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探微

作 者:

作者简介:
薛为昶,哲学博士,淮海工学院法学院教授。(连云港 222005)

原文出处:
理论学刊

内容提要:

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是建构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基础上的无产阶级伦理观。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科学深刻地揭示了人的社会性本质,回答了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等根本性意义的伦理问题;马克思关于异化的思想蕴含着深厚的伦理意义,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异化实质是阶级利益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的伦理观念与方法贯穿于《资本论》始终,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积累、分割等理论,都有对传统(资产阶级)价值观、伦理观的批判和全新(无产阶级)价值理念、道德理念的构建的内容。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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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09(2008)11-0016-06

      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是在批判地继承伦理思想史上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是伦理思想发展史上的一次大变革,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伦理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使伦理学变为了真正科学的道德理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是全新的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伦理观

      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把伦理思想建构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之上,批判地吸取了传统道德哲学的优秀成果,清算和克服了其中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依据无产阶级新的道德实践,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创立了全新的代表着无产阶级利益的道德伦理观。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专门论述伦理思想的著作,但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反杜林论》等经典著作中,有较为系统的关于道德理论和思想的阐述。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它是片断的作为偶然的意见和愤怒的评注散布在马克思卷帙浩繁的著作中”,全新的并鲜明代表着无产阶级利益的道德伦理观贯穿在他们的全部理论体系中。

      马克思恩格斯之前的各种伦理学说,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起过不同的历史作用,但“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1](P134),在本质上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经济关系的反映,都是剥削阶级道德观念和道德关系的理论概括,是为剥削阶级统治和利益作道义上论证。这些伦理学离开人的社会经济关系和历史发展来考察道德问题的,它们从“人的自然本性”或从某种先验的“理性”引申出道德来,因而把道德标榜成是某种超社会、超历史的、永恒的真理和不变的准则。

      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与以往的伦理思想不同,它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关系的产物,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产生,并随之变化而变化的,人类的道德生活本质上是对人们社会关系的认识和反映。并且指出了只有人类才能结成社会关系,“动物不对任何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2](P25)“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了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3](P144)。道德的产生必须以人类社会关系的形成为前提,道德是人的道德,产生于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道德的本质既不能从人的先验的“善性”去说明,也不能用人的自然本质去解释,只能把它放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运用唯物史观去考察。“财产的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与之相适应。”[4](P431)道德是从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来的,调整人们相互间利益关系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准则。“人们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的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1](P133),道德是具体的历史的,没有抽象的道德,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原则,“工人比起资产阶级来,说的是另一种习惯语,有另一套思想和观念,另一套习俗和道德原则。”[5](P410)“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统治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1](P134)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就是对无产阶级道德要求和道德理想的理论概括,反映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类历史上破天荒出现的第一个为被剥削、被压迫阶级服务的伦理思想。“我们的道德完全服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我们的道德是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无产阶级“道德是为破坏剥削者的旧社会、把全体劳动者团结到创立共产主义者新社会的无产阶级周围服务的。”[6](P353)

      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科学深刻地揭示了人的社会性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8)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人既是“个人的存在”,“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人的社会性本质使人成其为人,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能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人是有思想、意志和行为能力的“社会动物”,人能自觉地进行生产实践,在这个自觉实践中,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构成了社会,这也是人的社会性根源,也是人相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同时,社会也不是脱离人而存在的。“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应当避免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7](P122)。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是人进行活动和实践的客观条件和环境。只有在这种客观条件和环境中人的活动和实践才能得以进行,作为人的本质、本性才能得以实现。“这些条件对于他们说来不是外部的东西;它们是这样一些条件,只有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才能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它们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2](P78-79)。人是社会的人,社会也是人的社会,社会与人密不可分,人与社会是有机统一体。“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的人道主义”[7](P122)。人的社会是现实的客观存在,人的社会性也是客观存在。这就决定了世上没有空洞抽象的人和人性,人和人性也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的,变化的,“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性的不断改变而已”[3](P147)。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特别是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这是道德关系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这个问题,集中地表明了道德的阶级本质。唯物史观认为,作为经济关系表现的利益是道德伦理的基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P82)利益,对于各种社会和阶级的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起着直接、决定的作用。阶级社会里,道德伦理的基础是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阶级就是利益集团,由于分工和私有制造就了这些个人“必不可免的联合,而这种联合又因他们的分散而成了一种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联系。”[9](P85)这种联合“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所以,剥削阶级利益集团统治的社会,“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统治阶级不会代表整个社会真正普遍的利益,它们总要以实现一己阶级的私利为首要目的,甚至要以牺牲别的阶级利益为代价。因此,无产阶级应以消灭了旧式分工和私有制,消灭阶级、消除利益对立的根源为无产阶级的价值目标,建立一种把社会普遍利益与个人利益真实统一起来的人的“自由联合体”。在这“自由联合体”里,人们所结成的联系不再是分散的、彼此对立的、异己的,他们“是作为个人参加的”,而不是以阶级成员的身份出现的,“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9](P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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