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对“两种生产”理论的误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家祥,男,天津武清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论述的“两种生产”理论,既受到反马克思主义者的攻击,又受到马克思主义内部一些学者的歪曲,还受到一些赞成者的误解。本文从多方面剖析了这些攻击和歪曲,澄清了一些误解,阐明了“两种生产”理论的真实含义和内容。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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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9)05-0011-08

      1.恩格斯在1884年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一书第1版序言中,论述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他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本文将这种生产称为物质生产——引者注);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①这就是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该书出版后,“两种生产”理论既受到反对者的攻击和歪曲,又受到一些赞同者的误解。在反对者中,既有反马克思主义者,又有马克思主义内部的学者。前者如俄国主观社会学家米海洛夫斯基,他指责“两种生产”理论“更正”了唯物史观物质生产决定论的公式;俄国民粹派历史学家卡列也夫,也攻击“两种生产”理论表明恩格斯的观点“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后者如前苏联哲学家罗森塔尔和尤金编的《简明哲学辞典》,指责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认为“决定社会和社会制度的发展的,除了生产方式外,还有种的延续”,是“犯了一个错误”。②日本的马克思主义者河上肇则认为“两种生产”理论破坏了唯物史观物质生产决定论的“一元论”性质,陷入了“二元论”。③赞成“两种生产”理论的学者的误解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把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所说的“血族关系”与“人自身的生产”相混同;与此相应,把恩格斯所说的“所有制”等生产关系与“物质生产”相混同。第二,把“物质生产的承担者”的生产和再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相混同,从而把物质生产过程和人自身的生产过程两种不同的生产过程合并为同一个生产过程。这两种误解在最近几年出版的专著和辞书中依然屡见不鲜。例如,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婚姻·家族·氏族与文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研究》一书中说:“两种生产对社会制度的制约,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趋势。在生活资料生产不发达的情况下,社会制度受人类自身生产制约的程度更大;在生活资料生产较发达的时候,社会制度受所有制的制约会越大。”④这里显然是把“血族关系”与“人自身的生产”、“所有制”等生产关系与“物质生产”相混同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哲学大辞典(分类修订本)》在“两种生产理论”条目中说:“两种生产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的历史作用有一个变化发展过程。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类自身生产是直接生活生产的主导方面,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和私有制的出现,物质生产逐渐成为现实生活生产的主导方面。经济关系成为基本社会关系,决定着包括人类自身生产关系在内的一切其他社会关系。”⑤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人类自身生产与物质资料生产研究——唯物历史观的第二种解》一书,则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所讲的“物质生产的承担者”的生产和再生产,解释为“人自身的生产”⑥,并且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任何情况下所讲的物质生产或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都包括“人自身的生产”,作者以马克思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为例,具体作了说明。⑦下面我们对上述的攻击、歪曲和误解加以剖析和澄清。

      2.“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而不是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第一次提出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明白无误地论述了“两种生产”理论。他们在该书中论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或三种因素。第一个方面或因素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⑧这里讲的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与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第二个方面或因素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⑨这里讲的是人类不仅进行物质生产活动,而且进行物质生产的再生产活动。第三个方面或因素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这种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长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这种家庭便成为从属的关系了”。⑩这里讲的是从事物质生产即“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生产的人们,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也进行着人自身的生产,即“生产另外一些人”或称“繁殖”。如果我们仔细对照一下,就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讲的这三个方面或因素,与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讲的“两种生产”理论何其相似。马克思、恩格斯在讲完这三个方面或因素以后总结说:“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11)这里说的“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就是物质生产;“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是人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都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需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并没有把两种生产的社会关系加以区分,即没有讲两种生产的社会关系之间的差别,只讲了两种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指的就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而且特意指明“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这说明他们讲的这一观点适用于一切历史时代的一切生产活动。所以他们又特意指出:“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12)马克思、恩格斯讲的人类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或因素,前两个方面或因素讲的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第三个方面或因素讲的是人自身的生产。这说明,他们当时就认为,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自始至终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自始至终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第三个方面或因素的论述,还蕴含着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即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关系,同时制约着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这两种生产。这个思想很重要,下面我们还要谈到这个思想。既然“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而不是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第一次提出来的,所以也就根本谈不到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关于“两种生产”理论的论述,“更正”了他们创立的唯物史观物质生产决定论的公式,也谈不到恩格斯在该书中的观点与以前的观点“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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