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语法

——论斯密作为特殊德性的正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德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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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9)04-0028-07

      亚当·斯密通常被描画为自由市场经济的开山人,经济学理性人假设的先驱,政府应当仅仅扮演“守夜人”角色的鼓吹者,制度演进思想的始祖。在所有这些自由主义者所描绘的斯密形象中,斯密都被看成了政府干预的死敌、近代以来经济学家第一人。以至于克罗普西评价斯密说:“他的大名,奠立在他的经济科学上。纵然我们把他在道德哲学中所授的法理学也算在内,合起来看,也没有多少政治哲学可观。”①

      笔者对斯密《道德情感论》②的考察将部分修正对于斯密的这种判断。有证据表明,正如一些学者所担心的那样③④,我们传统印象中的斯密极有可能是法国的斯密、美国的斯密、芝加哥的斯密,但是却恰恰不是克卡尔迪(这位思想家诞生地)的斯密。

      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从无偏的观察者入手,以合宜性为标准,阐明了道德规范得以产生的道德心理学机制。在考察这个机制的过程中,斯密发现并阐释作为特殊德性的正义,认为正义发挥着约束人类行为的语法功能。笔者认为,从正义的语法说⑤开始,斯密逐步确立了他自己关于国家(或立法者)在人类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中的地位的观点。立法者对于正义的维护,是社会凝聚力得以产生的首要前提,是社会能够繁荣的必要条件。这一观点有利于修正人们传统上把斯密视为政府干预死敌的看法,同时也为斯密思想中的政治特性保留了位置。

      一 考察德性准则的道德心理学机制

      综观斯密在整个《道德情感论》中所完成的考察,笔者认为有两项重要工作应该引起我们格外的注意:一是“想象”并揭示出评价道德行为的道德心理学机制;二是过滤出作为社会运行语法的正义准则。前者构成了斯密对于道德哲学本身的特殊贡献,后者使得斯密将自己的注意力从道德哲学转向了政治制度的安排。两者都是对于调节人际关系基本规范问题的考察。

      斯密的《道德情感论》系统传达了斯密自己对于道德情感问题的看法。其核心概念有四:同情(sympathy)、合宜性(propriety)、无偏的观察者(impartial spectator)和正义(justice)。其中尤以合宜性概念贯穿始终。而结合运用这些概念,就形成了一套人类道德评价标准得以产生的道德心理学机制。

      在斯密看来,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七情六欲,这是我们考察道德情感的出发点。但是我们在遇到他人之后,在社会生活的领域,个人情感的表露需要有一个裁定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合宜性”。一种情感总是需要合宜,才能被我们认为是道德的。而要合宜适度,我们可以假想一个无偏的观察者。每当我们要表露一种情感时,可以假定自己是站在无偏的观察者的角度在审视这种情感的表露程度。设想一位绅士在遇到家中有丧亡之事时,他当然会有锥心的伤痛,但是他同时也知道要把自己的伤痛的情感控制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才会既表达了自己沉痛的感情,也让自己的这种表达是得体合宜的(至于无偏的观察者的得体合宜依据什么而来,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看做是一种有待另外加以讨论的设定)。

      斯密把“同情”设定成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这是由我们的想像力和设身处地感所决定的。“怜悯”、“体恤”和“同情”都是用来表达我们对于他人的感受产生反应的词汇。而广义的同情感还包括产生负面反应的厌恶和反感。当然,由他人行为或情绪所产生的另外一些情感则只是较微弱地引起我们的好奇心。在这样的一种可观察的人类移情作用中,我们本来是旁观者,但是我们产生了“设身处地”的情感投射,并且置身于为我们自己所营造的这样一种环境中,因此把我们自己带入了与他人情感的交流之中。

      在我们营造了同情的环境后,我们会进一步将我们的情绪带人到这样的环境中。斯密举例说,“当一个人尽力去逗引同伴之后,环顾四周发现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一个人对他的俏皮话发笑,他就感到屈辱;相反,同伴们的欢笑则使他至为愉快。他把同伴们的感情同自己的感情一致看成是最大的赞赏。”⑥很显然,同情增加了我们的快乐,减轻了我们的痛苦。而同情的缺失或者是不同情的带入则很有可能激发出我们相反的感受。“对不幸者来说,最残酷的打击是对他们的灾难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对同伴的高兴显得无动于衷只是失礼而已,而当他们诉说困苦时我们摆出一副不感兴趣的神态,则是真正的、粗野的残忍行为。”⑦因为同情,我们部分地补偿了他人情感乃至行为中的缺憾。而同样是对别人行为的反应,假如说一个人只是因为偶然的幸运所得而沾沾自喜、不知所在,我们的反应就会对他起到一种抑制作用。

      很显然,在这里,斯密把一种“合宜性”的观念带入了我们的道德行为中。在我们对他人行为和情感的上述反应机制里,机制本身就是一种自动调节机器。通过别人的情感与我们自己的情感是否一致,我们就可以判断我们自己的情感是否合宜。“在当事人的原始激情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并且符合它们的客观对象;相反,当后者设身处地发现前者的原始激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⑧在他人对于我们情感的赞同或否认中,存在着一种对于我们情感是否适度的判别标准。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或者是为了可能达到什么样的后果我们产生了某种情感,别人对于我们情感的判断只能基于他人自己的理解。而这也就构成了评价道德情感的尺度。斯密在这里几乎就想说:“人是判断万物的尺度。”在斯密这里,道德来自于每个人希望能够得到别人认可的愿望,而只要让别人看到的事情,其道德水平就不会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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