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伦理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可行之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怀宏,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伦理学教研室主任。

原文出处:
绿叶

内容提要:

现代社会的道德建设优先地应该是公民道德建设。一种强调和解的、相当平民化乃至市民化的、放松的、日常的、多元的、底线的公民道德形态,既是对传统的继承,又是在多元社会背景下的一种创新。现时代我们面临这样一种处境:最小范围内的道德规范需要最大范围内的人们的同意和共识,最低限度的道德约束呼唤着最高精神的支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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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德是一种“公共资源”

      我国正向现代社会迅速转型,新的社会要求产生与传统的道德基础崩裂,导致人们常对目前的社会道德状况感到不满。作为个人,我们常常感到相当无力和信心不足。那么,道德建设的动力何在?我们的信心又建立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我们必须觉得道德很必要。它虽不像衣食那样须臾不可离,不能当饭吃,当衣穿,但是,如果社会没有道德——主要是一套规则并加上对规则的尊重——我们的饭也会吃不好,甚至根本吃不着。因此,道德是一种巨大的“公共资源”,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和发展这一“公共资源”。就个人来说,一般而言,如果遵循了基本道德就比做了亏心事感觉要好,心地会比较平安。我们不要小看这“心地平安”,它是许多幸福快乐的基础。

      换句话说,道德建设的初始力量,其实正是从人们对道德状况的不满和不安中表现出来的。这种不满和不安是因为人们的“良心”说了话,即便暂时还不能做到完全遵循它的声音行动,但人们已经意识到这样的状态不是很好。比如,无论一个社会还是一个人,如果仅仅是繁荣和富裕,有很多钱,有很多眩人耳目的东西、声色犬马,却没有什么精神的和道德的东西,这样的状况主观上感觉并不会很好,客观上也不能持久。如果说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维系,那是因为有前人或他人积累的伦理资源。一旦人人都只是使用这种公共资源而不补充,让它持续亏空,就可能会有社会“破产”的一天。

      因此,道德的根本力量来自道德本身,来自基本的“良知”——在所有人那里都以某种方式存在着的最基本的恻隐之心和是非观念。良心的声音常常非常微弱,以至于我们听不到,这有时是因为我们平常的行为没有触及它的底线——最紧要的道德;有时则可能是因为整个社会的风气出了问题。良心是容易“放失”或“蒙尘”的,所以古人常说要“求其放心”,“勤拭尘埃”。当然,从正面说,社会道德的力量还来自榜样的力量,来自许多人的“相濡以沫”和相互感染。

      二、道德建设要从公民道德着手

      在强调道德的意义时,需要说明现代社会的道德应当是平等和适度的道德。也就是说,道德建设的信心来自我们所要建设的道德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不是要所有人都成为圣人的那种尽善尽美的道德,而优先地应该是公民的道德,即每个人作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都应该履行的义务。这种现代社会的道德主要是用来防止坏的行为,而不是用来塑造高尚优雅的人格。觉得道德无用常常与把道德理解得过高联系在一起,而某些人过分的愤世嫉俗或者无力感有时正是来自这里。这种太高的理解是传统社会的理解。在过去,道德是少数精英的道德,目的是“成圣成贤”,在多数人那里实际只是受其影响的风俗。在现代平等多元的社会里,道德不能不面向所有人,所要求的也只是所有人都能遵循的基本道德规则。越过此线,则是进入一种个人精神信仰努力的领域。

      因此,道德建设要从公民道德入手,从基本义务着手。人的善端是超过恶端的,但我们又的确不敢夸大这种向善的力量。人是有限的,是应当超越自己的,他仅仅靠自己的力量还不够,他还需要一种超越的力量。这种精神力量在个体的表现形态可能相当不同,因此,支持人们履行基本的道德义务和引领他们进入更高的道德境界的精神动力也是相当不同的。我们对现代人的道德信心尤需要建立在一个恰如其分的基础上,这种基础乍看起来或许比较“低弱”,但却比任何“高蹈”的道德都更为坚固和持久。

      三、现代社会公民道德的鲜明特点

      当今社会的道德状况,的确存在着一些冲击到道德底线的“乱相”;而且,比这“乱相”更严重的是潜伏着一些更深层的价值和信仰危机,比如说权力的腐败、机会主义价值观的流行、职业道德水准的下降,以及对精神信仰的漠不关心等。有些时候,道德精神的严重缺失甚至使人有“末世”之感。

      伦理道德的巨变与社会经济,尤其与政治的巨变密切相关,甚至常常受到它们的支配性影响。20世纪时“文革”的激烈动荡把传统的很多东西都毁了,比如乡村自治、自然的亲缘组织。除了体制上的破坏外,还有观念上的破坏,破“四旧”、“批林批孔”,传统社会既定的信仰、固定的规则被简单粗暴地视为“陈旧”、“迂腐”、“僵化”,甚至是“以礼杀人”。

      从“文革”结束至今30多年,中国社会又一次发生了巨变,伦理道德也概莫能外。总的来说,这30年的道德变迁,从伦理道德的基本形态来看,是从一种“动员式道德”走向一种“复员式道德”,也就是从一种强调斗争的、相当政治化乃至军事化的、紧张的、运动的、一元的、高蹈的道德形态,走向一种强调和解的、相当平民化乃至市民化的、放松的、日常的、多元的、底线的道德形态。“动员”(mobilization)和“复员”(demobilization)两个概念最早都是军事术语。从“动员式道德”走向“非动员式道德”,也意味着从一种非常时期的道德走向一种正常时期的道德,从一种要求高蹈的道德走向一种坚守底线的道德,从一种价值和规范统一的道德走向一种区分价值和规范的道德。目前我们也许只能说,取其谐音,感觉它是一种“复原”——即向比较正常而非亢奋的状态的一种恢复,也是向传统的某种复归;同时它也是一种“复元”——虽然人们在基本规范方面需要寻求共识,但在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方面却无可避免地多元化了。人的精神资源是多样的,个人信仰的对象和喜欢的生活方式也趋于多样,但仍应当在基本道德行为上寻求共识。在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上,要求大家只追求同一个目标,这是不太可能的,只要他不去伤害别人,就都是可以的。因此,我们不妨在严重影响他人和社会的行为规范上求同,而在个人的生活追求和趣味上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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