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估:瑞士的经验及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鲍悦华,陈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92)

原文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内容提要:

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科技评估机制以来,瑞士已形成了较完善的科技评估体系,并逐步形成了以定性评估为主、具有瑞士本国特色的科技评估文化。科技评估对瑞士的创新体系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主要介绍了瑞士科技评估体系、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及瑞士在评估方面的一些经验。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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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科技评估是科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在评估对象、评估目标、评估委托方(通常是政府部门)、评估程序、评估参与者的角色与相互关系等内容上与其它评估存在不同,在科技管理日益受到重视的大环境下正越来越引起关注。瑞士虽然是一个小国,但它的科研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均居世界前列,其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其长期重视科技评估工作是无法分开的。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科技评估机制以来,瑞士已形成了较完善的科技评估体系,并逐步形成了以定性评估为主、具有瑞士本国特色的科技评估文化。学习瑞士在科技评估方面的做法,并结合我国的特点,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于将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的我国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 瑞士的科技评估主体

      瑞士的科技评估主体主要包括瑞士科技顾问委员会(SWTR)及其下属机构瑞士科技成果评估中心(TA-SWISS)、瑞士科技研究中心(CEST)以及一些私人科技评估机构和个别科学家。在这些科技评估主体中,SWTR及其两个下属机构占据了绝对的主体地位,因此在这里笔者主要对其进行简单介绍。

      (1)瑞士科技顾问委员会。瑞士科技顾问委员会(Schweizerischer Wissenschafts- und Technologierat,简称SWTR)是瑞士联邦政府的科技政策咨询机构,作为瑞士科学共同体的发言人,SWTR向联邦议会提交建议并提供实现它们的合适方案。根据《联邦教育法》(Forschungsgesetz,简称FG)的规定,评估工作是SWTR最重要的任务与职责之一,它受联邦教育科研秘书处(SBF)委托,在其下属机构CEST的帮助下,开展对科研机构、科研计划以及各类科研活动的评估。

      (2)瑞士科技成果评估中心。瑞士科技成果评估中心(Zentrum für Technologiefolgen- Abschtzung,简称TASWISS)隶属于SWTR,但独立、中立地工作。它一方面尽可能独立地评估新技术的机遇与风险,另一方面极力主张透明研究,通过自己研发的参与程序,促进市民与科学家的对话。目前,TA- SWISS的评估工作主要集中于生物技术与医学、信息技术、纳米技术等领域。

      TA- SWISS依靠来自于大学与私人咨询机构的专家来开展评估工作。专家们组成了项目小组与支持团队。项目小组的组建旨在解决特别问题;支持团队负责提供项目方法论与内容上的建议。支持团队由两位TA- SWISS领导委员会成员、独立专家与均衡选择的代表各利益集团的人士组成,以确保全面地、跨领域地开展项目的评估。

      (3)瑞士科技研究中心。瑞士科技研究中心(Zentrum für Wissenschafts- und Technologiestudien,简称CEST)同样是SWTR的下属机构。它介于科学界与国家行政之间,开展各类科技评估与评估方法的研究工作,并扮演着组织者、服务者、分析者、咨询顾问的角色。CEST进行评估的具体领域包括[1]:高校科学领域(如人文、社科学科或研究小组)的自由研究;高校体制外受联邦资助的研究;导向型研究,例如国家研究重点(NFS)、国家研究项目(NFP)等;联邦研究机构的研发活动,即所谓的部门研究(Ressortforschung)或政策研究。在这些领域之中,政策评估是CEST的工作核心,CEST通过对政策计划及相应方法、工具的评估,促进决策的理性化,提高政策质量。

      2 瑞士科技评估标准

      为了使瑞士的科技评估更加专业化,增强评估的可信性、质量与可靠性,瑞士科技评估普遍遵循瑞士评估团体评估标准(Die Evaluations- Standards der Schweizerischen Evaluationsgesellschaft,简称SEVAL标准)[2]。该标准由教育评估标准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Standards for Educational Evaluation)所制订的项目评估标准(The Program Evaluation Standards)发展而来。

      SEVAL标准适用于除个人评估之外的所有评估,例如对计划、方法、项目、组织、科研机构、政策、产品等其它对象的评估,它为所有涉及评估的人员提供了需遵守的标准。理想的评估应实现所有标准,但实际上,每个标准的重要程度在不同的评估中互不相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考虑,使标准适用于每个具体的评估,这种适用性必须在评估开始时就在所有涉及人员中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SEVAL标准共分为4个主题组:有用性(Nützlichkeit)、可行性(Durchführbarkeit)、正确性(Korrektheit)以及精确性(Genauigkeit)。每个主题组含有具体的单个标准,具体如表1所示。

      

      除了对评估标准进行简单的解释说明外,SEVAL标准还对每项标准进行了更详细的介绍,给出了更精确的定义。限于篇幅这里不多作介绍,对此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查阅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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