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情感与道德原则的双向涵摄

——儒家之仁对传统中国人的型塑

作 者:
王雅 

作者简介:
王雅,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沈阳 110036)

原文出处:
孔子研究

内容提要: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对仁的研究是学界恒常的热点,但多将仁视为道德原则。本文认为,儒家的仁作为道德原则的意义和价值是不容置疑的,但同时不能忽视仁的情感层面和实践层面。完整的仁的思想是人的自然情感、现实生活中人的情感—道德实践和道德原则—境界三者合一的有机体。自然情感是仁的起点和基础;人的情感—道德实践是仁从自然情感之仁向道德原则之仁的趋近与提升。在儒家仁的思想中,人与仁在一定阶段中是重合的,人从自然人向社会人、道德人的趋近的过程也是仁从自然情感之仁向道德原则和道德境界之仁趋近的过程。可以说,是仁在不断地对自然人加以约束、限制,使之趋向于社会人和道德人,是仁塑造了传统中国人及其生活样式。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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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627(2009)01-0013-10

      在儒家看来,每个人从出生到老死都生活在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邻里朋友、上下君臣等人际交往之中,施与、感受着亲慈子孝、兄友弟恭、近邻知己、君惠臣忠的和乐融融的情意。人的世界在现实生活中本质上是一个自然情感的世界,特别是在传统中国血缘社会中,血缘亲情充盈于人的所有现实生活之中,构成传统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本原,这一本原的直接表现是父母子女间慈爱孝悌的自然情感。孔子用“仁”来描述人的自然情感,也用仁来规导人的自然情感。在孔子和后来的儒家思想中,仁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情感,也是普遍存在的道德本体,生化、流行在宇宙之间,参与天地之化育,显用于百姓日用之间。

      一、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之仁的自然本源

      作为儒家伦理思想核心的“仁”,无论在儒家思想中还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都是不容置疑的最高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对早期的五常,孔子在继承的同时加以改造,用仁统合亲慈孝悌,确定了儒家仁的基本内涵——爱人。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我们所说的仁的基本内涵是为方便我们今人的理解而概括出来的,在孔子那里尽管仁字出现百余次,但并没有给仁以概念性的定义,只是依对象、情景的不同,在现实生活中“能近取譬”地揭示仁的不同内涵;在孔子那里,仁就是人的情感与道德、现实与理想、凡俗与超越。

      仁源于人的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及子女之间慈爱孝悌的自然情感,是人的亲爱之情的自然而合理的显现。《论语》首篇即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揭示出仁的根本——孝悌。人来到这个世上,最先感受到的是父母的爱,自然也回报父母以爱,“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生而具有的自然之情,是人所有情感的基础与起点。因为“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慈爱孝悌自然情感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孟子对此揭示得非常清楚:“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同上)。“事亲”、“从兄”是孝悌的具体行为,其行为的发生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亲爱之情的自然流露。人的这种自然情感不同于动物性的自然情感,动物如虎狼虽亦有“仁爱”之性,但只是动物本能,不能外推与超越,而儒家从人的自然情感中升华出来的仁,不仅可以外推为“爱人”即爱一切人,更可以超越人的界域做到“爱物”,此即孔子所谓“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从爱亲到爱众、爱物,从自然亲情扩而为人类、宇宙的普遍伦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伦之道自然而温情地建立起来。“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

      儒家将“仁”的观念上升到本体的高度,将“仁”看作是人之所以为人、成人以至爱人、立人、达人的必然途径。这样的仁兼具自然性、社会性与超越性,既是抽象的理念、原则与规范的知性体系,又是心性情欲的感性活动,这样的仁先天地内在于人心之中,“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自然随人及人心的活动而显现,仁的发用流行若“火之始燃”、“泉之始达”自然而然。朱熹注《论语》的“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论语·子张》)将此意表述得真诚透彻:“致,尽其极也。盖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己者”(《四书章句集注·子张》)。“人之真情所不能自己”即是真情充溢自然而然地流露,所谓的“致”“尽其极”即是把自然情感尽情流露,亦可以理解为“致良知”,即把“不学而知”的爱亲敬长之“良知”扩充发用出去。这样的“良知”是人生而具有的天然属性,其发用则是仁义礼智之德。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慈爱,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兄弟姐妹间的友悌,概言之都是仁。

      儒家把人的日常生活建立在人的感性亲情上,无论居家、出仕、劳作谋生、与朋友交往,还是为学求道、闲暇娱乐,都以是否实现、满足家庭亲人的物质与情感的需要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成家立业、养家糊口、阖家欢乐、光宗耀祖是传统中国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一个人,如果不孝敬父母,不友爱兄弟姐妹,无论其多么富有、多么有地位,或所言所行多么有理由,也会为世人所不齿,因为他背离了人的天然情感和基本伦常。《论语·阳货》中孔子与弟子宰我讨论“三年之丧”的对话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在孔子的心目中,三年之丧是儿女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形式,但不能仅仅当作一种形式,而必须以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为本原,这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感情,孔子称之为仁。仁既是礼所由生的内在根据,也是人们自觉守礼的内在动力。只有仁发于心,其行才能合于礼。仁心不动,礼就失去了根据,变成一纸虚文。既然是虚文,当然就可以内涵随意改动。宰我欲改三年丧制,孔子便斥之为“不仁”。在孔子看来,仁源于孝悌亲情,这种孝悌亲情是人源自内心的自然情感,一种“不安”、“不忍”、“不容己”的心理情感。如果一个人没有对自己亲人的“不安”、“不忍”之心与情,很难有对他人他物的真情实感,没有情感的人生不免陷入冷漠孤寂的境地,没有生机和乐趣。只有“人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朱文公文集·答余方书》)的人和人生才是充满温情爱意、喜乐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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