于加强培养与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为社会慈善事业培养未来的重要捐赠群体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 本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个案访谈为辅。首先在咨询专家及试调查的基础上制作并完善问卷,然后于2007年9月上、中旬进行问卷调查。调查以厦门市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为调查总体,采用多阶段判断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即选择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及厦门理工学院三所高校学生为样本。然后根据这些高校的学科特征从中抽取有代表性的院系共16个;最后在这些院系的各年级中抽取10或12名调查对象。问卷调查采用自填法方式收集。大部分调查问卷由集美大学社会学系本科生发放和回收,有小部分问卷由有关院系老师发放和回收。共计发放问卷500份,回收389份,回收率为78%;其中有效问卷372份,有效问卷率为95.63%。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对象的一般人口学特征,包括大学生的性别、专业、学历层次、收入来源、政治面貌、月开支、宗教信仰等(见表1);二是调查对象的捐赠行为,包括大学生的捐赠历史、捐赠方式、捐赠对象、捐赠额度、捐赠信息来源等(见表2);三是调查对象的捐赠意愿与认知,包括大学生的捐赠态度、捐赠愿望、捐赠动机、捐赠评价等(见表3);四是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捐赠知识、捐赠反馈、慈善教育状况等,这部分内容主要用来分析影响捐赠的相关因素。调查运用SPSS13.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运用描述统计、相关性分析、参数检验等方法来对大学生的捐赠行为与意愿认知进行统计分析,以下是分析后的结果。
二、大学生慈善捐赠行为与认知的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大学生的捐赠行为 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主要慈善方式为捐赠(包括捐钱与捐物),所占比例为72%,志愿者、义工这种方式居第二位,占23.1%。与此相对应,大学生们普遍有过捐赠行为,没有捐赠经历的极少,只有6.5%,经常捐赠的大学生占调查总体的19.4%。在捐赠方式上,个人直接捐赠方式与组织捐赠方式各占一半,这表明在当前的校园捐赠实践中,除了传统的个人捐赠模式外,符合中国国情的组织捐赠模式成为与个人捐赠同等重要的方式。在最高捐赠数额方面,捐赠10-49元的比例最高,占54.8%,其次是10元以下,占22.6%,100元以上的也有9.7%。由于大学生的生活来源基本上是依赖于家庭,因此,这样的数额比较符合在校大学生的实际经济状况。在捐赠对象方面,向大病患者捐赠的比例最多,占50%,向乞丐捐赠的为17%,向失学儿童捐赠的比例为15%,向受灾群众捐赠的比例为18%。结合我们的个案访谈,我们发现大学生在捐赠时主要根据被捐赠对象的现实危机状态、困难情况进行实际判断,因而对患重病的给予了特别的同情与帮助。综上所述可以认为,以上的调查结果符合我们对大学生的角色认知,有研究表明,大学生相对于其他群体而言,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3]。这是因为大学生在社会中属于受高等教育的群体,对自我有较高的道德要求。在捐赠信息来源方面,来自媒体和学校老师的捐赠信息占了绝大部分,为65.9%,这可以得到两个方面的解释:一方面,这表明了大学生捐赠的主动性,另一方面这也与上面的捐赠方式的调查结果大致吻合,因为通常学校组织的捐赠主要通过教师来发动。 (二)大学生的捐赠意愿与认知 在问及大学生的捐赠态度、捐赠愿望、捐赠动机、对捐赠的评价时,我们得到了以下结果,见表3:
在捐赠意愿方面,表示参加工作后愿意尽力而为捐赠的比例为12.4%,适度增加捐赠额的为30.6%,而选择没有改变及说不清、甚至于减少捐赠额的占了大多数,累计比例为52%,这个结果表明,大学生的捐赠意愿并不高,其中的原因我们下面将进行重点分析。而对于捐赠的动机,我们设计了一道多选题,其中选择最多的是扶贫济困,然后是回报社会,这说明大学生捐赠的主要动机是一种自发的爱心及社会责任感的表达;有个好名声及能够获得自我满足也是选择较多的选项,这说明捐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大学生社会评价及自我评价的需要。但是,选择在舆论或者组织压力下捐赠的数量也不少,有135人次,这说明在捐赠中存在一定的强制性因素。这也导致了对于组织化捐赠的消极评价。即在捐赠评价方面,调查结果显示,有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组织捐赠的方式不可接受,认为很好的只有12.9%,因为在82.8%的大学生看来,组织捐赠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非自愿性的强制行为,只有17.2%的认为是自愿的。因而,这种在压力下的非自愿性捐赠直接影响了对捐赠的肯定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