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由”为核心的普世价值观念与中国伦理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崔宜明,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传统思想研究所教授,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并且表达着生活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中的“人”的理想。在当今世界,谁掌握了普世价值观念的话语权,谁就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就在国际交往中处于主动地位。但是西方国家至今垄断着普世价值观念的话语权,对中国的“妖魔化”正愈演愈烈,我们则处在欲辩无词的窘境。中国的现代伦理学应当高举“自由”的旗帜,从“自由”这些普世价值观念的角度深入和系统地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从而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进一步建构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中,在历史给定的不同民族文化传统和不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通向“自由”的道路永远敞开着新的可能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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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3-0048-05

      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中国融入世界的进程在加速,对人类和平、发展和进步所承担的责任会越来越大,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摩擦和矛盾也在加剧,发生不可预测冲突的风险概率也会越来越大。如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中国进一步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在思想观念领域内,中国人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积极回应当今世界的普世价值观念,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国际政治经济交往中占领道义制高点。这应当是21世纪中国伦理学的历史使命之一。

      一、以“自由”为核心的价值观念的普世性

      所谓普世价值观念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1.普世价值观念包括哪些观念?2.这些观念是如何被理解的?3.这些观念在什么意义上具有普世性?

      我的理解是:1.普世价值观念主要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正和正义等观念;2.这些观念以“自由”为核心构成一个系统,被认为是人类生活“好”与“坏”的评价标准,并且主要体现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也就是说,人的生活之“好”与“坏”首先是由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决定的,而社会制度的“好”与“坏”就在于是否体现了对以“自由”为核心的价值观念系统的尊重和保障;3.所谓普世性是指这些观念为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承认和追求,从而成为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和民间交往互动的价值准则,也就是“善”“恶”评价的共同标准,因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道义上的约束性。

      但是以上三个问题依其顺序而分歧益增:第一个问题几乎没有什么分歧,第二个问题的分歧主要在于这些价值观念是否具有系统性以及是否以“自由”为其核心,第三个问题的分歧最严重,包括这些价值观念到底是否具有普世性?如果具有普世性的话,这一普世性又应当怎样去理解?这些问题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还远没有形成共识。

      我这里只讨论第三个问题,并且假设这些价值观念是以“自由”为核心的一个系统,这样就既避免了多主题讨论问题的困难,也能够把讨论简化为:“自由”这一价值观念具有普世性吗?因为既然平等、民主、法治、公正和正义等观念是以“自由”为核心的一个系统,那么对这个系统的讨论就可以简化为对这个系统的核心的讨论。

      任何价值观念都不是天国的赠与,而是来自于在大地上筑基的劳作,反映着一定的经济生产方式的必然要求和人们对相应的生活方式的理解、认同与追求。

      首先,“自由”需要在一定的经济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去理解,如果说这一价值观念本质上是属于“现代”的,是“现代性”的标志,那么这是因为“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在人类曾经有过的各种经济生产方式中,市场经济具有其他经济生产方式无可比拟的效率优势,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中国有了改革开放,有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按照亚当·斯密以来的经济学常识,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效率是这样实现的:基础性的东西是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而分工就需要交换,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以价格为信号引导着资源流向收益最高的地方,也就是实现着资源的最佳配置。反过来,为了在竞争性的交换中取得优势,就必须更好地去利用资源,这又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如此循环往复周流不息。

      这种经济体制从头到脚流动着“自由”的血液: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投资自由、消费自由等。比如,自由竞争表述的是,要让资源能够流向得到最佳利用的地方,资源的价格就必须是自由的,不能人为地加以限制;或者,只有让所有的经济主体同样在价格信号的指导下去自由决策和行为,资源才能得到最有利于全社会的利用。尤其是在社会产品已经能够充分满足人的自然需要的历史条件下——连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达到这一点了——新的产品和市场的开拓就成为经济增长的基本依托,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没有人知道究竟哪一种产品才具有市场前景、能够被消费者普遍接受,所以就只能通过自由竞争去寻找答案。总之,没有自由就没有效率,就没有市场经济。

      今天,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覆盖全球,经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并且已经形成全球性的经济产业链,人们称之为经济全球化。如果说市场经济体制以“自由”为内在的必然要求,并且是在制度伦理的意义上被要求的,那么,在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条件下,“自由”就不得不成为普世性的价值观念了。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自由”具有太多的铜臭味,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面。

      其次,“自由”还需要联系到对一定的生活方式的认同和追求去理解,这一价值观念作为“现代性”的标志,还表达着生活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中的“人”的理想,人们把这一理想称为“自由人格”,就像“理性”在古希腊成为价值观念而有所谓“理智德性”一样。

      大概可以说,一部西方近现代思想史就是对“自由”的诠释史。从洛克开始,“自由”就是在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意义上被确立为人的理想的。我们看到,与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四百多年的发展史相应,在四百多年的思想史上,绝少有人宣称自己是“自由”的敌人,而几乎所有重要思想家都宣称自己热爱“自由”。即使是以不宽容著称的当代美国教授斯蒂芬·霍尔姆斯,在历数所谓反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时,也不过仅仅是19世纪的梅斯特尔和尼采、20世纪的卡尔·施密特和列奥·施特劳斯以及当代的社群主义者[1]。但是我怀疑这个名单有点过分,比如列奥·施特劳斯可能是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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