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跨越政策的逻辑模型及政策体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艳华,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 300300)

原文出处: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内容提要:

由于产业技术跨越是在整个产业层面进行,因而政府在推动产业技术跨越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政府制定促进产业技术跨越的系统政策对产业技术跨越的实现尤为重要,但已有的研究中对这个问题较少涉及。给出了产业技术跨越政策基于内在关系的逻辑模型,并且就产业技术跨越的政策体系做了探索分析。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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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技术跨越(Technological Leapfrogging)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国外首先兴起的新兴研究领域。技术跨越概念的提出者是英国苏塞克斯大学(Sussex)科学政策研究所(SPR)的洛克·索特(Luc Soete)(1985)[1]。除索特的研究外,苏塞克斯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所(SPRU)的Mike Hobday(1995)[2]、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所长金麟沫(Linsu Kim)[3] 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Koh Ai Tee等人也较早进行了系统研究。从这些典型文献来看,在研究层次上已经将技术跨越细分为企业技术跨越、产业技术跨越、国家技术跨越三个层面。从不同层面上看三者各有特点,又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其中产业技术跨越既是企业技术跨越的高级形式,又是国家技术跨越的立足点。

      从文献看,我国对技术跨越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成果主要集中在本世纪近几年,比较系统的研究学者主要有王伯鲁、姚志坚、陈德智等[4-8],对技术跨越包括产业技术跨越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但是还没有对技术跨越政策体系的相关研究成果。

      本文对产业技术跨越的政策进行探索性研究,包括产业技术跨越政策的内在逻辑架构和政策体系及政策要点的研究。

      1 产业技术跨越政策框架的逻辑模型

      产业技术跨越政策从产业经济学角度划分统属于产业技术政策,因产业技术跨越的一些特殊性和内在特征,而在政策侧重点上呈现特有的特征:产业技术跨越分别在主导企业技术跨越、核心技术扩散和产业技术链耦合方面有所侧重,从而要求产业技术跨越政策必须在以下方面提供政策支持:①如何培养主导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②如何更好地保护专利技术促进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③如何促进产业共性技术的提供;④如何推进技术扩散和技术转移;⑤如何注重引进技术后的消化吸收。这些方面的政策不应该是零散的,应该是有内在的逻辑框架和系统体系的。

      产业技术跨越的逻辑模型是为了说明:①产业技术跨越政策体系的内容和相互关系;②产业技术政策在产业技术创新大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③产业技术跨越政策体系、产业技术跨越实施体系、产业技术跨越环境体系的主要构成和相互关系。

      其中,产业技术跨越政策体系是产业技术跨越实施的基础,通过产业技术跨越的政策体系将为产业技术跨越的实施提供信息、人才、市场、环境、资金、资源等平台条件。同时,从供给政策、需求政策和环境政策三个层面对产业技术系统和研究开发活动产生影响。其中的供给政策指政府直接投入技术供给的政策,包括公共事业、科学和技术开发、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需求政策指以市场为着眼点,政府提供对技术的需求,进而影响科技发展的政策,包括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贸易管制、海外机构等;环境政策指间接影响科技发展环境的各项规范经济体系的法令、制度和政策策略,包括财务金融、租税优惠、法规及管制、政策性策略等。有了良好的产业技术跨越政策供给,将非常有利于技术跨越的实施。产业技术跨越环境体系则有助于减少技术跨越的不确定性和技术跨越的风险。产业技术跨越政策体系、环境体系和实施体系共同促进产业技术跨越和产业技术能力提升。其内在的支持和促进的相互关系见图1。

      

      图1 产业技术跨越政策框架的逻辑模型

      2 产业技术跨越的政策体系

      2.1 微观层面的促使主导企业技术跨越和技术扩散的政策体系

      2.1.1 供给政策

      (1)完善为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中介服务体系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扩散的重要基础。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对中介服务机构如公共研究机构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我国现有的服务体系,由于企业不熟悉或费用问题等,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产业技术跨越的主体仍然是企业,因此应进一步发挥和拓展中介机构的职能,逐步建立面向市场、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化、网络化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

      (2)在创新与扩散作用方面合理分工,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要素的聚集和扩散。按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各级政府对促进技术创新活动可以进行合理的分工,如中央政府倾向于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而公共研究机构及省、市地方政府等更倾向于技术创新的扩散应用。因此依靠市场机制,通过竞争和联合,形成若干产业技术开发与辐射基地,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的同时,通过技术的聚集和产品的配套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通过技术、产品信息和人才的流动,促进主导企业积极实现技术跨越。

      2.1.2 环境政策

      (1)建立技术跨越专项贷款担保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强技术跨越的资金投入。

      

      图2 技术跨越专项贷款担保机制

      技术跨越存在着较强的外部性和风险性,政府出面担保可以起到如下作用:①有效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是政府进行补贴的一种变通形式;②做到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将重点真正放在技术跨越上;③能在严谨、规范的业务操作基础上,承担最大的风险,保证担保基金不至于因代偿损失过大而枯竭;④具有最大的信用放大能力,带动银行和民间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跨越专项贷款担保的对象主要是符合各地区发展高技术产业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导向,从事高技术产业技术跨越项目的科研机构和高技术企业。技术跨越的资金投入政策推行时要为引入市场意识,加强担保基金的管理,也可以采取政府和民间合资的方式经营。具体作法是,由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出一部分资金,与民间资金合资成立担保公司,专门开展银行风险贷款的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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