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的实质是从国家层面上解决创新能力问题,所以国家创新能力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OECD[4] 通过1981年到1998年科学技术指标的研究,他们认为国家创新能力是环境因素、集群因素和大学、中介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框架在后来的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 OECD的研究逐步被分解成两种不同的范式:一种是,以科学技术指标研究和创新调查统计为基础,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测度和跨国比较,然后基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测算结果比较进行相关研究,这种范式我们称之为指标体系综合测度;另一种是,以创新能力理论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基础,建立影响国家创新能力因素的集成分析框架,然后对国家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进行逐步分析,这种范式我们称之为影响因素集成分析。本研究重点分析这两种范式的研究现状及其融合应用。 1 国家创新能力研究指标体系综合测度范式 国家创新能力指标体系综合测度范式因为其实用性特点,一直受到国际组织研究机构的青睐,目前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这些测度方案,由于测度主体和测度目的的差异以及对国家创新能力理解的分歧,从科学、技术、创新、知识、产业等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国家创新能力的内涵。
1.1 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STI) OECD自1961年成立以来,一直把R&D的定义和测度作为科技政策研究的重点大力推进。1997年,OECD出台了《科学、技术和工业:记分牌和指标1997》(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Scoreboard of Indicators 1997)研究报告。2005年出版的STI[1] 包括:第一,R&D和创新:知识创造与扩散;第二,科学技术人力资源:知识和技能;第三,专利:保护和商业化的知识;第四,信息与通信技术:一个知识社会的推动者;第五,知识流动和全球企业;知识在生产活动中的影响。 1.2 EU欧洲创新记分牌(EIS)和全球创新记分牌(GIS) 2000年,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要求,欧盟创新政策研究中心制定了《欧洲创新记分牌》,提供监测欧盟进步的指标体系。2006年的测度指标体系[2] 由5个领域(一级指标)和25个测度指标(二级指标)构成。 《2006全球创新记分牌》[3] 在《欧洲创新记分牌》的基础上对全球主要国家进行了创新能力测度。全球创新记分牌从创新驱动力、知识创造、扩散、应用和知识产权5个方面,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测度。EIS和GIS的特点是严谨、规范,但是GIS12个指标涵盖的范围较窄。 1.3 WEF创新能力指数和IMD科技竞争力测度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是一份对世界各国经济竞争力进行评价的综合报告。世界经济论坛(WEF)出台的《2006~200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4],将创新指数作为三大指标之一。2006年WEF创新能力指数包括科学与工程人力资源指数、创新政策指数、集群创新环境指数、创新联系指数、企业创新导向指数。WEF创新能力指数的显著特点是突出创新政策和集群创新环境指数。 自1986年起,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每年发表《国际竞争力年鉴》[5] (简称《洛桑年鉴》),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并做出排序。2001年《洛桑年鉴》对国际竞争力的测度指标体系作了较大改动,将包括科技要素在内8大要素归类为四项环境要素,分别是“经济表现”、“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和“基础设施”,下设20个二级综合指标,“技术基础设施”和“科学基础设施”作为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 1.4 国际官方组织的测度 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首次发布《人类发展报告》[6],通过人类发展指数(HDI)对各国人类发展的相对水平进行比较。2001年7月问世的《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第一次发表了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技术成就指数(TAI)”。TAI包括4个要素,即:技术创造,创新的扩散,原有技术革新的扩散,人的技能。 知识经济指数(KEI)[7] 是世界银行(WB)知识发展项目的成果。该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激励与政治体制、创新系统、教育与人力资源、信息基础设施,共有12个二级指标。KEI的主要特点是提出了经济激励与政治体制指标,其中包括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监管质量、法律管制3个二级指标。KEI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把产业创新指标纳入其中。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在2005年的世界投资报告[8](World Investment Report)中提出了创新能力指数(ICI),目的是为了衡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异,进而解释投资在世界范围的流动。创新能力指数(ICI)包括科技活动指数和人力资本指数。其主要缺点是不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