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106(2008)06-0036-06 一、“天子之孝”的施政作用 在儒家孝道序列的等级分层中,天子之孝因其丰富的政治内涵以及行孝者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居于众孝之首,是儒家孝道政治,即“以孝施治”的最高表现形式。天子之孝概念的提出,肇端于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 《孝经·天子章》载孔子对天子之孝的阐述是:“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孔子阐述的天子之孝,获得后代天子的一致赞同。史载唐玄宗御注《孝经》对天子之孝“刑于四海”的施政意义阐释云:“刑,法也。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于其亲,则德教加被于天下,当为四夷所法则也。”[1](P41)在这里,天子之孝体现为一种博爱广敬的道德原则,通过爱敬其亲而不慢恶于人的孝悌行为表率天下,使天下百姓受其感化而法则之,由此及彼,蔚成风俗,便可形成长幼有序的和谐孝治社会。换句话说,作为天下臣民的权威偶像,天子的孝德举措或孝悌言行,已经不是纯粹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示范全民的社会责任,是一种影响天下臣民行为方式的道德象征或精神动力。 天子之孝所具有的“刑于四海”施政示范作用,历来为儒家学者所推崇。史载古代孝治施政是从“尚老”开始的——“古之为政,先于尚老”[2](P416)。而推动尚老之风的关键,是“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3](P12),意即最高统治者作出表率尊老敬长,天下百姓自然就会推崇仰慕,效仿相从,成为事亲敬长的孝悌顺民。故史称:“一人孝敬于上,则千万人感悦于下……人君能以孝治天下,则能得万国之欢心以事亲,其效至于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苟异于此,将失万国之欢心也。”[4](P167)在这里,统治君主的孝悌行为,不仅成为衡量其自身是否政治失德的一项重要评判依据,而且成为教化天下、感悦万民、安定社会的一种无形力量。 正是因为天子之孝在古代“孝治”施政中具有如此特殊的楷模示范作用,故历代统治君主,几乎无一不以孝自诩,以孝标榜。自汉代起,封建帝王的身后谥号,大多都以“孝”字冠之。以唐代为例,唐高祖谥曰“光孝”、唐太宗谥曰“广孝”、唐高宗谥曰“弘孝”、唐中宗谥曰“昭孝”,等等,究其渊源,实为沿袭汉代“谥孝”传统,“以汉家诸帝皆谥孝故也”[5](P6924)。专制君主在其神圣至尊的政治身份中凸现“孝道”符号标记,目的是借助天子权威,把孝道印记强化渲染于社会,加深社会民众讲孝行孝的孝治意识。 在中国古代“孝治”施政实践中,儒家学者对天子之孝设定了非常明确的政治原则:“天子当以安社稷,定国家为孝”[6](P2381);“天子之孝,异于匹夫,当以安宗庙社稷为事”[5](P6675)。由此,凡涉及君主定社稷、安国家等政治行为,均是天子之孝的具体表现。史载唐玄宗即位之初,其姑母太平公主结党擅权,朝臣崔日用“密言玄宗铲除太平公主,帝曰:‘畏惊太上皇,奈何?’日用曰:‘庶人之孝,承顺颜色,天子之孝,惟安国家,定社稷。若令奸宄窃发,以亡大业,可为孝乎?请先安北军而后捕逆党,于太上皇固无所惊。’帝纳之”(《新唐书·崔日用传》)。于是,唐玄宗诛除太平公主集团的政治事变,便成为天子安国家、定社稷的“大孝”表现。由于此类统治君主谫除凶逆、诛杀乱党的政治行为,均可从“天子之孝在于安四海”[5](P6682)的儒孝原则中找到合法的政治伦理依据,因此,天子之孝功在社稷、利在国家的施政作用或治政意义,远非其他“诸孝”所能相比。 以“安国家、定社稷”为己任的天子之孝,必然涉及君主政治的种种为政行为。兹以宋儒论孝为例,摘录相关史料,以助我们对天子之孝的简要分析。 《续通鉴长编》载司马光上书论天子之孝云: 天子之孝,非若众庶止于养亲而已。盖将谨守前人之业,传于无穷然后为孝也。[7](P4413) 《宋史·王十朋传》载王十朋论天子之孝云: 天子之孝莫大于光祖宗,安社稷,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周成康、汉文景是也;承前世衰微而兴者,商高宗、周宣王是也;先君有耻而雪之,汉宣帝臣单于,唐太宗俘颉利是也;先君有仇而复之,夏少康灭浇,汉光武诛莽是也。迹虽不同,其孝一也。 以上两例材料涉及的天子之孝,其内容包括:兢兢业业做守成之君,将皇权统治平稳过渡传承于子孙后代;有所作为做中兴之主,把先君传下的基业发扬光大;在政治上扫平外寇、诛灭内逆,为先君雪耻报仇,等等。由于天子为政的种种现象都与天子之孝有关,以致儒家学者把上古圣君尧、舜治天下的全部秘诀,一言以蔽之为“尧、舜之道,孝悌而已也”(《孟子·告子下》);尧、舜治国,“非有他道,惟孝友之德,光于上下耳。”[8](P813)由此推之,所有圣君明主的辉煌政绩,都可以从天子之孝中找到它的伦理根源或行为依据;一切恩泽黎庶、仁义天下的王道政治,都在天子之孝的施政实践中得以发展完善。 既然天子之孝是把行孝与为政密切结合的一种政治行为,那么毫无疑问,政治利益的冲突或政治斗争的实用需要,必然造成天子之孝极大的虚伪性或欺骗性。中国古代是一个以皇权为核心的权力政治社会,对皇位或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决定了皇室内部即便是父子之间或兄弟之间,也必然要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以至相互残杀。“天子之孝”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正是通过天子之家大量不孝不悌的权力争夺事例表现出来的。如隋炀帝弑父诛兄,唐太宗杀兄逼父,其天子身份的取得,均来自儒家伦理纲常所不齿的不忠不孝的非正常途径。史载唐太宗发动玄武门政变诛兄杀弟后,又以反律之罪将其兄弟之子即唐高祖之孙一并屠戮,而尚在帝位的高祖却毫无解救办法:“是时高祖尚在帝位,坐视其孙以反律诛而不能一救,高祖亦危极矣。”[9](P372)然而,尽管唐太宗违背儒孝人伦,以不孝不悌手段登上天子宝座,但即位后却俨然以仁孝之君面目示人,并在死后被谥为“广孝皇帝”(《新唐书·太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