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道德何以可能

——洛克道德哲学的论证前提

作 者:
靳松 

作者简介:
靳松,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重庆 400000)

原文出处:
西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洛克在《人类理解论》的最后部分对科学进行了分类,他认为实践之学的目的是教育人们如何可以正确运用自己的能力和行动,以能求得善良和有用的事物。实践之学就是道德哲学,而道德哲学的前提是至关重要的。在经过对道德观念的批判之后,洛克认为其前提就是:自然法、上帝和同一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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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6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841(2008)06-0090-05

      一、道德观念的批判

      首先,关于普遍同意的天赋原则,洛克指出:并非所有的人类都承认信心和公道的道德原则。这样的观点勿须多余的辩解,而是只需要将人们的视线转向人类的历史就足够了,尤其是在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修昔底德等那里,道德在历史上的印迹清晰可见。毋庸置疑的是,天赋原则的存在与否这个问题不是高悬在九天之上而不可解读。洛克戏称人们的眼光只需走出乡村的烟囱之外,只需仔细地对此问题做一次认真的思考,天赋的道德原则便会成为朗日白天之下的阴影。如果有天赋的实践原则,那么它一定会毫无疑义地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可是,这里的问题是,这个真理究竟在什么地方?洛克在这里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在对思想家们发出疑问,道德的基础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直到康德哲学的出现之后,才给出了一个综合的终结式的考察。

      同时洛克面临的质疑还有,是否有这样的一些天赋的实践原则,即人们虽然在实践上否认这些原则,但是在他们的思想之中却是承认这些原则的?也就是说,心里面知道这些实践原则的天赋存在,然而在现实之中却否认它们呢?在这里,洛克给出了两点回答,两种有着程度上不同的回答。其一,洛克认为人们的行为与思想休戚相关,前者能解释后者,后者通过前者而得到显现,两者之间休戚与共、密不可分。然而由于人们在反思自己的行为的时候,有可能会怀疑这些原则,甚至会否定这些原则。因此之故,对于有理性的人而言便不能确立普遍同意的原则,没有普遍的同意,所以能顺理成章地推出这些原则不是天赋的。

      对于洛克而言,其论证显然不满足于此处,他进一步推进了自己的反驳,即是第二点,就是我们要假设所存在的天赋原则被划归于空洞的思维之中,同样是令人惊奇和不合乎理性的。在这里,洛克严格地区分了普遍的“原则”(Principle)和普遍的“倾向”(Inclination)。洛克对于普遍的原则的理解是所有人的同意,而普遍的倾向只是趋向某事的一种向往倾向,而不是关于理解的真理印象。对于这种自然的倾向,洛克认为是不得不承认的。然而这种承认有着明显的界限,换言之,在人们的感官和知觉的原初例证之中,与这些自然的倾向的关系并非是单一的、线性的。用洛克的话说就是:“有些事物(原初例证)是他们所相符合的,有些是相斥的,有些是向往的,有些是极力摆脱掉的。”[1]35所以,这同样不能证明人的心中有天赋的道德原则。

      其次,对于天赋的道德原则的批评,洛克提出另一种理由。“另一个使我怀疑天赋的实践原则的理由是,没有一个人们不能追问其原因的道德原则。”[1]35因为天赋的道德原则是自明的,对于自明的事物的任何质疑则是不可能的,否则只会陷入荒谬可笑的境地。任何天赋的原则都是自明的,它的真理不需要任何的证据来支持,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来征求人们的同意,像是笛卡儿的天赋观念一样,是自然的光明。对于一个命题,如果它本身就是具有足够的光明就能够自我证明,而不需要别的证明的帮助,任何人只要理解这些命题或名词,就能永远同意它们。在这里,洛克认为他已经证明了天赋的实践原则或者是天赋的道德原则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假设,如同阿拉伯世界的天方夜谭一样不存在。需要证明的原则怎么会是天赋的呢?怎么会是人们在一听到、一理解就会接受、同意它,认为它是不能被反驳的真理呢?“因此”,洛克的结论说道:“一切道德法规所包含的真理,一定都是依靠一些它的前理论的,并且是由前理论而推演出来的;如果他们是天赋的或者是自明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了。”[1]36这就是说,人们有了对于这个原因或者是前理论的追问,道德原则的天赋性质就遭受到了极有力的反驳。

      第三,如果说在上面的论述中洛克是从反面论证的,那么他从正面的论述同样不容忽视。洛克至少从几个方面对于天赋道德原则进行了正面反驳。首先洛克提出,各个人的实践原则是相反的。如果对一个民族以中立的眼光考察之,便会有下面的一个结论:在一个地方人们所提到的道德原则,几乎没有一种不是在其他地方,被其他全社会的风俗所忽视、所鄙弃的,因为后一种人所遵循的生活的实践意见和规则,正是与前一种人相反的。同时,洛克认为还有整个民族要排斥的各种道德规则。所以,如果实践上的原则是天赋的,那么每一个人都会知道这些原则是正直的和善良的。对于整个民族排斥道德规则只能证明他们的自相矛盾。故而洛克写道:“这就足以推论,任何实践的规则,如果在某个地方普遍地为人们所破坏,并且在破坏之时得到公众的同意和允许,那么它不能说是天赋的。”[1]43很多民族之间或者是不同的地方之间的道德原则各有不同,有时候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这恰恰也说明了根本不能有天赋的道德原则。

      天赋的道德原则是不存在的,就是很多思想的派别承认有所谓的天赋的道德原则,在洛克看来它们只是特别适合于他们自己的假设,只是适合于证实他们自己教派的学说,而对于别的学派的学说则是被视为荒谬的。这恰恰反证了天赋的道德原则的荒谬理论,其结论自然就是:天赋的道德原则是根本不存在的。最为重要的——也是洛克最为担心的方面——是这些派别以为在自身看不到天赋的道德观念,他们就因此否认人类享有自由,并且把人看成只是一架机器。这可以说是洛克全部思想学说最为关心的地方,也是他针对笛卡儿的批评的最终目的之一而再次得到最为完全的表达。洛克戏谑地称之为他们是自己的掘墓人,他们不但取消了天赋的原则,而且也取消了一切道德的原则,同时取消了任何道德原则得以成立的基础。前者当然是洛克心有愉悦之事,但是后者却是洛克所极力反对的,因为任何的道德原则将为人们所排斥,不为人们所信任,人们因此而会陷入道德的虚无主义。洛克担心道德同机器既然不易调和,不易符合,因而他们既然采取了机械主义,这就不得不把一切的道德的规则排除出去了。正是洛克想要剔除天赋道德原则,而不是所有的道德原则,他才担心一切道德的原则受到毁灭的不幸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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